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执业医师法》改为《医师法》,将医师队伍治理法治化提高到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重要内容的高度。与修改前相比,从参与主体、管理环节和法治手段方面都更加丰富和多元。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98年6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将《执业医师法》改为《医师法》,将医师队伍治理法治化提高到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重要内容的高度。与修改前相比,从参与主体、管理环节和法治手段方面都更加丰富和多元。二、
将《执业医师法》改为《医师法》,将医师队伍治理法治化提高到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重要内容的高度。与修改前相比,从参与主体、管理环节和法治手段方面都更加丰富和多元。二、
2020年6月1日施行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该规定在医师法中得到呼应,第三条第二款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