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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人员填写《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信息表中涉及的相关证明,到南京市江宁区财政部门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具体操作程序请向当地财政部门咨询。二、说明。1、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会计从业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其审批认定权限已经下放到省级财政部门,各地领取证书的具体操作程序会有所不同。下面是XX省X市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操作流程,供参考。(1)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后登陆网站填写《XX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同时进行网上预约。预约时间须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逾期不领取证书将在会计从业资格持证人员诚信档案予以记录。(2)考试通过人员在预约日期携带以下材料到属地财政部门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a)经本人签名确认的《XX省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以及信息表内容涉及的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例如学历/学位证等);b)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c)领取证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代理人领证时应当持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人本人签名的授权办理领证和确认信息表等事项的委托书。3、会计从业资格实行信息化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根据《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础信息表》中的内容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记录持证人员的相关基础信息(包括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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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自领证当年起,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持证人员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一、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程序我市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由市财政局统一办理非注册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IC卡。领取非注册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本网可以下载),由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IC卡原件,按以下程序办理注册登记手续:1、市属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国有、集体企业单位的会计人员,由市财政局办理;区县属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集体企业单位的会计人员,到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2、无主管部门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央在宁单位的第三产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地驻宁办事机构等单位的会计人员,均到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3、在高新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的单位(含外商投资企业),不论是否驻区,均由各开发区财政局办理。4、临时人员、雇佣人员,一律视同本单位正式人员,分别按上述规定到相应的财政部门办理。5、持证在岗会计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六个月的,应当填写《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IC卡原件,向原注册登记的财政局办理备案。二、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程序持南京市以外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本市的会计人员,填写《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本网可以下载),并由现单位加盖公章(非在职人员不用盖章),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本人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电子文档、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不要)、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两张,到市财政局办理调入登记;没有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电子文档的,除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需填涂《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基础信息卡》,重新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本市的非在职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后,按第一条规定的程序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三、会计从业资格调出程序持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调出南京市或调往省属单位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IC卡原件,到原注册登记的财政局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并带U盘(用于拷贝会计从业资格档案数据),经财政局审核后调出。四、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程序1、持证人员在我市管辖范围内工作单位发生变化,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南京市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本网可以下载),由现工作单位加盖公章,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IC卡、现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原注册财政局或现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办理变更登记。2、持证人员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职务发生变化,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IC卡原件,到原注册财政局办理变更登记。南京市及各区县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地址及电话1、玄武区财政局 珠江路445号政务大厅104室 836823982、鼓楼区财政局 山西路124号1408室 832301583、白下区财政局 太平南路69号2楼政务大厅 845560764、建邺区财政局 水西门大街58号 864923415、秦淮区财政局 秦虹路1号101室 526512016、下关区财政局 中山北路540号1710室 585917377、雨花台区财政局 雨花台区政府新大楼内 528834678、栖霞区财政局 和燕路356-1号 853179779、浦口区财政局 珠江镇文德路30号 5888576710、江宁区财政局 东山镇金箔路218号 5228029111、六合区财政局 雄州镇长江路66号 5775137012、沿江开发区财务处 新华西路89号开发区政务中心 5779358713、溧水县财政局 永阳镇小东门街2号 5720722414、高淳县财政局 淳溪镇固城湖南路12号 5731610915、新港开发区财政局 新港大道100号 8580084516、高新开发区财政局 丽景路2号研发大厦1203室 5864113017、南京市财政局办理点 湖南路狮子桥34号201室 8322375518、江苏省财政厅办理点 北京西路天目大厦 8363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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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又称会计上岗证或会计证,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它是一种资格证书,是会计工作的“上岗证”,不分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你可以去南京邦元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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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考了,不知道自己成绩?朋友。。我也是2014年5月考的 。考一科出一科成绩,你自己没看么?考完交卷的时候,还要在你3科成绩单签字才能出门啊!!!三科都过了60.你才可以申领。。。只能在你学校的行政区申领。。。我学校在玄武区,户口在南京,我咨询的结果是:带上学生证,证件照就行了。申领表可以自己填好,也可以去现填。。我同学户口在苏州,只能回苏州户口所在行政区申领。。你自己打你学校所在地的财政局电话问问。。朋友,多说一句,你都是大学生了,也会来知道问问题,不会去财政局网上看一看通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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