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剑2016
世界杯之猪
电子处方和电子病历必须实行规范化、标准化、高效化的运作和管理,这既是政策的需要也是市场发展趋势,更是保障医生与患者权益、维护医疗秩序的需要:(1)电子处方:电子处方的推广与应用有以下三点值得关注:电子处方应符合卫计部门相关规定,处方上应有医生电子签名;处方开具后,处方药销售人员应经执业药师审核合格后在处方上签字盖章(电子印章)方可调配;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替,对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2)电子病历:患者到不同医院就诊留存的病历版本不一且内容表述不清。对患者来说,纸质病历存管麻烦;对医生而言,版本不一的过往病史病历查看费时甚至还可能导致误诊。实现方式:将电子签名应用与医院信息系统(HIS系统)集成,医生可在系统内直接进行病历记录和签字以及处方开具,并通过系统直接发送给患者,医生记录病情安全、患者获取病历快捷;通过将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医疗数据关联,还可为患者建立全面可靠的“诊疗记录手册”。当患者在其他医院就诊时,经电子签名的电子病历、电子处方可为医生准确了解病史、及时救治提供可靠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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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考点:处方书写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处方是医生对病人用药的书面文件,是药剂人员调配药品的依据,具有法律、技术、经济责任。 (一)处方书写的基本要求 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英文名称书写 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注明体重。西药、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单独开具处方。 化学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药名之前写明。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画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开具处方。 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二)处方中常见的外文缩写及含义 医师在书写处方正文时,如药物的用法(包括剂量、服用对间及次数)和调配方法等内容,经常采用拉丁文缩写或者英文缩写表示。药师应掌握处方中常用的外文缩写,并理解其中文含义。 (三)处方中容易混淆的中文药名 化学药品的品种很多,名称各异;有些药品的名称(通用名或商品名)在中文表述上极为相似,如消炎痛和消心痛,但药理作用却完全不同。这就要求医师在处方中写和药师审核时,要注意识别。 ;
处方后记处方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年龄、性别、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及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加特殊要求的项目。处方正文:以R
发药权、签字权是医院药房给的。执业药师具备资格,只要医院给你这个职权可以签字。
“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很可惜,在国内偏重医生,连
有处方权的医生。
法律分析:就是审核药品的人,一般两个人发药,一个人拿药,一个人审核后发药,审核的那个人和拿药人都应该签字。法律依据:《处方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处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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