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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家药监局总局曝光多省份共计65名“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后,全国执业药师面临新一轮清理,不少省市陆续开展执业药师“挂证”、“挂靠”整治行动,同时将“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予以公告。以下为2018年部分省市关于执业药师“挂证”整治的通告:7月11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通告,将近期全省各级药监部门检查发现“挂证”行为的2名执业药师予以公告。7月2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通告,云浮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郁南中山分店、云浮市云安区人和堂药店2家药店的执业药师存在“挂证”行为,将依法撤销企业GSP证书,并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6月29日,安徽六安市药监局发布公告,六安市金安区马头镇大药房、六安市金安区先生店乡珺健大药房、六安开发区百草药房等13家药品经营企业原执业药师已注销,截至2018年6月26日,企业未聘用新的执业药师,不再满足药品经营条件要求,该局依法撤销其GSP证书。6月4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通告,将近期全省各级药监部门检查发现“挂证”行为的7名执业药师予以公告。6月7日,辽宁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整治执业药师“挂证”问题的通知》,严厉查处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销售处方药行为。5月11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公告,将近期全省各级药监部门检查发现“挂证”行为的21名执业药师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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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你好,针对执业药师在职不在岗、《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挂靠行为等监管难题,《制度规定》规定了多条措施。比如,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注册者,必须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单位,由所在地县级以上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限期配备,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第二十八条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年内不予执业药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执业药师注册证》挂靠,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的,由发证部门撤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并作为个人不良信息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买卖、租借《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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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自2019年起,我国就已经开展“一人一证”全国联保制度,可以说就是专项整治执业人员挂证行为,自从国家加大对执业药师“挂证”现象的打击力度,就经常听到“挂证”被查的消息,最近又有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对本市的22名“挂证”执业药师进行查处和公示,具体如下:通告内容如下:为强化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在岗履职监督管理,推进执业药师监管工作常态化,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始终把对执业药师在岗履职的监管放在重要位置,共确认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22人。各县(市、区)局要进一步加大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查实“挂证”执业药师和存在“挂证”行为的药品零售企业,要监督注销业药师注册证书,责令企业整改到位。再加上之前官方下方的通告,近几个月来查处执业药师几乎快两百多人,介于公示出来的可能较少,所以实际查处人数一定是比公布的多得多。一直以来,很多执业药师朋友们对执业药师挂靠证书的现象都非常义愤填膺,希望国家再加大打击力度,给认真执业在岗的人以公平公正的待遇。虽然目前仍有“挂证”现象,甚至数量可能有很多,但是“挂证”始终不是正确发展方向,终究会被查处和消除。近期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再次明确,要加强对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配备和在岗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尽职履责。其中明确了对不合规的药品零售企业、“挂证”执业药师的严格行政处理措施。政策具体实施也需要时间,不过从目前形势来看,接下来各地又会掀起一波执业药师“挂证”整治行动。打击执业药师“挂证”是大势所趋,而身为执业药师的我们,只有认真学习,努力提升自我,才是安心发展之道!以上就是小编今天给大家整理发送的关于“国家严查!又有22名执业药师挂证被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总的来说2021年执业药师未来发展前景非常不错,建议大家报考。
【导读】自2019年起,我国就已经开展“一人一证”全国联保制度,可以说就是专项整治执业人员挂证行为,自从国家加大对执业药师“挂证”现象的打击力度,就经常听到“挂
医师多点执业是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新医改方案出台以后,医师多点执业问题更是处于风口浪尖。我国现行医师多点执业的规制存在如下问题:现行法律文件存在缺陷;规制和法律
执业药师挂证到药店一般认作为药店质量负责人使用,按新版GSP的规定‘质量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一旦药店出了什么药品质量问题,首先会找到你。挂证有风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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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赋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药学技术人员实施执业资格准入控制和监督管理。你去卫生网校看看吧,挺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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