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4

  • 浏览数

    157

番茄妹妹11
首页 > 职业资格证 > 一级造价师造价案例

4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美丽华华

已采纳
很多考生很头疼案例科目,想了解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要怎么学习,所以整理了一下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案例的学习方法:已经进入六月上旬,绝大部分想要在今年考造价工程师的人员都已经开始着手复习工作了,毕竟越早复习,对知识点的掌握会越全面、越牢固。不少考生反映,案例分析太难学了,那么,复习2021年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要怎么学习呢?考生最难啃的知识考点,给题主整理了一下,希望对接下来备考有所帮助。1、提高学习,要学会给自己定定目标(大、小、长、短),这样学习会有一个方向;然后梳理自身的学习情况,找出自己掌握的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容易丢分的知识点;再者合理的分配时间,有针对性的制定学习任务,一一的去落实。2、可以学习掌握速读记忆的能力,提高学习复习效率。速读记忆是一种高效的学习、复习方法,其训练原理就在于激活“脑、眼”潜能,培养形成眼脑直映式的阅读、学习方式。可以用小程序“小佑题库”练习,每天一个多小时,一个月的时间,可以把阅读速度提高5、6倍,记忆力、理解力等也会得到相应的提高,最终提高学习、复习效率,取得好成绩。如果你的阅读、学习效率低的话,可以好好的去练习一下。3、要学会整合知识点。把需要学习的信息、掌握的知识分类,做成思维导图或知识点卡片,会让你的大脑、思维条理清醒,方便记忆、温习、掌握。同时,要学会把新知识和已学知识联系起来,不断糅合、完善你的知识体系。这样能够促进理解,加深记忆。4、做题的时候要学会反思、归类、整理出对应的解题思路。遇到错的题(粗心做错也好、不会做也罢),最好能把这些错题收集起来,每个科目都建立一个独立的错题集(错题集要归类),当我们进行考前复习的时候,它们是重点复习对象,保证不再同样的问题上再出错、再丢分。对于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要怎么学习以上都给准备备考的考生归类出来了,总之,拿下造价工程师证书,好处多多,所以现在要赶紧学习起来,毕竟这本证书以后的用处很多,趁早拿下对自己的用处也特别大。所以需要我们赶紧动起手学习起来。

一级造价师造价案例

263 评论(12)

温暖三月5021

难考造价的话,也是含金量比较高,考试难度相对比较大的需要,准备的复习的时间非常长,如果说你用心花心思去备考去练题也不是难,关键是看个人的努力程度。

262 评论(12)

蛋糕上的草莓1

案例分析科目的难度在造价工程师考试中算难得一科,备考,首先要了解考试科目和考试题型,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其次有针对性,跟着大纲走,才能事半功倍!最后,要做题,做真题。光说不练很容易造成眼高手低,而且很多科目都需要在做题中加强记忆。

134 评论(9)

苏州齐惠壮士

案例分析科目主要检验应考人员综合运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等科目的知识,以及分析和解决建设工程造价实际问题的职业能力。题目综合性强,每个题目涉及多个知识点;题型相对固定,但计算量较大;与前三门课程的关联性强,需要有一定公共课程的基础。案例分析这科的特点是题量大,计算多,基本上考试过程中都在按计算器,考试时间很紧张,想要通过考试一定一定要多多练习,把历年真题吃透。真题的价值是任何模拟题不能比的,做多了就能大概分析出命题专家的出题思路、设置的陷阱等等。

162 评论(15)

相关问答

  • 案例答案一级造价师

    案例这个科目必须是前边都学完了以后,你再来看案例的课程,很多的同学催说案例赶快讲,我们要赶快学,但是他问的问题都是特别的初级,包括现在比较专业的东西,比如什么“

    机器猫TJ 评论(3) 2025-09-11
  • 一级造价师案例例题

    我们在备考造价的过程中就会发现造价工程师考试的内容很多,而且有的还很复杂。所以很多人觉得自己根本记不住,就算记住了,马上就忘了。久而久之然后就怀疑是不是自己脑容

    天晴小姐8755 评论(4) 2025-09-11
  • 一级造价师答案案例

    很多考生很头疼案例科目,想了解造价工程师案例分析要怎么学习,所以整理了一下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案例的学习方法:已经进入六月上旬,绝大部分想要在今年考造价工程师的人

    妹喜儿lady 评论(3) 2025-09-11
  • 一级造价师案例文案

    案例这个科目必须是前边都学完了以后,你再来看案例的课程,很多的同学催说案例赶快讲,我们要赶快学,但是他问的问题都是特别的初级,包括现在比较专业的东西,比如什么“

    ChenYeZhang 评论(4) 2025-09-10
  • 一级造价师案例

    你好,最新资料已经出来了,百度网盘账号:Asasikiu

    佛罗妮曲奇饼 评论(4) 2025-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