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有关证明文件,非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六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给证书
8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了《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稿)》,本《意见稿》对执业药师报名年限、报考学历、注册有效期请进行了重新拟定
法律分析: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如果当事人是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发给证书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
法律分析: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
回答 你好,针对执业药师在职不在岗、《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挂靠行为等监管难题,《制度规定》规定了多条措施。比如,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注册者,必须遵纪守法,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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