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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芳在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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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颖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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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钾肥之王"盐湖股份,它在被暂停上市了一年多,最近都重整回归了,恢复上市后不久就已经大涨超300%!随着盐湖股份的复牌,已经引起了市场上很多的关注,就问它现在还是不是王者了?接下来我们今天就要对它做分测评了。

在开始分析盐湖股份前,替大家整合了一份化工行业龙头股名单,点击就可以看:宝藏资料:化工行业龙头股一览表

一、从公司角度来看

公司介绍:盐湖股份有限公司建于1958年,主营业务是针对氯化钾和锂盐进行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它的钾肥生产基地是中国现有的最大的,拥有青海察尔汗盐湖采矿权,被业界称作"钾肥之王"。

在2017-2019年三年没有获利,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时间是从2020年5月22日开始。实际上,使公司产生亏损的原因的业务并不是公司的钾肥、锂盐,而是公司的化工以及金属镁等项目导致的。从通告上看到,在破产重整后,盐湖股份重新集中精力经营化肥及锂业两大主业,稳步发展。

下面来说下这个公司的优势之处~

亮点一:盐湖资源丰富,钾肥成本低

作为农作物生长必需的三大元素之一,钾元素的重要性无可替代,对作物稳产、高产有明显作用,所以对于农作物来说,几乎每种都需要施用适量钾肥。盐湖股份公司是国内钾肥生产行业的佼佼者,在产能方面也是非常好的,可以达到500万吨,全国产能中占64%左右。通过多年的发展,它具有超强的技术和生产工艺,依托优质的钾肥资源与技术工艺,公司钾肥成本是同行业里最少的,70%的毛利率水平持续了多年。

亮点二:公司锂板块成长可期

锂电是A股市场最大的风口之一。矿石提锂和盐湖提锂是很常用的两种提锂工艺,矿石提锂工艺使用的频率比较高,但相比之下,盐湖提锂工艺简单,损耗的能量和成本都比较低,而且盐湖里的锂资源数量更多。盐湖股份公司是盐湖提锂的行业翘楚,以自身优势为切入点,能够借助钾肥的老卤制备碳酸锂。锂盐板块给公司带来了成长的希望。

鉴于篇幅限制,众多相关盐湖股份的深度报告和风险提示,这篇研报里就有着我整理出的内容,点击即可查看:【深度研报】盐湖股份点评,建议收藏!

二、从行业角度来看

2020年的年中与往年有所不同,中国,欧洲,美国先后加入了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队伍当中,各国也纷纷出台相应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锂作为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上游核心原材料,碳酸锂的需求在新能源汽车的影响下大幅增长,预计碳酸锂定价进一步上行值得期待。成为锂业龙头盐湖的股份,公司碳酸锂产能规模迅速扩张,业绩处于上涨趋势。

如上所述,我觉得盐湖股份在"钾肥+碳酸锂"的双引擎下,公司将迎来新的高速发展。

但是文章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倘若想预测盐湖股份未来行情能够准确,直接点进去链接,投顾帮你专业全面诊股,看下盐湖股份现在行情是否到买入或卖出的好时机:【免费】测一测盐湖股份还有机会吗?

应答时间:2021-09-07,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盐湖钾肥审计师

101 评论(10)

如此娇弱

马军说,本案虽然审的是张克强、董晓云等人,但其实审理的是像华美这样的民营企业。按照市场经济原则,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公有经济,在市场上本来应该完全平等、一视同仁,但现在却出现了人为制造的等级差别:把国有性质的经济主体当作了贵族,把非公有制经济当成市场中的庶民,对于民营经济赚大钱眼红;在市场经济中,只要是和国有利益冲突就只保护国资利益。马军认为如果公诉人“国家是受害人”的逻辑成立,那将会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只要是非公有经济跟国有企业打交道,赚了钱的都可以说是在诈骗国家,一棍子打死。而且会产生一个严重的悖论:如果44亿被认定为诈骗所得要上缴国库。但这实际上是华美集团员工集资投入产生的,那不就相当于“国家”抢夺了华美员工的资产?

235 评论(8)

有名无姓123

据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兴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青海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322 评论(14)

海螺拍客

2007年5月30日,受印花税调整影响,沪深股市大幅调整,也就在该天,钾肥认沽权证开始被炒作。从当天的不到一元开始不断上涨。在5月29日,每份还仅有元的钾沽,在6月4日暴涨到每份元。深交所在5月30日和31日实施的连续两次盘中紧急停牌,并没有压制住钾沽的猖狂。事实上,此后盐湖钾肥不可能跌倒行权价以下,即该权证的价值为0对此,管理层多次发出警告,提示风险。6月22日,最后一个交易日,这只从5月30日起就狂歌劲舞的权证,依然没有停止谢幕前的疯狂。当天上午,钾肥认沽开盘后就急泻33%,此后又扶摇直上,大涨70%,上攻之势直到收盘前1小时才戛然而止。大起大落间,钾肥认沽全天换手率高达,总成交金额则达到亿元。收盘时,该权证报元,未达到应该的价值(最低价)元。这意味着,持有人宁愿接受血本无归的事实,也不愿意卖出。如果以最后的收盘价计算,总共亿份的钾沽意味着有1284万元的财富被放弃了(×亿份)。实际上最终持有人的成本,远高于最后的收盘价,被放弃的财富远多于此。

204 评论(13)

西尔米奥奈

盐湖股权案三大争议焦点 :焦点一 : “ 国企 ” 身份限定存争议 昆明公诉机关在庭审中指控,“国有企业青海盐湖集团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 该支国有股的股东资格进行了限定:只能是国有企业。而张克强等人根本不具备成为 盐湖钾肥股东焦点二 : 受骗人主体待明确 根据昆明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张克强等 7 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 隐瞒真相,骗取国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刑法第 266 条 之规定,应以诈骗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对诈骗罪的解释,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 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由于本案中张克强等 7 名被告人被诈骗罪,因此关于本案的受骗人是谁,成为 14 名辩护律师的一致指向。焦点三 : 两项收购有无关联 在庭审中,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张克强等人从 2001 年起就精心设局,2006~2008 年张克强等华美 5 人商议,利用云南烟草兴云投资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兴云信的国企 身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由宋世新等人与青海国资委和盐湖集团商谈收购盐湖集 团股份,收购成功后由张克强等人所有的华美集团和华美丰收将兴云信全部收购,从而占有盐湖钾肥股份。公诉人的上述说法遭到了张克强的辩护律师朱征夫的反驳,其在辩护意见中抛出 “投资盐湖集团和收购兴云信是不同的法律行为,二者虽有一定的联系,但却是完全独立的法律关系,起诉书将投资盐湖集团和收购兴云信二者作为一个整体,这是站不住脚的”的观点。201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2 年 1 月 4 日,张克强案开庭审判。华美方面提供的材料显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曲新久,北京大学教授陈兴良、清华 大学教授张铭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谢望原等法律界著名专家学者,经学术讨论达成共识, 都在此案的法律意见书上签名,认为按照现有的资料,张克强等人的行为不构成刑法第 226 条规定的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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