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lly-yiner
社会工作者对社区矫正理论层面思索
社区矫正的理论界主要是以部分大学的教授组成,他们的普遍认为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社会工作,需要照搬或者参考西方化的社区矫正制度,而且上海、北京的经济基础可以达到国外的经济水准,政府也有足够的经济雇佣社工,另外热心的朝阳群众也可以参与到这项工作。下面是我为大家提供社区矫正理论层面思索,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1、关于中国的社区矫正和国外的社区矫正。
中国的社区矫正制度是一个舶来品。
在国外,社区矫正制度是指符合特定情形,在社会上不至于危害社会,依靠社会、社区的自我疗伤机制,由社工、亲属等众多人参与的一种制度,是一种社会福利。本质上,国外的社区矫正制度不属于刑罚执行。
在国外能够适用社区矫正制度主要取决于以下重条件:1、完善公正而且廉政的司法制度,2、较好的社会经济基础,3、罪犯本身的素质足够高且可具备可塑性。如果一个国家不具备最起码的经济基础,不具备良好的司法制度,罪犯本身不具备可塑性,是不能且不适宜社区矫正。
中国的社区矫正制度经过十四年的漫长发展,在理论界和实务界有不小的分歧。
实务界达成了一种共识: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工作。社区矫正的理论界主要是以部分大学的教授组成,他们的普遍认为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社会工作,需要照搬或者参考西方化的社区矫正制度,而且上海、北京的经济基础可以达到国外的经济水准,政府也有足够的经济雇佣社工,另外热心的朝阳群众也可以参与到这项工作。而在绝大多数的中国大地,经济并没有发达到一定的水准,并不具备西方化社区矫正的条件。
2、中国特色社区矫正的现状
以上讲到了中国社区矫正的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分歧。还有政治层面的'分歧,2015年初,《法制日报》刊文,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强调:社区矫正工作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重点强调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群众工作,是一项综合治理的工作。依照目前高层政治的解释: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群众工作、帮扶教育工作。然而2015年前后,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了几起社区矫正工作中司法所违法违规导致贪x受x渎职犯罪情形。试问:一个群众工作、帮扶教育工作怎么会存在贪x受x和渎职犯罪?做一个白话的解释:张三社区矫正了,我对他帮扶教育,教育他好好做人,不要再违法犯罪,就是做这么一项工作居然就构成贪x受x渎职犯罪,这是不可能而且不应该的情形。
3、说变就变得称呼
社区矫正经历了十四年漫长的试点。各种称呼层出不穷。先后有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人员,监外执行人员,社会服刑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追溯到近期可依据的称呼是2012年《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里面的社区矫正人员。此后,不知何时变成了社区服刑人员。而且从未有官方文件通知称呼变化。
4、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
再来分析一下当前社区服刑人员的构成。当前社区服刑人员成分十分复杂,主要以缓刑,假释、管制、暂缓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等情形。
假释类存在的问题主要存在问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对于十种暴力犯罪且判处实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不得假释、累犯不得假释。然而这两类情形被假释的情况太多,目前监狱普遍会经过判前调查程序,但是我们好像从来没有说不。
缓刑存在的问题更多:公安机关在处理违反《刑法》规定的轻微刑事案件,采取人民调解民事赔偿的行为不会再移交检察院,这一环节公安机关会消化绝大多数的轻型刑事犯罪;检察院有一个不起诉的决定也会消化一部分刑事犯罪;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作出刑事处罚措施会采取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不会判处实体刑。另外我们不言说的找关系、送礼消化的刑事案件,会导致更多的罪犯由原来进监狱变成进社区,由司法局来监管。
管制,在社区矫正制度之前本身就不是监禁刑,在社区矫正期间如果违反规定,收监也没有依据,这方面也是很难管理。
以上情形社区服刑人员素质、水平、法律标准都不符合国外社区矫正情形,绝大多数的罪犯不应该社区矫正。而且分析我国社区的经济水平,绝大多数基层组织,根本达不到社区的水平,也根本没有任何经济基础雇佣具备心理学、社会学的社工去组织帮扶教育,司法制度也是仍然存在过多问题,
综合以上叙述,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是不同于国外的社区矫正,应当作为刑罚执行工作来做。
5、社区矫正法律制度建设
当前社区矫正制度并未在《宪法》中体现,在《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只是存在纲领性、原则性的规定,法律层面不健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可以认为是一部司法解释,也可以认为是一部部门规章,法律地位尴尬,且很多地方是有违背《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依照《立法法》的有关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的规定,必须经过全国人大立法。社区矫正试点十四年,由于理论界、实务界未达成一致导致《社区矫正法》多次流产,其中争议最大的仍然是这是不是刑罚执行工作、究竟要不要转警。
6、社区矫正警察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由警察参与是最好的模式,社区服刑人员对警察的畏惧远远大于一般的机关文职干部。
最近各方面的消息是,司法部主导的《社区矫正法》提出社区矫正警察身份,难产的一部分原因也是这个问题。在中央政法层面,公检法司国安是政法组成单位,司法部提出的转警公安部应该是反对最大的。结合当前各警种之间的关系,我个人认为需要解决的问题点是:社区矫正工作到底是一个司法工作、一个刑罚执行工作、还是仅仅是一项行政工作。如果是一项司法工作那就应当参照法院、检察院自己养警,如果是一项行政工作,那就参照森林、铁路,实行公安、司法局双重管理,警察不叫司法警,仍是公安。
7、关于司法、司法行政、行政几个词
我国的司法制度是区别于任何国家的司法制度,目前我国的司法制度是学习的前苏联制度,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通过不断改革也是实行的西方化司法制度。中国的司法制度,司法部仍然是小司法,权利受限严重。有关人员就说,社区矫正制度被司法部牢牢抓住就是想不断的要权,让权力不断回归。所以我们今天探讨社区矫正制度,最大的障碍就在这里,司法制度的再分配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社区矫正转警本身就是司法部归权的苗头。
在法理学层面认识司法,司法是法的适用和运行,简单的说就是法律的套用、针对某个人、某件事的直接应用。司法机关应当独立于政府,最完美的模式是三权分立说,从各个国家的模式看,司法机关是法律运行和实施的保障,司法机关不存在为人民服务,只存在于保护法律,而不是保护某些人的利益,只有法律得到维护保证正常运行,所有人的利益才会得到保护。
司法行政是指人民法院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执行,查封、扣押账户,采取一些刑事措施的行为,区别于普通政府机关的行政行为。
所以从这个方面认识,当前的司法行政机关指司法局,然而确是公检法监狱再做司法行政工作,司法局就是政府的普通行政局。司法行政行为应当区别于政府行政行为,社区矫正如果认可为司法行政行为,就应当区别于普通的行政行为。
8、关于刑罚理论体系问题。
当前有传言说要不社区矫正再移交公安,个人认为不是没有那个可能,但是现在的刑罚理论体系已经建立起了的,各部门分工也已经确立。公安主侦查,检察主公诉,法院主审判,司法主执行。各部门分工明确,把执行再移交公安,理论层面已经说不通了。
9、关于社区矫正本身上下级分工问题。
以公检法为例,从基层所到公安部、从基层业务庭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级都有分工,都在忙。但是社区矫正工作80%以上的日常管理都是在基层司法所,剩下一部分业务牵扯到违法惩戒到司法局去决定,县区司法局以上直到司法部都没有具体业务分工,既然不具体参与这项工作,又有何实践依据去指导基层干这项工作。这就必然导致上层出现乱指挥、瞎指导的现状。由这个问题探讨,社区矫正工作本身就存在那么一个大问题,体制不顺,体制不顺对基层司法所的不顺还是小事,对上的不顺才是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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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是一个性质明确又处于发展中的专业和社会服务,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你参考! 篇1 离开社群工作快四年了,但在那工作的二十三个春秋深藏在我的记忆里,久久不能忘怀。这不仅仅是因为我从一个普通的工作人员成长为执掌街道全面工作的党政负责人,还有我深爱着社群工作的原因。曾经想以一生时光与社群工作相伴。正当我满怀 *** 投身于新的一年工作之际,无法选择的接受了组织上的调任,含泪离去。多么难舍啊,一道工作的同事!多么留恋啊,社群的父老乡亲!回想那些平平淡淡的日子,我却在品味其酸甜苦辣中为自己赢得的那份和谐和温馨倍感欣慰和满足。 我是从部队转业后被分配到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刚接到报到通知,我很茫然,不知将去的地方是从事怎样的工作。就在这一刻,我的一位高中同学很善意的跑来告诉:街道是社会团体,你以后的工作是成天同老头老太打交道。让我赶紧找人调换工作。而我是因爱人在这才转业落户,她的父母是一对受人尊重且十分安分的普通工人,一辈子还不知道什么叫找人。还是听天由命吧。来到了街道上班以后才明白,并非象我同学所讲的那样,街道也不是什么社会团体性质。原来街道是城市基层 *** 的派出机构,担负社会管理职能。一般下辖几个居民委员会简称居委会。那时的街道居民还是挺纯朴的,也常去居委会参加居民会议。当时巿场供应的不少物资都是凭票购买,而这些象煤栗、粮票等票证都由社群发放,由此社居委在百姓眼里是不能怠慢的地方,居民工作比现在好做多了。好多年老的人也称其街委。或许这就是我那同学把街道办事处误解为街委的缘故吧。 我是以司法助理员的身份被分到街道工作的,所在的街道是老城区与郊区相邻的位置,辖区当时有六个居委会。每个居委会都有一个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委会工作的人就是调解主任。当时,居委会成员大都是退休的老同志,只有极个别成员没有工作单位,因而每人每月只拿几十块钱补助费。我这司法助理员主要是指导调委会工作,参与重大民事纠纷的调解。每个月发生的纠纷大致在五起以内,我参与调解的纠纷通常在两至三起,余下小点的纠纷由调委会负责调处。别小看这项工作,从中也能得到不少乐趣。我为每起纠纷的平稳的化解感觉到社会的责任,内心荡起成就感。后来我被所在公安派出所的一位所长笑称是调解专家,我却乐意的做这样奉献。 进入二千年以后,我开始走上了街道领导岗位,先后由副职到正职,直到后来主持街道党政全面工作。我一直从内心感谢和我一道在社群工作的同事,他们对我关爱有加,宽容了我许多不足。他们对我的尊重使我深深感动。我总感到人不能把自己的权位看重,那仅仅是一种责任。任何时候都要以一种平常心对待你的同事,甚至是在门房工作的人,都是今生与你有缘的人,你微小的一份关爰同样令他们全身温暖。在街道工作岗位上我尽量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比如说修条不起眼的水沟或是一段路,点亮一盏路灯什么的。比看事小,群众却很关心很感动。切切不可大事干不了,小事又不干。如细微中能成就社群的大业。 社群工作几十年,是我人生最好时光。尽管没有什么惊人之举,但我能做到扪心无愧。无论是走进街道,还是社群,我都很坦然。面对社群居民对我的微笑和亲切的招呼,感到快乐和满足。我能自豪的说:每个进入我办公室离去的人都会成为我的朋友。尽管有些事没有办好。但那不是我职责范围的事,他们都能理解。而我的热情,他们能感到实在和可信。有人说我面象弥陀,那我就以弥陀的笑容面对所有的朋友,愿所有的人开心快乐。 篇2 20XX年7月2日至4日,我参加了20XX年社群工作者培训班,虽只有短短的几天时间,但课程内容相当丰富,有社会工作实务原则的介绍,社会工作和社群互助的关系,社会工作实务的交流,还有分组案例讨论分析,十分切合社群工作实际。 培训中,每位老师带来的专业报告都十分精彩。老师们生动的讲解,举出一个个贴近生活的案例,结合具体事件,加以理论的运用,把我认为很繁琐的问题变得有条有理,使我收获颇多。 在所有课程中,让我记忆最深的是上海大学社工系范教授给我们带来的社群工作实务原则专题报告,范老师用幽默诙谐的语言讲述了他在生活、工作中接触的例项,他用心理学的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的技巧让我们得到很多启发。通过他的讲座,是我们了解到面对不同的人群要用不同的策略,要了解不同行为表现人群背后的心理因素,要善于站在居民的角度换位思考。因此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尊重每一位居民,耐心倾听居民的诉说,让居民把情绪发泄出来,把不满诉说出来,从细微中洞察资讯和居民诉求,了解事件背后的深层原因,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为居民服务。 分组案例讨论和集中点评,让我们分享到社群同仁的社会工作经验交流和与老师共同解析案例,学会面对出现矛盾和问题,如何着手进行处理解决,提高了自身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使我受益匪浅。 这次培训,包含了在社群工作中所需要的各种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让我们学到了宝贵的工作经验。我深刻的体会到,作为一名社工,不仅要有一颗服务居民的心,还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及心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综合知识,要熟练掌握与社群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及个案、小组、社群、社会工作行政等社会工作方法。作为新时期的社工,我们更应该以创新的理念在社群这个基层岗位上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在日常工作中脚踏实地,勇挑重担,努力提高服务居民的本领和水平,为民排忧解难,为民多办实事,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 篇3 20XX年5月份我参加了在松江区西林成校举办的社会工作者培训班,经过这次培训,我对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方法、社会工作价值观等都有了深刻的认识,下面我简单谈谈几点心得体会。 我对社会工作的多种理解——科学的助人方法,是助人活动,是一种艺术,是一个专业。现代社会工作的本质特征:秉承利他助人的价值观,综合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为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机构和社群提供专业社会服务,帮助其舒缓、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职业活动。 在学习过程中我感受最多的是老师将学习的内容进行了梳理,系统的将知识分块整理后传授给我们。例如根据介入方法分为小组和个案两个专题,又根据服务物件分专题讨论。这种“专题”式的授课模式让我们更专注于各个不同领域呈现出来的问题及针对的技巧,在归纳与分析中加深了对不同技巧的认识和运用,可谓是“温故”。同时,在课堂上通过分小组讨论让同学积极表达自己的看法与观念,是让同学们积极投身到知识创新与分享上来的一种良好方式,既活跃了课堂的气氛又增加了与老师的互动,可谓是“知新”、一举多得。我本人非常喜欢课堂上这种讨论的环节,觉得在讨论过程中表达自己观点的同时能听取其他人的观念和思想是互相促进与提升的一种良好方式,并且在展示小组成果时展示的是智慧也是分享的喜悦。 社会工作者并不是一开始头脑中假设的简单的助人行为,通过学习我了解到,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分为三部分:一是价值理念。与其他社会学科不同,社会工作是一个以价值为本的专业,价值是社会工作专业的灵魂。社会工作价值是指社会工作对社会工作者在专业实践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价值倾向的要求和规定。作为一个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应具备平等、尊重、民主、接纳、诚信、助人自助、自决等专业价值理念。二是知识体系。社会工作者除应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管理学、教育学、法学等多学科综合知识,应熟悉与社会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三是实务能力。社会工作者应熟练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群工作、社会行政管理等社会工作方法,协助服务物件解决问题,克服困难,挖掘潜能,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社会工作者在从事社会服务过程中,应能够与各类服务建立专业关系,对服务物件的问题做出预估,制定服务计划和服务协议,能够独立接案、结案和提供跟进服务,能够对提供的专业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能够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和发展规划,整合、运用相关社会服务资源,拓展服务领域,影响社会政策。 时间过得很快,这次社会工作者培训已结束。在这次培训中,我认真听取了精彩而又有现实意义的课程,虽然培训中的课程并不一定与平日工作有直接关系,但社群工作分工不分家,掌握各个条块相关政策、情况是每位社会工作人员都应该做到的。 新世纪的社工应该以创新的理念在社群这个基层岗位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而作为年轻一代的社工,我们要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在日常工作中脚踏实地,勇挑重担,努力提高服务物件的本领和水平,为基层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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