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丫丫星
我是一名消防宣传讲师,从事这个行业一年多的时间。这一年多里,两个月拿了四千多的工资,其他每月都是三千多点。工资不高,前景迷茫,是什么让我坚持下去?这是一份有意义的工作,因为它的的确确能帮助到他人。为什么会有这个行业,而且已经存在了十年以上?火灾每天都在发生,每天都在死伤,消防队有没有时间去给大家普及消防知识?光靠消防队的力量行不行?我们为什么要推销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放到家里面关键时刻能不能灭火,大火灭不了,只能灭小火,所有大火是不是都是从小火演变的?最简单的一个油锅着火,竟然有人拿水去灭,这样的事情仍然存在我相信您也知道。这是我们的工作,我们靠这份工作养家糊口,不推销消防器材我们吃什么?消防员如果没有工资,是不是会少很多消防员?为什么我们的器材比市面上贵?讲师开车出去讲课,需要成本,话务老师联系单位定课,需要成本,后续老师上门送货,需要成本,公司运转,需要成本。我们不出去讲,不去宣传,有多少家庭会主动去消防器材店买消防器材?靠湿毛巾吗?靠床单?家家户户都有湿毛巾,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死于火灾,烟雾中毒。有没有人买了我们的器材,用来救火了?有,不止一例,两例。而且凡是用来真正灭火的,我们提供免费上门以旧换新。我们有没有要求大家去购买?没有,不要求,不强求,甚至不去建议怎么去买。我们只说买不买,纯属自愿原则,和任何人没有任何关系。有没有售后?过期之后,工作人员上门折旧换新,补差价。用于真正灭火,免费上门以旧换新。往大了说,我们这个行业能不能帮助到群众提高防火意识,能不能减少火灾发生?
xiaomao7taotao
是的,属于违法行为,按照 第五十六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等,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利用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谋取利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小小锅盖子
消防公益宣传属于社会公益消防机构,很多是消防协会的人,现在我国很多地方消防宣传这一块很多都属于政府外包制度(网上搜索“消防宣传外包”)一目了然。消防公益宣传国家是支持的,“根据消防法第一章第七条:国家支持和鼓励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我也听过类似课程,刚刚开始我也怀疑过,但是当我了解清楚以后,感觉的只剩敬佩。因为这个行业存在、因为这些公益消防宣传员在,每年成千上万的家庭,因为培训过消防安全知识减少了不必要的事故发生,权威数据统计全国每年因为消防普及教育减少火灾发生率至少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许我们在质疑为什么还要卖灭火器?在我们中国单位灭火器配备率达到,而家庭不到,难道家庭真的不比单位重要?火灾这个东西不是我们能够预料的,假设身边真的起火了,光有意识没有配合灭火工具你真的能够灭火自救吗?一个简单的电气起火你能够怎么办?难道灭火器不是每个家庭应该必须配备吗?据我所知别人培训让你配备灭火器哪也都是自愿性的,并没有强制性要求,只要别人没有说我是消防大队的人、只要东西有3c认证、有公安部消防网备案,哪别人卖产品就是合法的。不要再说别人推广消防器材是骗子,别人开车出去给你宣传不用开支成本吗?机构没有资金运转怎么才能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消防宣传服务?换个角度说:别人也需要生活!别人也有家庭、难道别人不用吃饭?如果是你光让你工作、不给你发工资行吗?你肯定会说No。一个百来块的灭火器在叫贵叫别人骗子,哪我想说一个几百块钱舍不得花、难道不是对自己家庭,家人的安全不重视不负责任吗?我们不要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轻易的给一件事情下定义,那是不应该的。
kami麻麻
可能是骗局。山东社安消防咨询有限公司员工的男子自称消防部门教官,到学校讲授消防安全知识,并借机高价推销灭火器、逃生绳等器材,市面上30元左右的灭火器竟然卖到198元。
来讲课时准备的课件十分专业,还有许多火灾的照片,看着触目惊心。上完课后,该男子让老师们填表,订购家用型消防器材,还发了不少传单。经他鼓动,不少老师订购了消防器材。
扩展资料
消防器材鉴别
最常用的消防器材无疑就是灭火器了,鉴别灭火器有“四看”:
一、看“商标”,灭火器上所贴的商标,应端正,无明显皱褶、气泡等缺陷,同时,销售商可提供正规检测证书;
二、看“名牌”,名牌无残缺且清晰明了,各种参数及制造厂名和生产日期说明齐全;
三、看“指针”,灭火器压力指针达不到绿色区域的为不合格产品;
四、看“筒体”,灭火器筒体外表涂层应色泽均匀,无龟裂、气泡、无明显刮痕等。
在购买其他消防产品的时候,建议大家向销售单位索要相应的检验报告及认证证书。如果销售单位不能提供正式检验报告和认证证书,其销售的可能是假冒伪劣产品。同时,正规消防产品可以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上查询到。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男子冒充消防教官推销器材 30元灭火器卖198元
紫竹幽阁Nina
消防讲座推销消防器材是否违法,需要根据消防讲座的机构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来判断。消防讲座推销消防器材判断违法标准如下:1、以宣讲为由推销消防器材的单位应该是公益机构,应该属于社会团体,需要查看其是否有民政部门的备案手续,如果没有那就属于非法组织,属于违法的;2、如果有备案,依照法律规定社会团体不得进行经营性盈利活动,也是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知商务部门没收产品,并按照销售金额处罚金;3、如果是以某消防器材公司的身份宣讲推销产品,属于正常的销售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 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规定的办法,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依照本条规定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或者技术鉴定合格的消防产品,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公布。第二十五条 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第四十二条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可以调动指挥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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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网上质与量过关的要110左右,他们的200左右,不过网上不会给你提高意识和技能。多花几十算培训费吧,而且你还可以不买~还有,他们有售后以后更换比网上便宜。自己斟酌吧。
荤淡美食家
消防教官不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宣传消防知识后卖消防器材是不违法的,通常企业单位的消防宣传已经不是公安消防机关人员,而是外包的企业做的培训。如果是公安消防机关工作人员,推销消防器材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等,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利用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谋取利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审批职责的;
(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建设、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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