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258
Me馍馍27
近年来,由于执业药师在药店挂证能获得工资以外的额外收入,所以执业药师考试一直处于热门地位。而许多药店“聘”用一张执业药师注册证,也只是应付GSP认证和检查。但是,看似一劳永逸的赚钱途径,现在也成为了被有关部门盯上的重点打击对象。举个例子,2015年7月,东莞市药监局对某药店涉嫌销售假药进行通报,而店主非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相关负责人疑执业药师挂证,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被罚十年内不得从事药事工作,并且因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目前,在很多药店,尤其是单体药店,执业药师都同时充当着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然而,很多药店,执业药师只是兼职挂证的,也就是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都是执业药师,但是药店的实际经营权,却依然掌握在药店老板手中。如果是按照正常合法经营,似乎没什么风险。但是一旦违法经营,药品质量出了问题,销售假药,后果是很严重的。
怀念橡皮筋
1、不会的。执业药师挂证到药店一般认作为药店质量负责人使用,按新版GSP的规定‘质量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一旦药店出了什么药品质量问题,首先会找到;2、能够负得起这个责任就挂,挂证有风险,官方网站也有学员问类似的问题。现在在外面挂证的执业药师,多数都是在医院上班的,药店归药监局管,俩部门彼此不干涉。
奇奇怪怪的lemon
大家都知道15执业药师挂证曝光(详情:药师圈大事件!执业药师挂证15是什么意思)之后,国家怒了,相关部门坐不住了,国家药监局在19日下令彻查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一旦被查到,不仅面临失去工作的风险,事态严重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执业药师挂证被查会受到什么处罚,如下一旦查实执业药师挂证者,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对外公示。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积极探索多部门联合惩戒、共同打击的长效机制。各省级局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法查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凡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通知》还提出,各市(或县)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要结合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执业注册信息,提高监督检查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查实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应通报当地医保管理等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形成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综上,执业药师挂证被查会受到一定处罚的,大家一定要遵纪守法,做到真正持证上岗。
铭钔釺唫
肯定有风险,现在执业药师注册,药监局统一都是联网注册,到国家执业药师注册平台网上任何人都可以查到,你想分开挂两个证根本就不可能。有的地方你就算一个证挂靠,还有管的严的话,你注册药监还让你出具劳动部门的失业证明。你不可能真去开吧。如果在医院上班人家药监也可以查到,因为你是医院职工都有社保,所以不要冒这种风险了。
大家都知道15执业药师挂证曝光(详情:药师圈大事件!执业药师挂证15是什么意思)之后,国家怒了,相关部门坐不住了,国家药监局在19日下令彻查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一
可以的,每个药房开办需要有驻店的执业药师,一般执业药师比较少,供不应求,就会有人在别的地方工作,却把证挂在某个药房!
执业药师挂证到药店一般认作为药店质量负责人使用,按新版GSP的规定‘质量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一旦药店出了什么药品质量问题,首先会找到你。挂证有风险,所
工资都差不多吧,平均就3K多点,挂靠的话据我所知在深圳目前的行情是5W一年,具体其他地方就不是很清楚了
当然不可以呀!晕,去医学敎育网的论坛上去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