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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o叶子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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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美苏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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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考试发证书时间各地均不相同,按往年惯例,执业医师考试发证书时间一般为考试后第二年的3月-6月份。说明:各地发放形式有所差别,考生可咨询一下当卫生局。

执业医师聘书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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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古拉之吻~

执业医师注册流程及注意事项   2017年执业医师考试刚刚结束,那么,2017年执业医师注册流程及注意事项都有哪些呢? 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执业医师注册流程及注意事项,欢迎阅读。   办理执业医师注册的填表注意事项   一、注册所需材料:所有材料请认真填写,如有差错,后果自负   姓名 科室 性别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   4、《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用16开纸复印,并在空白处写上“系原件复印”字样)或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原件。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用16开纸复印,并在空白处写上“系原件复印”字样)   6、2寸免冠正面半身同底照片3张(其中2张分别贴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上,1张背面写上姓名、科室、身份证号,并用信封装好)。   7、在外地取得的医师资格证书,需单位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医师资格证书》系在当地取得,并未在当地医院进行注册的证明。   二、《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如何填写:   封面:1、姓名一栏应与身份证完全一致。   2、医师资格 级别: 请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类别: 请选填临床或中医、公共卫生、口腔。   3、医师资格证书编码:按医师资格证书上的号码正确填写,如:200751110510102197310196564   4、医师执业证书编码:暂不填。;   5、表中年月日,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6、填表时间:填当时时间   第一页:   7、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请填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若为教学系列,如讲师、副教授、教授,请填相应的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任医师。   9、申请执业机构名称及登记号:XXXX医院 登记号:XXXXX   10、申请执业机构地址:XXXXXX 邮编:XXX   11、申请执业类别:临床或中医、公卫、口腔。   12、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时间: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上的时间填写。如是执业医师,此项不填。   13、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时间:按《执业医师资格证》上的时间填写。如是执业助理医师,此项不填。   第二页:   14、个人工作经历:填写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   15、身体和健康状况:按《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上的结果填写,如:良好。   16、业务水平考核机构或组织的`名称和培训时间及考核结果:不填。   17、其他要说明的问题:请填写执业范围。如内科专业或外科专业。   18、申请人签字填写年月日:并签字。   第三页、第四页:   19、所有栏目填写年月日:与填表时间相同。级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类别:临床、中医、公卫、口腔。第四页上医师执业证书编码不填。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聘用证明》如何填写:   1、受聘时间:填表时间的前3个月的日期。   2、拟聘期限:一年。   3、聘用单位意见栏:仅填写年月日:即与受聘时间相同;其余不填。   四、《医师注册健康检查表》如何填写:   1、指定体检医院名称:XXXX医院。   2、主检结果栏的填写日期:并自行到我院保健科盖章。   3、注册机关意见栏:不填。   请自行完成体检。   六、《医师专业培训考核证明》如何填写:   1、培训专业:按医师注册执业范围填写。   2、注意:凡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两年未进行执业注册的,须填《医师专业培训考核证明》表,其余不填。《医师专业培训考核证明》表单独到医院继续教育科领取。   首先,来说说在通过考试后,还有哪些事情要做?   等待拿成绩单和医师资格证   再等三个月的时间就可以到报名的地方(一般是医师协会或者卫生局)去拿医师资格证和成绩单了。如果过时没有拿,医师协会还会电话通知你去领的,本站也会第一时间发布证书领取相关通知。从2017年起,成绩单网上自助打印。   拿到证后,请务必在两年之内(超过这个时限的话,注册时还需要进行培训)填写《医师注册申请表》,此表在市卫生局可免费领取,并打印,自行装订成册。按照上面的要求填写。并要有单位印章。   3、准备以下资料:执业医师首次注册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医师注册申请表》两份   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收复印件),   二甲医院以上的体检证明原件,   医疗机构聘书(一般为合同复印件)   2寸免冠照3张(申请表上两张,收一张)   医疗机构执业证(找医院要,医院一般给复印件,不要紧)   将以上资料用一个档案袋装起来。   到市卫生局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会打印一份回执单,承诺日期30天可以凭单领取证件   几天后,先打电话到卫生局问,再凭回执单去领取证件,需交纳25元左右(不同地方可能会有几块钱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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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在WC数钱

执业医师注册有效期是两年。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师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执业类别是指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 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是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注册条件第四条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五)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 (六)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第三章 注册程序第七条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拟在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医疗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核发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第八条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是提交下列材料: (一) 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 (三)《医师资格证书》; (四)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申请人身份证明; (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重新申请注册的,除提交前款第二至七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 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 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第九条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给卫生部统一印制《医师执业证书》。 第十条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的; 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 重新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首先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执业注册。 第十一条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继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应当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执业医师注册。 申请人除提交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原《医师执业证书》。注册主管部门在输执业注册手续时,应当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核发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第十二条《医师执业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如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或换领。损坏的《医师执业证书》,应当交回原发证部门。《医师执业证书》遗失的,原持证人应当于15日内在当地指定报刊上予以公告。第四章 注销注册与变更注册第十三条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 (一) 死亡或者被宣篝失踪的; (二) 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因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 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七)有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行为的。 (八)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注册主管部门对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予以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第十四条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30日内报注册主管部门备案: (一)调离、退休、退职; (二)被辞退、开除; (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但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除外。 第十七条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手续。 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 第十八条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对因不符合变更注册条件不予变更的,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医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过程中,在《医师执业证书》原注册事项已被变更,未完成新的变更事项许可前,不得从事执业活动。 第二十条医师执业注册主管部门,应当对《医师执业证书》的准予注册、发放、注销注册和变更注册等,建立统计制度和档案制度。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准予注册、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人员名单邓以公告,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卫生部备案。 第二十二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和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四条 医师执业范围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医师执业地点在两个以上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是指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的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采供血机构适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十二项的规定;预防机构是指〈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机构。 第二十七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医师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境外人员申请在中国境内执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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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果janicefeng

您好,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师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执业类别是指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是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注册条件第四条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五)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六)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第三章 注册程序第七条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医疗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核发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第八条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是提交下列材料:(一) 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二)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两张;(三)《医师资格证书》;(四)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五)申请人身份证明;(六)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重新申请注册的,除提交前款第二至七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 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第九条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给卫生部统一印制《医师执业证书》。第十条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的;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重新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首先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申请执业注册。第十一条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继续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应当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执业医师注册。申请人除提交本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原《医师执业证书》。注册主管部门在输执业注册手续时,应当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核发新的《医师执业证书》。第十二条《医师执业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如发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或换领。损坏的《医师执业证书》,应当交回原发证部门。《医师执业证书》遗失的,原持证人应当于15日内在当地指定报刊上予以公告。第四章 注销注册与变更注册第十三条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一) 死亡或者被宣篝失踪的;(二) 受刑事处罚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四)因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五)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六) 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七)有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行为的。(八)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注册主管部门对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予以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第十四条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30日内报注册主管部门备案:(一)调离、退休、退职;(二)被辞退、开除;(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但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除外。第十七条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手续。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第十八条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对因不符合变更注册条件不予变更的,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九条医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过程中,在《医师执业证书》原注册事项已被变更,未完成新的变更事项许可前,不得从事执业活动。第二十条医师执业注册主管部门,应当对《医师执业证书》的准予注册、发放、注销注册和变更注册等,建立统计制度和档案制度。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准予注册、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人员名单邓以公告,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卫生部备案。第二十二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和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第二十四条 医师执业范围另行制定。第二十五条医师执业地点在两个以上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是指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的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采供血机构适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十二项的规定;预防机构是指〈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机构。第二十七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医师适用本办法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境外人员申请在中国境内执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欢迎向158教育在线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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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瑶然然

执业医师注册的有效期: 执业医师注册有效期是两年。 一旦顺利拿到证书终身有效,不过如果你在两年之内,没有完成注册就会被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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