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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小酒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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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下看晚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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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社会工作者不属于事业编也不属于公务员,工作一般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等社区组织,目前的社会工作者,大多数城市是没有编制的,不过,有的经济发达地区,在社区书记、主任的待遇可以参照当地的事业编制的待遇享受。不过社工编,是一个专门的编制,是对社区专职工作者实行定编管理。“社工编”考试,一般应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重点招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获得助理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社工在我们社会的体系中比较特殊,社工讲究的是奉献精神,虽然社工也是有社平工资和相应的福利待遇,另外如果是有职称的话,还会有级别补贴。但这些都是在社工自己的体系中,并没有被纳入国家的事业单位等体系,所以社工也就没有所谓的编制问题。由于社工在我们社会中发挥着非常大的作用,所以对于这样的群体国家今后不排除会加入到固定的编制当中。社工是以解决社会问题,让社会发展更加公平为己任的。另外在促进一个国家的和谐发展方面也是能够起到很大的帮助作用。社工这个群体首先是在国外兴起的,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是有社工这个群体,而且社工也都不属于是所在国家的公务员等编制,都是类似于合同制的形式。虽然并没有正式编制,可不管是在哪个国家,社工都是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在我们国家的发展过程中,社工在很多方面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在灾难发生的时候,或者是出现需要救助的对象是,社工都在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第三条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第四条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社会工作者人员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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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liangli

广州市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待遇实施办法(试行)根据《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精神,参照《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8〕84号),结合我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具有社会管理或服务职能的人民团体以及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社区建设、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劳动就业、司法矫治、卫生服务、老年人服务、青少年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领域提供社会服务或参与社会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城乡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以及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二、实施原则(一)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分类管理的原则。(二)坚持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的原则。(三)坚持不新增人员编制和社区专职人员员额的原则。(四)坚持职责任务、工作标准、任职条件和薪酬待遇相对应的原则。三、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等级、名称及聘用晋升条件(一)岗位等级。结合我市实际,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分为高级、中级、初级、员级四个等级(即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员)。其中,高级社会工作师分三档,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六、七级;社会工作师分三档,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九、十级;助理社会工作师为二档,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十二级;员级一档。(二)岗位名称。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通用名称从高到低分别为:高级社会工作师一级、高级社会工作师二级、高级社会工作师三级;社会工作师一级、社会工作师二级、社会工作师三级;助理社会工作师一级、助理社会工作师二级;社会工作员。(三)任职及晋升条件。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聘用。竞聘者须符合如下基本条件: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履行社会工作专业守则,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水平,取得相应的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员除外),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同时,按以下规定实行聘用及晋升:1.高级社会工作师:待国家明确该职称政策后另行确定。2.社会工作师:持有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考取证书后首次聘用为三级社会工作师。原则上社会工作师区间内由低到高晋升聘用每级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3.助理社会工作师:持有初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考取证书后首次聘用为二级助理社会工作师。原则上二级助理社会工作师晋升聘用为一级助理社会工作师的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4.社会工作员:未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如下人员:《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颁布前,通过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社会工作者(三级)职业资格鉴定的人员;持高校社会工作及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毕业文凭的人员;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在社会工作领域实际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经过社会工作专业的系统培训并达到相应要求的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四、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等级结构比例根据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及等级结构比例。(一)岗位设置的结构比例1.人民团体:暂不规定岗位设置数量,但这些单位中具有社会管理或服务职能的岗位,要逐步设置或明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2.事业单位:主要以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提供公益性社会服务的单位,应保证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总量的70%;社会工作专业与其他专业在单位岗位中同等重要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一般应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总量的50%左右;社会工作专业在单位岗位中是属于辅助岗位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一般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总量的20%以下。3.城乡社区组织:城乡社区按服务对象的一定比例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社区服务机构内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就业服务、社区矫正、心理疏导、人民调解、婚姻家庭服务、残疾人服务、青少年服务等工作岗位,明确为社会工作岗位。居(村)民自治组织可以参照城乡社区组织的岗位设置,促进专职人员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4.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机构以及应以社会工作方法为主提供服务的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岗位一般不低于机构岗位总量的35%;其他接受政府购买服务的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岗位比例一般不低于机构岗位总量的25%。(二)岗位等级结构比例1.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为主体岗位的单位,高级岗位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20%—25%之间,中级岗位比例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30%—40%之间。2.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为同等重要岗位的单位,高级岗位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10%—15%之间,中级岗位比例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20%—30%之间。3.社会工作专业岗位为辅助岗位的单位,高级岗位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5%左右,中级岗位比例控制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总量的10%—20%之间。4.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高级岗位五、六、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九、十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授权机构,应将上述岗位设置要求作为机构登记注册、年检、日常管理的依据,作为评估从事公益服务社会组织的重要指标。同时,作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条件,并依此核算购买服务机构的人力成本。五、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办法及人才配备方式(一)岗位设置办法采取“明确一批,增设一批,开发一批”的办法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在具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人民团体以及实际承担社会管理服务职责的其他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中,明确一批社会工作岗位。在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和城乡社区组织中,通过岗位调整、合并的方式,增设一批社会工作岗位。在社会工作机构等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中,着力开发一批社会工作岗位。(二)社会工作人才配备方式各区(县级市)和市有关部门应根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原则和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组织和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配备社会工作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配备方式,以提升转换和引进专业人才相结合。对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岗人员,主要采取提升转换的方式,通过专业培训及参加考试并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转换为专业社会工作者。设有社会工作岗位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组织,有空编且招考、录用或招聘人员时,应主要面向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人员。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通过提升转换和引进的方式,按要求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按现行程序呈报审批;其余组织按相关规定考核聘用。六、社会工作人才薪酬待遇(一)人民团体的在编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仍按照我市现行机关工资制度执行,并由财政统发。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仍按照我市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执行,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集中的事业单位,在核定津贴总量时可适当高定。(二)政府定期公布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员薪酬指导价。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内从事社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薪酬与其他福利待遇由签约机构按拟聘用人员学历、资历、工作能力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确定。在试点阶段,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可根据所在地区事业单位的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在《广州市2010年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薪酬指导价位表》(见附件)标准内作上下10%的调整,确定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薪酬成本。政府在与公益服务性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合约中明确规定用于支付薪酬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际评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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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浓寻觅觅

社会工作机构存在于政府、家庭、学校、企业、医院、公益慈善(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等多个领域。我国社会工作机构主要以社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和企事业单位的社工部形式而 存在。社会服务机构的类型与运作1、社会服务机构:通常是指由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兴办的,通过社会福利从业人员,包括专业社会工作者、半专业的服务人员、辅助工作人员等,为特定的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非营利组织;主要有政府部门(规模大,服务类型和人数多;提供法律责任内的服务、社会保障计划、服务策划和协调、社会福利经费的提供和监督等)和民办机构(规模和人力资源差异大,有些机构只有一种类型,服务对象比较单一,提供具体的福利服务);2、社会服务机构的性质:(1)非营利机构,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社会捐助或国际援助,宗旨是为服务对象谋取福利和促进社会进步,强调施与而不在意回报;(2)社会服务机构建立明确的使命、宗旨、目标、服务重点和服务承诺,强调社会使命和社会责任;(3)社会服务机构的主要功能是提供福利服务,从业人员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也包括其他专业人员;3、服务机构的类型:一般类型:政府主管社会保障(福利)事务的行政机构;从事公共服务、公益...社会工作机构存在于政府、家庭、学校、企业、医院、公益慈善(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等多个领域。我国社会工作机构主要以社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和企事业单位的社工部形式而 存在。社会服务机构的类型与运作1、社会服务机构:通常是指由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兴办的,通过社会福利从业人员,包括专业社会工作者、半专业的服务人员、辅助工作人员等,为特定的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非营利组织;主要有政府部门(规模大,服务类型和人数多;提供法律责任内的服务、社会保障计划、服务策划和协调、社会福利经费的提供和监督等)和民办机构(规模和人力资源差异大,有些机构只有一种类型,服务对象比较单一,提供具体的福利服务);2、社会服务机构的性质:(1)非营利机构,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社会捐助或国际援助,宗旨是为服务对象谋取福利和促进社会进步,强调施与而不在意回报;(2)社会服务机构建立明确的使命、宗旨、目标、服务重点和服务承诺,强调社会使命和社会责任;(3)社会服务机构的主要功能是提供福利服务,从业人员以社会工作者为主,也包括其他专业人员;3、服务机构的类型:一般类型:政府主管社会保障(福利)事务的行政机构;从事公共服务、公益服务的机构。中国类型:(1)政府:民政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2)群团组织:共青团、妇女联合会、工会、老龄工作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和红十字会;(3)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行政支持类、社会公益类(公益一类:主要承担政府规定的社会公益性服务任务,面向社会无偿提供公益服务;公益二类: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经营开发类;(4)社会服务类民间组织:(1)由政府支持的民间组织,如中华慈善总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社会工作协会;(2)纯民间组织:完全依靠社会捐助和收费服务支持的社会服务机构;(3)契约型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趋势下成立的组织;4、社会服务机构的组织结构类型:一般类型结构(1)直线式组织结构:由上而下分成若干层级,只有直线和垂直关系;(2)直线参谋式结构:层级之间存在者水平和垂直关系,而参谋作为专家有责任来协助直线部门的管理者;(3)功能职权式结构:在直线参谋式组织结构中,将参谋职权部门化,在特定工作范围内,可以直接对其他管理人员下达命令。团队式结构问题解决型团队跨专业团队5、社会服务机构的运作:(1)授权:授权任务;授予权力;对所授权力要进行明确的限制;(2)协调;(3)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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