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米jiang
angelabaobao
根据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十七条造价工程师享有以下权利: (一)有独立依法执行造价工程师岗位业务并参与工程项目经济管理的权利。 (二)有在所经办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的权利;凡经造价工程师签字的工程造价文件需要修改时应经本人同意。 (三)有使用造价工程师名称的权利。 (四)有依法申请开办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权利。 (五)造价工程师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决定有权提出劝告,拒绝执行并有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报告的权利。 第十八条造价工程师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对经办的工程造价文件质量负有经济的和法律的责任。 (三)及时掌握国内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发展应用,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制订、修订工程定额提供依据。 (四)自觉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五)不得参与与经办工程有关的其他单位事关本项工程的经营活动。 (六)严格保守执业中得知的技术和经济秘密。
当然是进步了。造价员是岗位证书,就是上岗证。二级造价师是仅次于注册造价工程师的证书,使用范围和功能比造价员要大得多,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行使审核的签字权和审批权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明确规定第十六条 注册造价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 (二)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造价师和建造师的含金量都是比较高的,只是使用的范围不相同而已,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来考证
全国造价员是不分等级的,全国通用。听说的分等级(初中高级)或者有、无审核权的造价员是有些地方不甘寂寞自行推出的,仅在地方有效。至于报考条件就要看不同的地方了,像
是的 是造价师享有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