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的薄荷叶
药品零售业的质量负责人应是药师(中药师)职称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并要在营业时间内配备1名以上经注册的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负责审核或调配处方。有中药饮片需配备经注册的中药师。而从事药品保管、验收、养护、营业等人员应取得职业技术等级证书。从业人员的年龄应在65周岁以下。也就是说,法人不一定就一定必须是执业药师,可以聘请相关的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担任相关的职务即可。
凭海而居
在网上看到的,不知道对不对新版《GSP》对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和其门店质量管理人员有什么具体要求?答:1、企业负责人应当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没有专业要求。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有大学本科学历,暂没专业性要求,但必须是执业药师,注册到位,具备三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的经历。其门店质量管理人员必须是注册到店的执业药师
新开药店企业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规划》中提到,“执业药师服务水平显著提高。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
执业药师是药店的必备条件,质量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执业药师也分中药学和西药学,如果是中药饮片的负责人必须是中药相关专业的。
不是,企业负责人不一定要有执业药师证。小型药店有高中以上学历,大型药店要有大专以上学历企业的质量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
药品经营企业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
企业的质量负责人必须是执业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