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朵陌上花
您好,会计网为您解答
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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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2974
您好,会计网为您解答
1.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在2013年4月11日发布公告称:2013年度全区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将于下半年(2013年7月1日以后)开展,并执行新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财政部即将出台)和全国统一的考试题库,届时我厅会将考试的相关规定和考试时间公告给大家,请广大考生在网上关注。
2.而至今,还没有具体的考试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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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里的秋天88
4月10日至5月10日。根据相关资料查询,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4月10日至5月10日。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3年9月举行;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以及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10月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