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3

  • 浏览数

    189

别做慈善家
首页 > 医学类资格证 > 职业医师的多点执业范围

3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芋仔疙瘩牛牛

已采纳
他为啥辞了“协和” 龚晓明曾是北京协和医院的一名妇产科副主任医师。几个月前,他辞职了。 2013年5月,龚晓明在一家媒体网站上撰文回忆去年在美国学习的经历,比较了中美医疗的差异,并建议开放多点执业。 他说,在很多国家,教学医院里承担教学.

职业医师的多点执业范围

88 评论(10)

五十岚零

回答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正在为您整理答案,请您耐心等待一下可以多点执业。进行多点执业有前提要求!首先要取得执业证并在相应岗位工作五年以上;其次能够完成已注册执业地点的本职工作。再次要身体健康才能胜任多点执业的工作安排还有就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被核实的医德医风方面的投诉记录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带给您帮助,你认为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可以给个赞哦,谢谢亲申请多点执业的执业类别要和聘用执业医师的诊疗科目是同一范围内的。两年内医师必须要定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才能申请多点执业更多3条

239 评论(15)

多肉小西瓜

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内科专业(含老年医学专业、传染病专业) 2、外科专业(含运动医学专业、小儿外科专业) 3、儿科专业 4、眼耳鼻咽喉科专业 5、皮肤病和性病专业 6、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含核医学专业) 7、医学检验、病理专业 8、急救医学专业 9、康复医学专业 10、预防保健专业 11、精神卫生专业(含精神病专业、心理卫生专业) 12、妇产科专业 13、麻醉专业 14、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如医疗美容) 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说明:中医类别医师包括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师 1、中西医结合专业。 2、中医专业:中医专业执业范围须填写二级学科,如中医内科专业。 3、中医专业二级学科有: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眼科专业、耳鼻咽喉科专业、口腔科专业、肿瘤科专业、骨伤科专业、肛肠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急诊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预防保健科专业。 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口腔专业 2、口腔麻醉专业 3、口腔病理专业 4、口腔影像专业 5、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专业 4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1、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到所在考点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取《医师资格证书》。该证书级别代码编码为字母“XC”。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经执业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医师资格证书》“发证机关”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空白处加盖红色标识章,标识章全国统一格式,宽度根据内容调整,行高10.0mm,边框粗3磅,内容为“乡镇/村”,字体为三号黑体。 2、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持与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签订的合同、《医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到该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限定为该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 3、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类别注册为“临床和中医”,执业范围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 4、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可按规定参与职称评聘。 5、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人员,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296 评论(13)

相关问答

  • 医师执业地点的范围有多大

    执业医师的职业范围根据类别的不同,执业范围也会有差异 ,下面分开介绍。 一、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内科专业;2、外科专业;3、妇产

    吃喝玩乐nnn 评论(2) 2026-09-24
  • 医师多点执业的区域范围

    相同点: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备案都可以开展多点执业。不同点:持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证更容易获批。

    旭子如风 评论(3) 2026-09-25
  • 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范围

    全国各地针对多点执业的政策有一些不同,但是多数情况下只要符合以下条件的执业医师即可申请多点执业:1、已经顺利取得了执业证书,并且在相关工作岗位上工作了五年以上。

    无敌炒米饭 评论(1) 2026-09-24
  • 医师执业地点的范围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

    冰峰之晶 评论(2) 2026-09-24
  • 执业医师的多点执业范围

    多点执业即医师多点执业,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行为。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疯*草莓 评论(2) 2026-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