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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薇喵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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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走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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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B菲尔丁亨利·菲尔丁(Henry Fielding,1707年4月22日-1754年10月8日)18世纪最杰出的英国小说家,戏剧家。18世纪英国启蒙运动的最大代表人物之一,被沃尔特·司各特称为“英国小说之父”,是英国第一个用完整的小说理论来从事创作的作家。在《约瑟夫·安德鲁斯》、《弃婴托姆·琼斯的故事》和《阿米丽亚》中,菲尔丁奠定了19世纪末一直支配着英国小说的那种全面反映当代社会的现实主义传统。萧伯纳认为菲尔丁是除莎士比亚外英国从中世纪至19世纪之间最伟大的剧作家。菲尔丁的戏剧作品主要属于笑剧、模仿嘲讽剧和讽刺剧。他对文学的最大贡献是他创作的现实主义小说。他和丹尼尔·笛福、塞缪尔·理查逊并称为英国现代小说的三大奠基人。曾为剧院编写剧本,一度主持小剧场。先后写了《堂吉诃德在英国》、《历史纪事》等二十五部政治讽刺喜剧,均遭禁演。40年代后致力写作长篇小说《大伟人江奈生·魏尔德传》,尖锐讽刺当时的社会、政治制度;《约瑟夫·安德鲁斯传》以幽默笔调揭露社会的不平等现象。代表作《汤姆·琼斯》,通过一个弃儿的身世,讽刺和抨击当时贵族资产阶级社会的庸俗、虚伪和道德败坏。还在各卷绪论中提出关于小说创作的意见,认为作家应该熟悉生活。作品对欧洲小说的发展影响很大。

英语之父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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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城闸北摄影

【答案】培根的散文是面对普通的大众读者,根据自己的阅历,向他人传授各类知识、智慧及文明,其语言总体上是中性的,几乎是围绕观念运行,而且他在作品中很少举例,其散文标题即表明文章中心或作者所关注的问题。培根的创作在继承了蒙田散文中张扬个性自由、张扬人的理性的同时,也在强调散文文体在文明批评和人的精神建设中的作用。由于思辨力与逻辑性的加强,蒙田散文中那种随意散漫的特质在培根的手中渐趋减弱,文体显得更缜密、凝练,也更为沉稳、华贵、简洁、直接。培根之前,英国甚少像样的散文,而培根之后,效仿其散文风格者众多,故培根被誉为“英国散文之父”。【回答】夕阳无限好团队为您解答!您的10分满意,我们团的无限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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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家Kitty

英语不像世界语,是人有意发明的,而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逐渐形成的. 英语起源于英国。大约在公元499年,居住在西北欧的三个日耳曼部族——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侵犯不列颠。他们在征服不列颠诸岛后逐渐形成统一的英吉利民族,他们各自使用的方言也逐渐融合,成为一种新的语言——盎格鲁-撒克逊语,这就是古英语(Old English,公元450年至1150年)。在这一时期,说英语的人不过几百万人,而其使用范围也仅仅局限在不列颠岛。其后,英语又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变,由中古英语(Middle English,1150年至1500年)发展今天的现代英语(Modern English,1500年至今)。

239 评论(14)

queeniechen2007

因为要互相交流,所以慢慢就养成了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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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oothyear

远在2500 多年前,古希腊有一个叫塞利斯的人发现,用毛皮去摩擦琥珀(一种天然宝石),这块被摩擦过的琥珀能吸引一些像绒毛、麦秆等一些轻小的东西。那时候的人们无法解释这种现象,只好说:琥珀中存在一种特殊神力。他们把这种特殊神力称作“电”。这个词就是从希腊文的“琥珀”这个词演变而来的。公元1600 年,英国医生吉尔伯特(1544~1603)发现用摩擦的方法不但可以使琥珀具有吸引轻小物体的性质,而且还可以使不少别的物体如玻璃棒、硫磺、瓷、松香等具有吸引轻小物体的性质。他把这种吸引力称为“电力”。吉尔伯特是当时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的御医,也是一位有代表性的科学家。他受过医学教育,后定居伦敦,于1573 年开始做医生,为病人治病。由于他的医术比较高明,被召进皇宫,于1601 年做了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的保健医生。女王逝世后,他又被任命为詹姆斯一世国王的医生。在他行医期间,他又去从事物理学方面的研究。他做了多年的实验,发现了“电力”,“电吸引”等许多现象,并最先使用了“电力”、“电吸引”等专用术语,因此许多人称他是电学研究之父。他的主要著作《论磁石、磁体和地球大磁石》全面论述了对磁体和电吸引的全部研究工作。在吉尔伯特之后的200 年中,又有很多人做过多次试验,不断地积累对电的现象的认识。其中,1734 年法国人杜伐,做了一些用玻璃棒与丝绸摩擦、松香与毛皮摩擦的试验,在这些试验中,他发现有两种不同性质的电,一种是把玻璃捧用丝绸摩擦,玻璃棒能吸起像纸屑、木屑之类的轻小物体,这种吸引力称为带电现象。他将这根玻璃棒用丝线悬挂起来,再将另一根与丝绸摩擦过的玻璃棒靠近它,发现这两根棒相互排斥,于是他就把玻璃棒带的电,称为“玻璃电”(即正电);另一种是把松香用毛皮摩擦也产生带电现象,把用毛皮摩擦过的松香靠近用丝绸摩擦过的玻璃棒,发现这两者相互吸引,于是他称松香所带的电为“松香电”(即负电)。这就是人们所讲的同性电相互排斥、异性电相互吸引的现象。杜伐发现了这些现象,也作了最早的理论解释。尽管这种解释很粗浅、带点形而上学的性质,但毕竟比不想去解释为好。此后,观看电的实验成为人们的一种娱乐。在欧洲几乎每一个国家都有一大批人以进行这种带电的实验和表演这些实验让人们观赏,赚钱谋生。1745年,普鲁士(德国的前身)的一位副主教克莱斯特做了一个很有趣的实验。他利用一根导线将摩擦起电装置上的电引向装有铁钉的玻璃瓶,使瓶子充电,当他的手触及铁钉时,突然感到猛烈的一击。这是一次放电现象,铁钉上聚集的电穿过人体(人体就是一种导体),使人感受到强烈的电的震动。1746 年,荷兰人莱顿在上述实验的启发下做成了莱顿瓶。什么是莱顿瓶?莱顿瓶是一个玻璃瓶,瓶的外面和瓶内均贴上像纸一样的银箔,把摩擦起电装置所产生的电用导线引到瓶内的银箔上面,而把瓶外壁的银箔接地,这样就可以使电在瓶内聚集起来。如果用一根导线把瓶内的银箔和瓶外壁的银箔连接起来,则产生放电现象,引起电火花,发生响声,并伴随着一种气味。古希腊的一位科学家亚里士多德在所著的《动物志》一书中曾描述过一种能够放电击毙小动物的电鳐。18 世纪中叶有人把这种鱼带到英国,引起当时生物学家很大的兴趣,当人用手去碰这种鱼的头部或身体的下部时,便会感到猛烈的一击(即电击),于是人们就想起了刚刚发明不久的莱顿瓶,它就像这种鱼一样,只要用导线把瓶内外的银箔连接起来,就可以放电、引起电击。此后,这种电击来自放电,便没有人怀疑了。尽管18 世纪初,人们已经发明了验电器,可以判断一个物体是否带电,但在当时人们仍往往用自己的身体去检验电是否存在,甚至有不少人以能受一次电击为荣。18 世纪中叶,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大电学家富兰克林又做了多次实验,进一步揭示了电的性质,并提出了电流这一术语。富兰克林是第一个享有世界声誉的美国科学家,尽管他取得科学上的成就的时候美国还没有独立。他同时又是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和政治家。在美国进行独立战争时期,他是积极的支持者和参加者。他是美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著名纲领性文件《独立宣言》的三个起草人之一。他是1781 年美国和英国谈判的代表。他之所以取得这么大的成就,主要是靠自学得来的。他家境贫寒,幼年曾做过印刷业的学徒工人,尽管学徒工待遇低,工作劳累,但他却是一个“手里有一点小钱都花在书上”的人。他只要有一点空余时间就读书,在30 岁以前就已熟读了有名的物理学家波义尔和牛顿的著作。由于他勤奋学习,虽然没有进大学受高等教育,却在科学领域里有所作为,并获得了许多有名大学的荣誉学位。他于1753 年先后得到美国历史最悠久的大学——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的荣誉学位。他还是新大陆第一个长期性的科学团体——美国哲学会的主要奠基人。富兰克林的第一个重大贡献,就是发现了“电流”。他在1747 年给朋友的一封信中提出关于电的“单流说”。他认为电是一种没有重量的流体,存在于所有的物体之中。如果一个物体得到了比它正常的份量更多的电,它就被称之为带正电(或“阳电”);如果一个物体少于它正常份量的电,它就被称之为带负电(或“阴电”)。根据富兰克林的说法,经常移动的是正电。所谓放电就是正电流向负电的过程。富兰克林的这个说法,在当时确实能够比较圆满地解释一些电的现象,但对于电的本质的认识与我们现在的看法却相反。现在的看法认为:两个物体互相摩擦的时候,容易移动的恰恰是带负电的电子,如果它们是导体,由于人本身也是导体,过剩的电子或短缺的电子很容易从导体(人体)传到地下或得到补偿,因而摩擦后不显电性。如果互相摩擦的物体都是绝缘体(即不导电的物体),经过摩擦,电子从一方移向另一方,于是双方就都带电了,一方带正电,一方带负电,二者电性相反,电量相同。富兰克林对电学的另一重大贡献,就是通过1752 年著名的风筝实验,“捕捉天电”,证明天空的闪电和地面上的电是一回事。他用金属丝把一个很大的风筝放到云层里去。金属丝的下端接了一段绳子,另外金属丝上还挂了一串钥匙。当时富兰克林一手拉住绳子,用另一手轻轻触及钥匙。于是他立即感到一阵猛烈的冲击(电击),同时还看到手指和钥匙之间产生了小火花。这个实验表明:被雨水湿透了的风筝的金属线变成了导体,把空中闪电的电荷引到手指与钥匙之间。这在当时是一件轰动一时的大事。很多人都在重复富兰克林的这一实验。为什么富兰克林的这一实验会引起这样的轰动?因为当时社会上对于雷电有一种恐惧心理,大多数人认为雷电是“上帝之火”,是天神发怒的表现。富兰克林在美国费城的实验惊动了教会,他们斥责他冒犯天威,是对上帝和雷公的大逆不道。然而,他仍然坚持不懈,而且在一年后制造出世界上第一个避雷针;终于制服了天电。由于教堂高高耸立的塔尖常被雷电所击,教会为了保护教堂,最终也不得不采用了这个“冒犯天威”的装置。以前电一直被人们当作一种娱乐手段,从此总算找到了实际的应用价值。富兰克林的这个实验,不仅在美国有很大的影响,而且影响到世界其他国家。1753 年,俄国科学家里希曼在屋顶上装了一根导线通到实验室,想用验电器来观察雷电现象。那时正逢雷雨交加,一个火球从上面传了下来,结果里希曼遭雷击而死亡。因此,富兰克林的风筝实验的影响,足以使每个电学家避免这种无谓的牺牲。电流现象的研究,对于人们深入研究电学和电磁现象有着重要的意义。现在我们知道,电流就是电荷向一定方向的移动。在金属导体中的电流是靠自由电子的运动来形成的。电流通过电路时,会产生许多新的效应。如电流通过电灯的时候,电灯就发热发光;电流通过电风扇的时候,电风扇就能转动。电流可使蓄电池充电;可带动电伽机作功??。这些现象表明,电流也是一种能量传输过程,电能可以通过各种特定的器件转化为其他形式的能量。电流可存在于固体、液体或气体中。雷电现象,就是人们最早注意到大气中的电流现象。富兰克林传奇式的风筝实验使人们了解到雷电和摩擦带电的关系。随着避雷针的发明,逐渐消除了人们对雷电的恐惧心理。但在18世纪末之前,人们对电流现象的认识也仅到此为止,基本上仍然是一无所知。那么,最早开始电流研究的是哪一位科学家呢?意大利的解剖学教授伽伐尼(1737~1798)被人们认为是最早开始电流研究的人。据记载,伽伐尼的发现是一次偶然性的发现。1780 年的一次极为普通的闪电现象,引起了他的思考。这次闪电使伽伐尼解剖室内桌子上与钳子和镊子环接触的一只青蛙腿发生痉挛现象。严谨的科学态度使他没有放弃对这个“偶然”的奇怪现象的研究,他花费了整整12 年的时间,研究像青蛙腿这种肌肉运动中的电气作用。最后,他发现如果使神经和肌肉同两种不同的金属(例如铜丝和铁丝)接触,青蛙腿就会发生痉挛。这种现象是在一种电流回路中产生的现象。在这里,蛙腿的肌肉是导体回路的一部分,肌肉和两种不同的金属丝构成了世界上第一个电流回路。肌肉的痉挛表明有电流通过,起到了电流指示器的作用。根据这种现象,他还制成了“伽伐尼电池”。但是,伽伐尼对这种电流现象的产生原因仍然未能回答,他认为蛙腿的痉挛现象是“动物电”的表现,由金属丝构成的回路只是一个放电回路。伽伐尼的看法在当时的科学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人们自然地联想到海洋当中的一些带电的鱼,如电鳗、电,人们在海中如果被这种鱼触及身体,也会有电击的感觉。这说明在一些动物体内也贮存着电。但是,另一位意大利科学家伏打(1745~1827)不同意伽伐尼的看法,他认为电存在于金属之中,而不是存在于肌肉中,他于1782 年在写给朋友的信中说:“关于所谓动物电,您是怎样考虑的呢?我相信一切作用都是由于金属与某种潮湿的东西相接触才发生的”。两种明显不同的意见引起了科学界的争论,并使科学界分成两大派,他们的论战十分激烈,每一方都指责对方是异端邪说,标榜自己观点的正确。争论的结果是伏打的见解占了优势。但很可惜,因为伽伐尼于1798 年就因病去世了,他再也不能知道这场争论的胜负,再也听不到争论的结果了。1800 年春季,即19 世纪第一个年头的春天,有关电流起因的争论有了进一步的突破。怎么会引起这种突破呢?这又要从伏打说起,伏打在他自己看法的指导下发明了著名的“伏打电池”。这种电池是由一系列圆形锌片和银片相互交迭而成的装置,在每一对银片和锌片之间,用一种在盐水或其他导电溶液中浸过的纸板隔开。银片和锌片是两种不同的金属,盐水或其他导电溶液作为电解液,它们构成了电流回路。现在看来,这只是一种比较原始的电池,是由很多锌电池连接而成为电池组。但在当时的历史时期,伏打能发明这种电池确实是很不容易的。伏打电池可以说是伏打赠给19 世纪的宝贵礼物。他的这个发明为电流效应的应用开创了前景,并很快成为进行电磁学和化学研究的有力工具。由此,伏打和与他同时代的别的国家的不少科学家,得出了各种有趣的结果,当时的报纸和杂志上不时登出各种各样新发现的消息。有了电池,英国的化学家戴维(1778~1829)才有可能奠定电离理论基础,并且分离出钠、钾、锶、硼、钙、氯、氟、碘等元素,促进了化学的发展,并进而促使他的助手法拉第建立了电解定律。伏打虽然发明了电池装置,但并不了解这种装置的道理。戴维阐明了这种装置的道理,指出这类电池的电流来自化学作用。但不管怎样,伏打的发明使人们第一次获得了可以人为控制的持续电流,为今后电流现象的研究提供了物质基础。伏打本人由于这项贡献,被许多国家的科学院选为院士,据说1801 年法国的拿破仑曾亲临现场观看了伏打的实验表演,并授予他一枚特制的金质奖章,以表彰他发现电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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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ares米罗

因为他是最早的英语小说家之一更重要的是,他写了很多人们读的书。《堂吉诃德》是第一部真正写于1605年的小说,读起来非常像现代小说(第二部分甚至是后现代的)!在17世纪的大部分时期,英国文学仍是戏剧和诗歌,伟大的作家有莎士比亚、弥尔顿、蒲柏、德莱顿和其他一些人。

这些猜测的最大成功来自写的剧本,每个人都去看,或者来自像蒲柏翻译的奥德赛。到18世纪,越来越多的人学会了阅读,对娱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这部小说一经问世便引起轰动,因为它更容易被正在崛起的中产阶级所接受。由于菲尔丁是受欢迎的和最早的之一,他被认为是英国小说之父。你可以看到后来的作家如简·奥斯汀和查尔斯·狄金森附和菲尔丁的风格。

亨利·菲尔丁是18世纪小说的四个轮子之一。国内主题出现了转折。菲尔丁对道德的执着和理查森的说教轻描淡写地处理了人类的弱点。现实主义虽然是基调和对虚伪的憎恨人物是从人类的角度画出来的。菲尔丁嘲弄的英雄行为,古老的手法,以及与早期作家矫揉造作的优雅方式的决裂,使这部小说具有不同的品味。他自己称自己的小说为“散文中的喜剧史诗”。滑稽的元素是非常普遍的。

约瑟夫·安德鲁斯·菲尔丁的故事证实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在社会倾向于谴责的情况下,有冲动的行为确实经常存在。可以说,他赋予了这门艺术,小说写作一种恰当的形式。这部著名的作品创造了一个至今仍无法与其他盗贼相比的角色。他的游记延续了塞缪尔·佩皮的日记写作和笛福游记的传统。因此,英国小说之父菲尔丁与众不同。

亨利菲尔丁-我不太确定谁称他为“父亲”的英文小说……但是…他在他的时代(1707- 1754)非常受欢迎。

重要的是要记住,这是一个审查的时代,菲尔丁的一些作品有点“猥亵”-汤姆琼斯,然后当然-写成系列-无耻-这让许多人的脉搏更高。

英国小说的“父亲”——也许吧——但是菲尔丁的这颗星在非常明亮的天空中闪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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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虫虫的橘子

笛福(Daniel Defoe 1660-1731.4.26),英国小说家。出生于伦敦。父亲营屠宰业,信奉不同于国教的长老会。笛福原姓福,1703年后自称笛福。他受过中等教育,但没有受过大学古典文学教育。他一直保持不同于国教信仰的立场,政治上倾向于辉格党。 他早年经营内衣、烟酒、羊毛织品、制砖业,曾到大陆各国经商。1685年参加蒙茅斯公爵领导反对天主教国王的叛乱;1688年荷兰信奉新教的威廉率军登陆英国,继承英国王位,笛福参加了他的军队。1692年经商破产,负债达17000镑,以后又屡屡失败,因而不得不用各种方法谋生。他曾充当政府的秘密情报员,设计过各种开发事业,同时从事写作。1698年他发表《论开发》,提倡筑公路,办银行,立破产法,设疯人院,办水火保险,征所得税,办女学等。1701年他发表一首讽刺诗《真正英国人》,认为没有纯种的英国人,反对贵族天主教势力,为外籍的信奉新教的威廉三世辩护。此诗连印9版。1702年发表政论《消灭不同教派的捷径》,用反讽手法,反对国教压迫不同教派人士,文笔巧妙,开始竟未被人识破是反对国教。后被发觉,受到罚款和坐牢的惩罚,入狱6个月,枷示3次,却被伦敦市民奉为英雄。在狱中他仿希腊诗人品达罗斯的颂歌体写了一首《立枷颂》(1703),讽刺法律不公。 1704年他为辉格党魁哈利办《评论》杂志,主要为哈利的英格兰——苏格兰联合政策争取支持。此后11年间他一直往来于英格兰、苏格兰之间,充当哈利及其继任者托利派戈多尔芬的秘密情报员,搜集舆论。在此期间,他又因写文章而短期入狱。但从未终止为辉格党当政者搜集情报,办报,写文章。 笛福在59岁时开始写作小说。 1719年第一部小说《鲁滨孙飘流记》发表,大受欢迎。同年又出版了续篇。1720年又写了《鲁滨孙的沉思集》。此后,他写了4部小说:《辛格尔顿船长》(1720)、《摩尔·弗兰德斯》、《杰克上校》(均1722)和《罗克萨娜》(1724)。此外他还写了若干部传记,如《聋哑卜人坎贝尔传》(1720)、《彼得大帝纪》(1723);几部国内外游记,如《新环球游记》(1724)、《罗伯茨船长四次旅行记》(1726)、《不列颠全岛纪游》(1724~1727,3卷,导游性质)。他还有几部关于经商的书,如《经商全书》(1726)、《英国商业方略》(1728)和《使伦敦成为世界最繁荣都市之道》(1728)。他的《英国绅士全书》则在他死后于1890年刊印。 据说笛福曾与26家杂志有联系,有人称他为“现代新闻报道之父”。他的作品,包括大量政论册子,共达250种,无一不是投合资产阶级发展的需要,写城市中产阶级感兴趣和关心的问题。如《维尔夫人显灵纪实》(1706)对一个流行的鬼故事作了逼真的报道;《瘟疫年纪事》(1722)写1665年伦敦大瘟疫,把这场鼠疫的发生、传播,它引起的恐怖和人心惶惶,以及死亡数字、逃疫的景况写得如身临其境。当时法国马赛鼠疫流行,引起了人们的特别关注,笛福的作品满足了市民对鼠疫的好奇心。 笛福的《鲁滨孙飘流记》,是一部流传很广的代表作。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叛变,被抛到智利海外荒岛,度过5年,最后得救,笛福受到这一事件的启发,写成此书。鲁滨孙不听父亲劝戒,出海经商贩卖黑奴,在海上遇难,流落荒岛28年,在岛上与自然斗争,收留了野人星期五,救了一艘叛变船只的船长,回到英国,又去巴西经营种植园致富。此外还有续集。第二部写他旧地重游,以岛的主人自居,开化岛上居民,又视察巴西种植园,接着到世界各地冒险,包括中国和西伯利亚。第三部则是一部道德说教的作品。《辛格尔顿船长》写主人公幼年被绑架,当了海盗,在非洲和东方冒险致富的故事。《摩尔·弗兰德斯》有人认为是笛福最好的小说,主人公是一个女贼的女儿,出生在监狱,被一个好心肠的市长收养。她靠勾引男子、多次结婚和偷窃为生,被判刑发配到美洲弗吉尼亚,与一前夫经营种植园终其一生。《杰克上校》写得最差,主人公幼年就沦为小偷,当过兵,被贩卖到弗吉尼亚,最后成为种植园主,回到英国。《罗克萨娜》的主人公是法国新教徒的女儿,流落在英国,嫁给了伦敦一个酒商,被遗弃,在英、法、荷等地沦为妓女,又嫁给一个荷兰商人,商人负债入狱,她也在悔恨中死去。 笛福的小说继承了文艺复兴时期西班牙流浪汉小说的传统,往往写一个出身低微的人,靠机智和个人奋斗致富,获得成功。社会不容许这种人出头,他或她只好不择手段,干一系列欺骗、盗窃以至出卖肉体的勾当。作者出于清教徒道德观,总是使他笔下的主人公表示悔恨,立誓不干坏事,但环境又一再迫使主人公违背誓言。 笛福对他所描写的人物理解较深,他善于写个人在不利的环境中克服困难。他的主人公有聪明才智,充满活力,不信天命,相信“常识”。情节结构不落斧凿痕迹。他尤其擅长描写环境,细节逼真,虚构的情景写得使人如身临其境,不由得不信服。他的语言自然,不引经据典;故事都是由主人公自述,使读者感到亲切。 但他终生没有混入当时有名的文人圈子里。这些文人出身的社会地位比他高。他一生穷困,临死前为了避债不得不离家藏起来。 1731年4月26日,在悲愤中死去。若满意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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