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医学教育网执业药师栏目帮您找到了变更需要提交的资料: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范围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填写“执业药师
要盖公章,因为盖公章是证明你有在岗工作,并且你所在岗的工作单位是卫生医疗系统的,如药店之类的。不盖的话,一般不予受理报名。
法律分析:可以向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进行盖章,否则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反应情况,并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盖章。必要的时候我们还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赔偿,自实际用工之日
执业药师准考证上不需要盖单位公章,准考证直接从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出即可。就是从事药学/中药学相关工作年限的证明,工作了几年就写几年,如果中途换工作的,在工作那一
亲,最后你是怎么解决的呢,我现在也是这种情况,在原单位离职了,只有变更手续,现在想办延续医院不予证明,求支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