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桑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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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法第二十五条保障了患者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五条医师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和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师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关于医师法的其他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九条医师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管理制度,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严格规范医师用药行为。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参考资料;△通讯作者:沃中东加强医患沟通落实知情同意王米兰,沃中东△(杭州师范大学医药卫生管理学院,浙江杭州310036) [摘要] 知情同意权是患者的一项基
回答 处方药即非OTC药,常见的处方药包括麻醉药,精神类药,心血管类药。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
知情权和同意权(选择权)的概念首次出现,在我国是1993年10月31日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的规定,具体说来,就是“消费者有权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
法律分析:(一)由于手术操作过程较为复杂,有可能发生严重并发症以及治疗后果难以准确判定,故必须履行书面告知程序——手术知情同意书。(二)手术知情同意制度包括两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