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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水晶朵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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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潜在的审计风险2017

审计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活动,需要依赖审计人员有限的的专业判断和专业胜任能力,即使经验丰富的审计师也会有误断的时候。那么面对潜在的审计风险,注会师该如何正确应对?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如何应对潜在的审计风险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审计风险的概念

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

(二)审计 风险的现状

1.审计诉讼“爆炸”

进入诉讼“爆炸”时期以来,涉及注册会计师的舞弊案件激增,注册会计师形象一落千丈。国内外由于审计风险导致的重大审计事故层出不穷,“安然”事件,“世通”事件,深圳“原野”事件等给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敲响了警钟,给行业的发展带来了不可磨灭的负面影响。

2.“深口袋”现象流行

社会日益认同,受害方应该向有能力赔偿的一方提起诉讼,相比因经营或财务困境而错报或舞弊的被审计单位,收入颇丰的事务所往往有更充分的赔偿能力。因此,失意的投资者或者债权人常将注册会计师作为诉讼的主要目标,而法院也往往由于同情受害者而判定其赔偿受害者。

(一)源自审计主体的审计风险

1.审计人员自身素质的局限性

(1)审计人员的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的有限性。审计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活动,需要依赖审计人员有限的的专业判断和专业胜任能力,即使经验丰富的审计师也会有误断的时候。(2)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和执业谨慎态度影响审计风险。虽然审计风险具有客观性,但也会因为审计人员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风险意识、法制观念不同而产生不同的结果。

2.事务所内部治理风险

(1)人员管理风险。注册会计师的智力劳动是事务所审计业务得以开展的基石,失效的内部人员管理意味着审计人员能力和品质的低质量,潜伏着较大的审计风险。(2)文化管理风险。事务所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文化氛围,在潜移默化中会影响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的遵守,进而影响审计报告的质量。(3)质量控制风险。审计报告的形成过程中有许多环节,经手人多,故审计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健全会导致审计风险。

3.审计对象的复杂性

从审计对象的演变来看,最初的会计账目审计阶段,随后审计对象扩展到资产负债表,进而扩展到对企业全部经营活动和管理政策进行审查。审计的对象越来越复杂,审计人员做出正确审计结论的难度增加,审计风险在所难免。

4.审计技术的局限性

(1)审计方法的固有缺陷。目前广泛采用的审计方法均以合理保证和审计人员的主观判断为前提,因此一定程度的审计风险不可避免。(2)审计工具的相对滞后。传统的审计程序和落后的计算机辅助审计环节对在计算机环境下生成的会计报表进行审计,为审计意见的提出带来难以预测的风险。

5.成本效益原则

作为盈利性组织,事务所不可能一味增加成本提高服务质量而不考虑自身收益情况;成本的有限性必然导致审计质量的局限性,也就意味着审计风险的必然性。

6.事务所之间的不正当竞争

事务所为维持和扩大市场份额,即使明知该客户的审计风险比较大,仍愿意去冒险。审计风险无法成为选择客户的标准,导致审计风险缺乏可控性。

(二)源自审计客体的审计风险

1.被审计单位内部治理风险

(1)被审单位严重舞弊。被审计单位为达到不良目的,有意篡改资料,伪造证据,使被审计单位和审计师掌握的信息出现严重不对称。(2)被审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一些中小企业无内控或者内控不完善,使财务错误或舞弊得不到发现或有效控制,从而产生控制风险。此外,一些企业表面虽有完善的内控,但实质上管理层凌驾于内控之上或员工串通舞弊,极易蒙蔽审计人员。

2.被审计单位经营风险不断加大

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使得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交易日趋复杂,经营风险也渐大,经营风险很快就会转为财务报表错报的风险,亦即审计风险也水涨船高。

3.经营者既是被审人又是审计委托人的现实

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灵魂。但在实践中,作为审计客体的被审计单位既是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审计对象的生成者,同时又是审计业务的委托人。缺乏独立性,审计风险随之加重。

4.企业内部控制系统的变化

随着会计电算化、无纸化办公的普及,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已由侧重人工转为侧重自动化。电子数据处理部门主导下的内部控制,往往难以预见和防范大额、异常、偶发的交易中潜伏的错误;未经授权存取、修改资料可能会不留痕迹;设计、修改应用程序过程中所发生的错误与舞弊可能长时间存在而不被发现。

(三)源自审计环境的审计风险

1.政治、经济等社会环境的变化

被审计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是以政治、经济等社会环境为背景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势必受相关社会环境变化的影响。在稳定的政治经济环境下,企业舞弊的概率相对较小,审计人员所处的审计环境相对良好宽松,审计风险也相应降低;反之,则审计风险加大。

2.审计报告的影响越来越大

政治、经济等社会环境的变化使利益相关者越来越难以独立对企业状况做出客观认知,越来越依靠独立第三方的审计报告来评价企业或做出决策;网络等传媒的普及,使审计报告极大的公开化,使关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群体大幅增加。所以注册会计师所承担的责任以及面临的职业风险也与日俱增。

3.审计期望差距的存在

审计业内认为其审计工作是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业务,在所有重大方面合理保证审计报告的合法性与公允性;而社会公众要求审计人员将被审计单位所有的错误和舞弊予以揭发。这种审计期望差距,使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往往需要涉及非会计领域,关注会计记录背后的其他事项,从而加大了审计责任和审计风险。

4.政府部门的干预

由于中国国情和市场经济的特殊性,上市公司及事务所与政府部门并没有实现完全意义上的脱钩改制。在少数项目上,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的发表,面临着来自行政部门的干预。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审计风险。

5.会计制度不健全

(1)会计制度制定速度总是跟不上企业经济活动的变化,不能随新的经济业务的产生而立即制定适用的会计制度。(2)会计制度的形式和内容过于复杂,在实践中很难被有效地执行和运用。(3)会计行业执法力度不严,使得很多会计职员的作假行为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力的打击。

(一)改进审计主体

1.分散和转移审计风险

(1)事务所业务多元化。注册会计师不应把业务范围全部集中在审计等风险较高的鉴证业务上,也应关注非审计业务,实现多元化业务共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分散因业务分布狭窄而导致的执业风险。(2)避免同一客户业务多元化。事务所不应向同一客户既提供审计业务,又提供非审计业务,否则因独立性的缺失会潜伏着较大的自我评价威胁,也不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3)合同或保险。事务所既可以通过经济合同与客户约定由被审计方或其他单位个人承担损失或相关财务后果,也可以购买相关职业保险使潜在的审计后果由全行业共同承担。(4)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在事务所内部化解损失的办法,把审计风险引起的损失平均分摊到各个时期,一旦诉讼失败,就可以及时地避免事务所当期的重大损失。

2.建立事务所自身的“风险库”

事务所应该定期将实务中较易出现舞弊的'基本审计风险点纳入“风险库”,在具体实践中作为重点关注对象。此外,审计人员有必要收集整理审计案例入库,以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能力。

3.健全事务所风险控制制度

(1)建立健全事务所内部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层次、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出了问题能够及时反映出来。(2)质量考核评价与奖惩制度,以审计风险的规避和审计质量的保证为考核的标准,而非以审计工作量或者进度等指标。此外需要建立客户风险等级评价和管理制度,技术支持与咨询制度等。

4.完善从业人员素质

(1)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从业人员既要有深厚的审计和会计知识,还要有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等;事务所有义务对员工进行后续教育。(2)加强从业人员道德建设。审计职业以独立客观的身份发表公正的意见,维护职业和行业的良好形象无疑会降低失察舞弊的机会,削弱审计风险。(3)完善从业人员的管理机制。在招聘专业人员时要任人唯贤。同时事务所内部还应完善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使审计人员的工作与其利益及前途挂钩,增强其风险意识。

5.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

在开展审计工作时,还要处理好各种关系,包括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内部审计的关系,控制审计成本与提高审计质量的关系,审计预期与审计效果的关系,改进原有审计手段与掌握现代审计方法的关系等。

(二)改正审计客体

1.加大舞弊处罚力度

由于社会公众根深蒂固的“深口袋”观念,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审计客体篡改资料,伪造证据等行径,因此,亟待有力处罚来扭转这一局面,从源头上控制审计风险。

2.加强内控监管措施

被审企业无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内控表面完善而实质上管理层凌驾或员工串通舞弊,隐藏着巨大的审计风险。所以,监管部门应构建内控有效性的评价尺度、对自动化内控及人工内控的明文规范、及对企业完善内控的法令要求。

3.健全会计制度

鉴证对象信息的在会计制度的约束下生成,被审计单位财务人员在会计制度的约束下工作。若能改善会计制度相对滞后和过于庞杂的不足,以及对会计职员作假行为打击不力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可抑制审计风险。

4.控制经营风险

被审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控制经营风险,这一方面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也是对源自于经营风险的审计风险的有效规避。

(三)改善审计环境

1.保证审计的独立性

(1)必须解决审计组织地位的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要在人事、财务、业务与名称等方面与政府部门真正脱钩改制,形成良好的执业环境。(2)在审计组织内部,要确保上岗审计职员与被审计单位形式和实质上的独立性,保证不存在可能影响审计职员公正态度的特殊关系和其他能削弱审计独立性的因素。

2.增加审计的透明度

增加审计透明度可以通过审计公示来实现。可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监督,增强审计威慑力。同时可约束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规范审计作业程序,确保审计能够做到客观公正、执法到位。

3.建立同业互查制度

同行业之间由于存在竞争,相互进行监督更能保持公正、客观和独立的态度,有利于健全和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职业监管体系,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和社会可信度。

4.展沟通渠道

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使其知悉审计工作的意义、审计法律体系组成等,可以使审计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审计业务的开展提供便利条件。

5.改善相关法律环境

健全审计法规与准则。越是健全完善的审计准则和法规,对审计人员及其业务操作要求越高,审计人员面临的约束越多,则审计风险意识就越强。

外部审计师面临的风险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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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小姐

关于审计风险,目前国内外审计职业界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全一致的定义。国际审计准则第25号《重要性和审计风险》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实质上误报的财务资料可能提供不适当意见的风险。”《美国审计准则说明》第47号认为:“审计风险是审计人员无意地对含有重要错报的财务报表没有适当修正审计意见的风险。”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则将审计风险定义为:“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以上三个定义,虽然对误报的界定范围有所不同,如国际审计准则界定为“实质上”,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界定为“重大”,而美国审计准则界定为“无意”行为,而非有意为之;但是对审计风险基本涵义的表述是一致的,(即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对存有重大错报和漏报的财务报表,审计后却认为该重大错报和漏报并不存在从而发表与事实不符的审计意见的风险。)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审计风险由两方面风险构成:一方面是财务报表本身存在重大错报和漏报的风险,另一方面是审计人员审计后表示该报表并不存在重大错报和漏报的风险。也就是说,审计风险是客观的存在和主观的努力的结合:客观存在可以通过主观努力去调节,但主观努力又受成本效益原则的约束,因而审计风险具有下面三种具体表现形式。 以上内容由会计培训专家理臣教育选送,我们不生产知识,只是知识的搬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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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秋天

目录声明:词条人人可编辑,创建、修改和认证均免费详情审计道德风险审计道德风险是指审计工作人员故意违反工作程序和审计纪律,给审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是审计风险中最重要的表现形式。中文名审计道德风险性质审计风险中最重要的表现形式特点给审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含义审计工作人员故意违反工作程序审计道德风险的诱因[2]“道德风险”(Moral Risk)是从金融学中引中、拓展并应用于社会而产生的一个伦理价值观。1999年克鲁格曼在解释金融危机时指出,道德风险可以简单表述为:一个人可以做出某些风险程度的决定。一旦出了问题却让别人承担。由此。审计道德风险可以表述为:审计师由于自身因素对财务做出不恰当、甚至不正确的评价及行为即使引起损失。也不必完全承担责任,或可能得到某种补偿,这将“激励”其倾向于风险较大的财务报告评价,以博取更大的收益。引发审计道德风险的诱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信息不对称诱发审计道德风险在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往往比会计师事务所拥有更充分的会计信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承认,在2000年每l5份年报中的一份才有可能被审阅,根本没有足够的人手处理,而能够破译安然公司资产负债表的高级财务专家的人数更是凤毛麟角。现实世界,由于人是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同时信息又是不完全时称的,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机使得人有机会、也有积极性在交易中使用不正当的手段来谋取自身的利益。还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凸现“内部人交易”。它是传统的盗窃行为在新的社会经济关系条件下的衍生物,是利用知悉内幕信息的方便条件。从投资者兜里窃取财产.正是因为利用了信息关系给被害人设置陷讲或圈套,它也是一种特殊的诈骗。2.契约不完备的委托——代理关系诱发审计道德风险。在现代审计关系模式中。审计服务的“实际委托人”缺位,产生道德风险。此时审计的“实际委托人”是社会公众,但由于审计结果具有外部性和公共品的特征以及实际委托人之间协商一致存在较高的交易成本,实际选择并支付审计费用的人变成了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当局。我国审计市场总体上并不需要甚至排斥高质量审计,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只是为“取悦”政府管制机构,没有选择高质量审计的需求,并有可能通过审计选择权和审计费用支付对审计主体施加影响。审计关系模式实质演变成由被审计单位选择审计师对自己业绩进行审计,这明显是买方市场。被审单位可以选择自己满意的审计师,而审计师却没有或很少有选择委托人的实力,尤其在市场不规范,事务所之间恶性竞争的情况下,即使被审计单位需要高质量的审计,市场也缺少一种有效机制来区分不同质量的事务所。当然,此时的股东、其他利害相关者、行业组织等都可以对审计师施加一定的影响,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高昂的交易成本,其他各方监督的有限性,潜在的不可预见的公众索赔风险。它的影响作用远不如选择权直接。所以,在各方的影响中,被审单位的选择权是最直接影响到审计师是否有业务可做,是否有经济利益可得。从合同获取角度。取悦被审计单位成为获取审计合同的必然行为取向,审计道德风险就会产生于这种扭曲的委托—— 代理关系。3.不正当竞争压价诱发审计道德风险。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委托人将审计授权后,就丧失了对审计过程的实际控制或监督权力。审计师因受托拥有这些权力。审计受托人按事先合同约定执行审计并向委托人提供工作报告。审计师在履行审计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后,从委托人手中收取约定的审计费用。若被审计单位的审计代理选择权对审计师生存产生威胁时,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的第一层次需求是生理需求,只有在生理需求基本得满足后,才会考虑或追求更高层次需求。审计师如果追求高质量的审计,其直接后果一是增加审计成本,在审计收费日渐降低趋势下,增加成本只会降低收益;二是失去市场份额—— “劣币驱逐良币”。作为有限理性“经济^ ’,审计师或事务所必然会放弃更高层次的审计独立性以及职业道德的追求。而且审计师和事务所由于不正当竞争性压价,被迫接受与履行审计合约责任不相称的收费条件后,其理性选择就是通过简化审计程序等偷懒方式以取得审计交易的均衡。这种低取费价值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为审计师和事务所道德风险的产生提供前提条件。4.过低的法律责任软化法律约束,放大审计道德风险。目前我国审计环境中法律约束机制软化,民事赔偿机制不到住,监管力度弱等问题,导致审计师行为失当被发现概率不高,被起诉概率更低。即使被发现、被起诉,其处罚主要是以行政处罚为主,民事赔偿的种种限制使赔偿概率非常低,赔偿金额严重不合理,对审计师和事务所的威慑作用不大甚至无效,反而放大了其道德风险的底线。这种低风险容易诱发新的道德风险。审计师可能会签发一些严重失实的财务报袁;或者出于法律上的考虑,对一些严重失实的财务报表只是追加一些语气缓和的提示。更严重的情况是会计师事务所规模越大,其抗击风险能力更大.越敢于对一些存在重大疑问的财务报表签发较好的审计意见。我国审计市场上出现的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正是法律风险低的一种体现。作为经办审计师,敢于签发标准无保留意见,其原因是:法律风险几近于零。5.有限责任公司制的缺陷,导致审计道德风险。6.审计客体“收买审计原则”,导致审计道德风险

204 评论(10)

电冰箱5

审计风险、重大错报风险、检查风险。

259 评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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