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管狂魔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是67185476、67186693、12333这三个。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事大厅地址是汝河路86号。工作时间是09:00-12:00;14:00-17:00,周一至周五。
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的具体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政策性就业安置、失业职工再就业的服务工作;受委托承办用工申报、招用外省劳工和招工广告的核准工作;负责劳务扶贫和劳务合作工作。
劳动局部门介绍
1、综合信息科。负责综合、计划工作;负责文秘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镇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就业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劳动就业领域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以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劳动就业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的具体实施。
2、劳力科。承办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政策性就业安置、流动就业服务的具体工作;负责失业职工具体服务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招用合同制职工的服务工作;受委托承办用工申报、招用外省劳工和招工广告的核准工作。
3、财务科。受委托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系统行政事业收费的指导监督并承办具体业务工作;负责临时工调配费核缴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建设费、再就业补助费、转业训练费等就业扶持服务经费管理;负责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经费管理的指导、协调和财务监督。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_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MrcuriosityZ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67185476、67186693、12333。
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360号,传真:67182861,邮箱:jbgs@,邮编:450006,办公时间:10月——4月:8:30——12:00、14:00——17:30,5月——9月:8:30——12:00、14:30——18:00。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会务、文电、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公共服务、督办查办、安全保密、文印等工作;拟定局机关有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二)人事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表彰工作。
(三)调研处。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性政策调查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重要课题调研、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四)财务处。承担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局系统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五)信访工作处。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信访稳定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实施办法,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接待、咨询及有关信访稳定事宜,承办上级信访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和稳定事宜。
(六)法规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监督、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及重大行政处罚的听证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实施执法责任制工作。
(七)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指导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共就业和全民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
(八)人力资源规划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和信息规划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管理工作;拟订人员调配政策。
(九)职业能力建设处。拟订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人员的合同管理、岗位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一)专业技术人员处。综合协调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高层次人才规划、培养和引进工作;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优秀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十二)职称处。综合管理全市职称工作;负责全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监督管理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会同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工作。
(十三)工资福利处。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福利、统一发放工资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单位人员工资统发的核准工作;指导全市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审核市直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实施工作。
(十四)机关事业离休退休处。按管理权限办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手续;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退休费及生活费标准的调整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提高退休待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延长退休年龄、变更参加工作时间的审批工作。
(十五)农民工工作处。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体系,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及有关信息工作。
(十六)劳动关系处。拟订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实施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劳动标准制订工作。
(十七)养老保险处。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定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拟订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及给付标准;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
(十八)失业保险处。拟订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指导市社会保险局失业保险经办工作。
(十九)医疗保险处。统筹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并对其进行资格审定、监督检查和年审。
(二十)工伤保险处。拟订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拟订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管理办法并负责资格审查;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
(二十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审核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承担市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二)调解仲裁管理处。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会同做好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鉴证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十三)劳动保障监察处。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四)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设立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的审批和监督管理;负责设立劳务派遣机构的审批管理;负责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管理;负责局系统业务办理流程的监督管理;负责局系统办事大厅管理。
(二十五)培训与监督处。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和在职教育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和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业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工作。
(二十六)郑州市公务员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员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二十七)郑州市外国专家局。贯彻执行国家、省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来郑工作的外国专家;编报全市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负责相关国际交流和合作事宜。
(二十八)郑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郑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拟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完善安置和培训制度;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工作。
扩展资料: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及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系统。
(三)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则并实施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四)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
(五)负责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全市职称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六)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统筹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七)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措施并实施监督,拟订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政策及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接收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和接待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的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拟订政府奖励制度,负责政府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十四)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调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依据国家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定相关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六)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政务服务网-关于印发郑州市人社局主要职责的通知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政务服务网-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联系方式
可爱的giraffe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西顺城街51号
电话:
沈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
为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全面提高我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的能力,实现就业再就业服务工作的一站式服务,按照市里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于2006年建立了沈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并于年底投入使用。当时建成时服务中心包括管理科、就业指导科、创业指导中心、失业保险科、社会保障科、职业介绍所、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办公室、招商科8个科室。2009年7月,为更好的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我局陆续将办公室、医保科、劳动监察大队和人才中心搬迁至服务中心办公。
一、机构设置
我局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共设了15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管理科、工资科调配科、社会保障科、人才中心、仲裁科、劳动关系科(含医保)、监察大队、就业创业指导科、劳动力市场管理科、失业保险科、退管办、职业学校、培训科。
二、科室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人事、文书档案管理、综合材料、财务管理、会议接待、综合协调、文件的转发和转送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公务员管理科
承担公务员登记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权限内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升降、考核等;负责全区公务员培训工作。
(三)事业单位管理科
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日常管理工作;人事仲裁工作。
(四)工资调配科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龄认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和岗位管理。
(五)社会保障科
负责全区养老保险工作;区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福利待遇审批(包括区属企业职工及自由职业者退休审批、提高养老金待遇;区属企业职工、失业职工工龄认定等);职工工伤认定;区属企业职工、失业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对企业工资基金进行宏观管理,发放工资手册。
(六)仲裁科
负责承办处理在沈河区工商局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和区人事局备案的事业法人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工作。
(七)劳动关系科(含医保)
负责企业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工作;企业招工备案工作;劳动合同签证、集体合同备案、工资手册核发工作。以及城镇居民、中小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工作;负责农民工参加医疗工伤综合险工作。
(八)监察大队
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负责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用工备案。负责全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九)就业创业指导科
负责研究全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发展规划,宏观管理、协调、监督、检查全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指导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平台建设,组织实施社区就业工程;负责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及上岗人员的招聘,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商贸、服务型企业享受减、免税收及社保补贴政策的审批;负责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及年审工作;负责自主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受理发放及回收,商贸服务企业吸纳就业认定及社保补贴受理及发放,培养扶持创业带头人,带动就业认定及社保补贴发放,自主创业社保补贴及税费政策受理及发放,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管理,创业政策及典型宣传,创业典当融资补贴政策解释及受理申报。
(十)职业介绍所
负责劳动事务代办,为求职者提供求职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为用工单位推荐介绍求职者,全区劳动力市场建设,组织召开劳动力交流洽谈会;负责失业职工档案托管;负责失业职工退休初审。
(十一)失业保险科
负责本区域企、事业单位的失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负责本区域失业职工的档案接收;负责本区域的失业保险金发放和医药费报销;负责全区企业的失业预警监测工作。
(十二)退管办
负责沈河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接收、鉴别、整理、装订个体社管退休人员档案,为退休人员办理档案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为有关部门提供社管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出具劳资、人事证明材料;为社管退休人员办理养老金待遇调整及变动手续;为社管退休人员办理医疗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职业学校
负责新生劳动力的就业前培训,失业人员的“普惠制”培训,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驻区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的考核定级,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初审及管理。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负责技工学校的教学研究工作。
(十四)人才中心
承担全区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各项事宜。
(十五)培训科
负责全区民办学校的初审、年审及日常管理;困难家庭子女减免学费的申报、审批及补贴金发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邮编:830063 地点: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34号新疆人才市场
你是应届毕业生吧,报到证上面写的都是它的(人才市场)上级,你是需要办理档案托管吧,你应该带着档案到西安市人才市场去,那里会为你发一个介绍信(小卡片的东西),然后
那么,公司应该怎样做,才能增加聘用成功高管的几率?我建议采取三个相对简单的步骤:首先,改进尽职调查流程。大多数应聘高管都是通过高管猎头进入公司的,我们假定他们事
市人力资源啊
郑州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互助路73电话:或0371-12333
优质人力资源师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