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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两会的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很多内容都值得社会关注,这里也有一条值得我们广大执业药师队伍注意:“推动降低就业门槛,动态优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 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建设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这一条“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引发许多执业药师纷纷讨论,会不会今后的执业药师考试就没有了工作年限的限制呢?这里小编不妨跟大家一起讨论下。1:执业药师属于准入类考试今年1月12日,人社部发布了最新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相较于2017版,移除了1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减少了5项准入类证书。其中执业药师依然稳居在准入类第27项,是需要考试拿证才能从事的职业岗位。再看执业药师考试的报考条件,主要对学历、专业和工作年限做了相关要求。尤其是2020年的过渡政策到期,限制了中专学历考生报考,提高了报考门槛,那么按照政府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接下来会降低甚至是取消对工作年限的要求吗?2:降低/取消工作年限有何影响其实报考执业药师的工作年限问题,一直以来都是部分考生们头疼的问题,有的考生已经对理论知识很熟悉,却因为工作年限不够只能再等几年。如果一旦工作年限放开,那么能报考的考生会增多,那么这对于执业药师行业来说是好是坏呢?一直以来,执业药师圈评论底下都有一个争论,一种观点表示“英雄不问出路”,即只要能通过考试,就应该承认考生的实力并给予证书,因为工作年限不够、或者学历不够等原因“卡脖子”,是一种对人才的“禁锢”。另一个观点则表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即考试只是考察理论知识,但是要成为一名合格或优秀的执业药师,实践经验、专业能力、学历素养也是必不可少的。并且如果工作年限、专业限制放开,那么会有一大批缺乏实际经验和非专业的人进入执业药师行业,对于患者而言,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其实这两种观点都有各自的道理,就像有的人说的,如果考前都审核清楚,也就不会有这么多考过却不通过的遗憾。另外小编还想到的是,如果取消了工作年限,报考人数增加,那么为了控制通过率,考试难度很有可能会大大提高,所以考生们也要有这样的心理准备。
爱饭饭大吃货
可能会,2021年药师法草案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药师法出台在即。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白药集团创新研发中心总监朱兆云:加快药师法制定进程“目前,我国药师的责、权、利缺少法律明确界定,药师对老百姓安全用药的保障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加快我国药师立法工作进程,在法律的框架内明确药师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迫在眉睫。”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白药集团创新研发中心总监朱兆云呼吁。现在执业药师倒是逐步再放开,有些省市已经开始执业药师等于与主管药师职责待遇。但是要想完全同步很难定性,毕竟医院药师与执业药师有很多不同之处,例如执业药师更侧重生产管理类方面,其次就是合理指导用药,医院药师更侧重院内用药管理方面。所以要完全纳入管理预估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药师翘首以待按照此前卫生部医政司有关负责人的介绍,药师执业的规范化法制管理,有利于保障患者的用药利益,也有利于保护药师的合法权益;明确、规范药师的资格、权利、义务、法律责任,有利于提高药师的学习积极性和工作责任心,提升职业道德水平;有利于加速药师队伍建设,规范药师执业行为;有利于药物治疗水平和医疗安全、质量的提升。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6件)1、企业所得税法国务院提请审议2、电信法国务院提请审议3、护照法国务院提请审议4、畜牧法农委提请审议5、海岛保护法环资委提请审议6、反洗钱法预工委起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国家鼓励、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从事药品零售连锁经营活动的企业总部,应当建立统一的质量管理制度,对所属零售企业的经营活动履行管理责任。药品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药品经营活动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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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不可以报考执业药师资格证。根据执业药师的报考条件,只有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才有资格报考执业药师考试,会计专业不是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所以不具备报考
2020年执业药师大纲将会有不的变动,更偏向临床实践,而且今年是中专可以考试的最后一年了,之后的考试肯定会一年比一年难的,把握住机会哦
根据最新《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
好像早就出了吧你在百度里摆一吧那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