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5

  • 浏览数

    306

落跑蚂蚁
首页 > 医学类资格证 >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废除文件

5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尘世任我行

已采纳
10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了《关于“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修改2件,废止7件,废止的文件中包含了《关于印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人〔2003〕298号)》。附件:关于“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的要求,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各项改革措施有效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修改2件,废止7件。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一、修改的文件将《关于印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527号)附件2《申请成为全国性(区域性)批发企业应当报送的材料》第九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资产负债表”修改为“财务资产负债表”。将《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529号)附件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立项申请表》中“组织机构代码”删去。二、废止的文件关于开展中药保健药品整顿工作的通知(国药管注〔2000〕74号)关于印发《药品临床研究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国药管安〔2000〕315号)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药监械〔2003〕125号)关于印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食药监人〔2003〕298号)关于中药保健药品和中成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品种试行标准转正有关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4〕146号)关于被中止批准文号效力的中药品种换发批准文号有关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4〕583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灾后评估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尽快恢复生产经营的通知(食药监办食监一〔2016〕135号)对上述予以修改或者废止的规范性文件,除另有明确规定外,均不涉及过去根据这些文件所作出处理决定的效力。特此公告。如果此征求意见稿最终得以实施,是否意味着日后执业药师们不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呢?实际上,你可能想多了!!!早在2015年7月30日,中国药师协会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三定”规定的要求,印发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国药协发〔2015〕8号),如下图:通知中写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自2016年1月起施行,原《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废止。也就是说,这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这次要废止的《关于印发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是一个早在2016年就已经“失效”的规范性文件。所以,此次下发通知废止的是旧文件,而不是停止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对于执业药师而言,只有不断更新药学知识,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才能为百姓用药保驾护航,所以说取消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几乎不太可能。目前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还是继续沿用2016年发布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试行办法》,正式的管理办法可能会在不久的将来出台。正在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准备参加继续教育的小伙伴们,还是要静下心来“充电”,抓紧时间修学分。温馨提示:有关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相关政策,医学教育网会及时发布准确的考试资讯,请大家持续关注。最后,在执业药师的冲刺备考阶段,希望大家能完全静下心来准备考试,不要被一些不实的传言干扰学习。预祝大家都能通过执业药师考试!顺利拿证!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废除文件

258 评论(14)

踩野花屌丝

1、可以继续教育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对象是针对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内容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药学、中药学及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并分为必修、选修和自修三类。第四条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的义务和权利。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须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的学分。各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鼓励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2、《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经注册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299 评论(10)

jimmy吉米吉米

会,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者,应当通过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向所在地注册管理机构申请注册。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经批准注册者,由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核发国家药监局统一样式的《执业药师注册证》。扩展资料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2、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4、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执业药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并作为个人不良信息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买卖、租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执业药师

209 评论(8)

貌似仿佛好像

答案是:不会作废!在《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中有提到:接受继续教育是执业药师的义务和权利。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须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并完成规定的学分。各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鼓励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但未提到没有继续教育就会注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只是你要注册执业药师时需要提供继续教育的学分,到时需要补上这些学分!具体各地注册审核资料可能都有不一样的要求!大家请关注当地执业药师协会公布的相关通知。

300 评论(13)

世唯装饰

不会。大家有不注册不继续教育执业药师资格证会作废的观念,可能是看到《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提到的:第十条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五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这里提到的是《执业药师注册证》,而我们考到的是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是不一样的!我们先有考到的执业药师资格证后才能够注册,注册后才能执业上岗。

200 评论(8)

相关问答

  •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论文范文

    药房药学毕业论文篇3   试谈医院药房药学服务的现状及展望   药房是医院一个重要的服务窗口,是与患者接触最多的一个部门。面对众多病种,

    fairyzhangyanting 评论(1) 2025-07-29
  •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证明文件

    《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近期免冠照片4张(申请表2张,注册证书2张); 县级(含)以上疾病预防控制

    度兰度兰 评论(3) 2025-07-28
  •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专项扣除

    1、可以在药店售药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只有拥有执业药师证书的人才可以为患者提供药品咨询的服务,特别是在药店和医院的药房,必须要有执业药师来指导用药才行。而且,中

    闹闹美食家 评论(2) 2025-07-29
  •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废止

    执业药师资格证不注册不继续教育不会作废。为了不断提高执业药师依法执业能力和业务水平,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药学服务,维护公众身体健康,保障公众用

    猫猫不在家叻 评论(2) 2025-07-28
  • 安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文件

    回答 根据国家药监局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总体文件要求,我省2021年度继续教育网络学习拟定于2021年9月开课。由于2021年度课程内容、学习要求、登录方式都有

    我爱吃土豆儿 评论(3) 2025-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