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爱贺曼熊
法律分析:卫生局,医院归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医院属于医疗机构。卫生局,是地方各级医院的主管部门。下设办公室、医政科、健教所、爱卫会等职能部门,分管食品卫生,执业医师法的实施,医疗事故的处理等等工作。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管理职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第三条医疗机构的类别:(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二)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五)疗养院;(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七)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八)村卫生室(所);(九)急救中心、急救站;(十)临床检验中心;(十一)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十二)护理院、护理站;(十三)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十四)其他诊疗机构。
KauluwehiS
回答答法律分析:卫生局。各城市都有自己的私人诊所管理条例,私人诊所是由卫生局监管的,开办私人诊所有资格限制并需要经过卫生局批准。私人诊所不存在隶属关系,是独立经营的,填其他就可以。 法律依据:《市民营诊所管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民营诊所无执业执照,不得从事诊疗活动。第十八条 私人诊所及其执业医师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遵纪守法,救死扶伤,遵守职业道德,执行医疗卫生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提问我在私人诊所打针,发现一次性注射器反复使用,但拿不到证据回答医疗损害责任是过错责任,一般需要你方举证医院有过错。如果确实是医院手术不当致使你母亲死亡,医院负有过错。法律规定在三种情形下,推定医院有过错,你不用举证证明医院有过错: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因此,只要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对方的一次性针头重复使用,如果给你方造成损害,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而不是诊疗的医务人员。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提问从观察中发觉,但没拍视频,可以向卫局反应吗回答可以的会有专门人员调查提问那没证据,他不承认怎么办回答到时候会有专业人原过来调查,再次给您忠告,提醒亲朋好友别去那种地方,毕竟是私人的调监控一系列都会有的如果情况属实会对于处罚提问诊所没监控回答那也坚持举办就行给当地卫生院打电话,不知道电话号码的110直接或者差114都行提问那卫生局拿什么去监管这些黑诊所呢回答那就是人家的问题了我也没办法准确给您解答更多11条
是县。例子:个人(任职)证明兹证明:xxx为我院员工,性别:一,年龄:一,于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为我院XX科/部门员工。特此证明XX年XX月XX日(医院公
现在有些私人诊所。看病。药价。有些。正常意愿。没有的药。满天要价。简直不可接受。希望有关部门。多多检查。
隶属街道。主管单位是区卫健局。
隶属街道。主管单位是区卫健局。
直接填“县”就可以了,我在医学教宇网的论坛里看到有人贴过填好的标准报名单。你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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