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2

  • 浏览数

    151

与口水长流
首页 > 医学类资格证 > 执业药师暂停药店医保定点

2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lingling8826

已采纳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应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遵循保障基本、公平公正、权责明晰、动态平衡的原则,加强医疗保障精细化管理,发挥零售药店市场活力,为参保人员提供适宜的药品服务。第三条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零售药店定点管理政策,在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商谈判、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协议解除等环节对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监督。经办机构负责确定定点零售药店,并与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医保协议”),提供经办服务,开展医保协议管理、考核等。定点零售药店应当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药品服务。第二章 定点零售药店的确定第四条 统筹地区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疗保障基金收支、参保人员用药需求等确定本统筹地区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源配置。第五条 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零售药店均可申请医疗保障定点:  (一)在注册地址正式经营至少3个月;  (二)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零售药店所在地,药师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三)至少有2名熟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的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医保费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  (四)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开展药品分类分区管理,并对所售药品设立明确的医保用药标识;  (五)具有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医保药品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医保人员管理制度、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和医保费用结算制度;  (六)具备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信息系统技术和接口标准,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为参保人员提供直接联网结算,建立医保药品等基础数据库,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医保编码;  (七)符合法律法规和省级及以上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 零售药店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提出医疗保障定点申请,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一)定点零售药店申请表;  (二)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相关证书及其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与医疗保障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文本;  (六)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相关材料;  (七)纳入定点后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预测性分析报告;  (八)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七条 零售药店提出定点申请,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即时受理。对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经办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零售药店补充。第八条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组织评估小组或委托符合规定的第三方机构,以书面、现场等形式开展评估。评估小组成员由医疗保障、医药卫生、财务管理、信息技术等专业人员构成。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评估时间不超过3个月,零售药店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评估期限。评估内容包括:  (一)核查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  (二)核查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  (三)核查医保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  (四)核查与医疗保障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五)核查与医保有关的信息系统是否具备开展直接联网结算的条件;  (六)核查医保药品标识。  评估结果包括合格和不合格。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将评估结果报同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对于评估合格的,纳入拟签订医保协议的零售药店名单向社会公示。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应告知其理由,提出整改建议。自结果告知送达之日起,整改3个月后可再次组织评估,评估仍不合格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在本办法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评估细则。

执业药师暂停药店医保定点

152 评论(8)

typical2006

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145 评论(12)

相关问答

  • 医保定点药店执业药师

    需要2个。开药店需要2个执业药师证,且其工作单位应与执业药师注册证载明的执业单位一致,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经营范围中有中药饮片的,应配备执业中药师。有关医保定点药

    南京葫芦娃 评论(1) 2025-07-29
  • 执业药师暂停医保

    近日,国家医保局就“关于加快药师立法步伐,建立药师管理制度”内容中提到:根据各方意见,今年6月完善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师法(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加强

    足球大大 评论(2) 2025-07-29
  • 暂停医师多点执业

    一、负责第一执业地点医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收到符合规定的全部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同意医师增加执业地点,应当在其《医师执业证书》“变

    大雪压青松丶 评论(2) 2025-07-29
  • 医师定期考核暂停执业

    3-6个月后补考。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

    Rainniebaby 评论(2) 2025-07-29
  • 执业药师暂停医保定点

    目前营业执照有效期限都是永久,如未按时年报会被记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存在过期一说。只需及时补报并恢复,一般不会影响医保定点,当然也要看所在区域医保局及市场监管局规

    miss无敌 评论(2) 2025-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