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叛的路鲁修
图书资料员负责图书馆资料档案管理、计划、统计管理及内业管理工作技术人员的工种岗位,资料员通过全国统一的资料员考试,取得资料员职业资格证才能去相关部门正式执业。一、图书资料员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注意报刊发行动态,掌握信息。根据学校教学需要,及时采购收集报刊资料,并做好验收登记工作。所到刊物要及时上架,后到而未到的刊物要及时询问;2、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工作,并进行编目,密切保持同有关资料室的联系;3、负责阅览室资料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办理好资料借阅证和阅览证,做好登记,著录、排架。统计和防护(防火、防盗、防潮、防虫)工作,发现问题要妥善处理,保证资料的安全;4、推荐书目,介绍新书,举办读书报告会,开展为读者服务活动;5、教育读者爱护书刊、资料,对违章或损毁、盗窃书刊资料者,视情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以至罚款处理;6、完成领导交办其它的工作内容。二、图书资料员工作条件如下:1、图书情报、信息管理专业大学以上文凭;2、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文字写作能力;3、身体健康,责任感强;4、沟通能力强,具亲和力;5、能接受早晚班两班倒值班。
方可可同学
图书发行员职业资格分初、中、高三个等级,参加各等级图书发行员职业资格鉴定的人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图书发行员)》规定的申报条件。
针对初、中、高级图书发行员的不同鉴定要求,分别进行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要求采取笔试闭卷考试方式,操作技能要求进行实际操作考核。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六十分为及格,两项考核均及格为本等级鉴定合格。考核鉴定的单项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
经考核取得初级技术等级证书的图书发行员,即获得图书发行员从业资格,可以从事图书发行工作;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等级证书的图书发行员,即获得图书发行员执业资格,可以依法独立开业。
申报图书发行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可向当地新闻出版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提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站签发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进行考核鉴定。
扩展资料:
对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且已从业多年的人员,限期参加培训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资格证书。从2000年起,图书发行员必须持证上岗。
根据《关于加强集体、个体、私营书店(摊)管理的暂行规定》(〔89〕新出发字第991),县级新闻出版或文化管理机关审核私营、个体书店(摊)开业申请时,对没有获得中级工技术等级证书的,不予审批。
职业介绍机构和用人单位,在推荐办理图书发行人员就业或上岗的有关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按本通知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图书发行员资格
优质职业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