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大蒜君
香港警察英文叫Yes Sir。
香港警衔制度是指香港警务处现役警察的警衔制度。香港警察的警衔分为警务处长、警务处副处长、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警务处助理处长、总警司 、高级警司 、警司 、总督察、高级督察、督察 、见习督察、警署警长 、警长、高级警员 、警员 。
警务处长、警务处副处长、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警务处助理处长既是职务又是警衔。警务处一般有两个副处长分管行动和管理。
两位副处长分别管理行动处、刑事及保安处、人事及训练处、监管处四大处(处长为高级助理处长)。另有一名相当于高级助理处长的文职人员担任财务、政务及策划处长。
警务人员:
总警司:区或部指挥官。
高级警司:通常是部或区的副指挥官。
警司:通常是总部单位主管或分区指挥官。
总督察:通常是总部单位副主管或者分区副指挥官。
高级督察:小队指挥官。
督察:小队指挥官。
见习督察:小队指挥官。
警署警长:小队指挥官 小队副指挥官。
警长:分段指挥、车辆指挥。
高级警员:巡逻人员。
警员:巡逻人员。
hanrui2008
香港警察英文叫:sir
英[sɜ:(r)]
释义:
n.先生;(用于姓名前)爵士;阁下;(中小学生对男教师的称呼)先生;老师
n.(苏丹、德)西尔(人名)
[复数:sirs]
短语:
Sir Lionel莱昂内尔爵士;以及莱诺爵士
扩展资料:
词语辨析:Mr.,sir
这两个名词均可表示“先生”之意。
1、Mr.是Mister的缩写形式,一般加在男子的姓、名字或职位之前,是对成年男子的尊称。Mr.多用于英国,Mr(未加圆点)多用于美国。
2、sir较正式的称呼语,书面文字或口语均可使用,其后不必加姓。
优质英语培训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