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arBella
关于执业助理医师能否开办诊所的问题,早在2001年原卫生部就有一个批复:原文中明确提到: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
助理医师不可以单独开诊所。
助理医师不可以开诊所。无处方权。不可独立行医。可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行医。在医院、门诊等地上班是没问题的。执业医师就没问题了。
每个地区的政策有所区别,有地区规定私人诊所的医生是不能报考医师资格考试的,只能是医院/卫生所这些政府医疗机构才可以。但是有些地方确实也有私人诊所医生是可以的报名
如果这个诊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一栏有临床类别的诊疗科目,比如内科,可以。如果这个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一栏只有中医科,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