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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筱筱筱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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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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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具备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施;拥有与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制定完善的教学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等。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二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施;

(二)拥有与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

(三)制定完善的教学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

(四)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二十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的教学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建设,逐步形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体系,以适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需要。

高等教育会计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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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CCHUS周伯通

北京学历提升机构很多,选择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看通过率通过率是衡量学历提升机构优秀与否的重要标志。通过率高的机构代表其学习资料和课程都是考试中的精华,一般情况下,只要认真复习了都会通过。同时,通过率的高低代表了该机构的实力。2、看师资虽然说是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但是有一个好的师父对于在学习中的我们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好的老师一般都会有一套自己的教学理念和思路,他会在你学习时候帮助你辅助你开拓思维,记住知识点,这样面对考试的时候通过率将更有保障。3、院校是否有授权文件院校在给社会培训机构委托办学招生时,一般都会有正式的授权文件和牌匾给到合作的培训机构,学员可要求对方机构出示相关证明文件:院校盖章的授权文件、院校颁发的牌匾。公司规模和办学时间4、学员选择培训机构一定要选择公司规模大,办学时间长的机构。因为公司规模大,说明有足够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本,而小公司一般资金实力不强,意味着抵抗风险的能力很弱,稍微有点风吹草动,有可能就找不着人。办学时间长,意味着有大量的老学员,都已经成功获得了学历证书!学历提升推荐师大教育,师大教育是专注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和学历提升服务的机构,师大教育业务板块包括成人自考,会计职称,教师资格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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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就做吃货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学校位于四川省省会成都市,占地3300余亩。学校拥有一支发展潜力大、学缘结构良好、学位结构合理、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近1400人。其中,教授170余人,副教授38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和在读博士285人、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590余人。 我校历经60年的建设,已发展成为以教师教育为鲜明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授权单位。现有2个国家级基地、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60个本科专业。这些授权点和专业中有3个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建设项目、11个省重点学科、6个省级研究机构和重点实验室、16个省级本科人才培养基地、4个省级品牌专业、27门省级精品课程、17门省级重点建设课程。 建校60余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10万余名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他们在基础教育领域、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大多已成为骨干。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最早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的院校之一。1956年3月开始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经过50多年的办学,已具有成人教育学硕士点、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职业证书培训等教育层次和形式,有2个成人教育学硕士专业方向、49个成教本科专业、73个成教专科专业、18个应用型自考专科专业、24个应用型自考独立段本科专业和包括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行业与协会认证证书在内的五大类共120多种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和考试,形成了硕士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培养体系。 四川师范大学成人教育经过了50年的不断地发展、创新,专业建设、培养模式、规范管理、教学管理、教学计划、学生管理、办学条件等方面均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学校实现全日制与业余时间制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面向社会的、开放的、多功能的教育和技能培训功能。学校为深化教学实践改革,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在确立各种类型学生与专业培养模式的基础上,形成并积极推行“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的双证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了人才成长的立交桥。我校在教学过程中采取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校内资源与校外资源有机结合的多种途径,涵盖学历教育课程、职业技能培训课程两大模块,强化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专业建设密切关注社会需要,充分体现科学性与成人性的特点,2006年修订了教学计划,针对不同的专业、形式和层次分别确定了对应的职业培训衔接模块课程,组织富有成人教育经验的专家教师编写教材,加强了技能实践课程板块的建设。实施学生评课制,每期让学生通过网络对授课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 学校强化管理,实现管理工作的现代化、信息化与服务化功能,规范教学管理,增加服务意识,学校修订了涵盖学籍、教学、考试等一系列规则制度,规范了相关工作职责、流程和程序。积极进行成教和自考专业的论证和申报。加强教学秩序的检查,改革了传统的教学管理模式,开发了电子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了网站建设,加大了信息化管理力度。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设立专职的学生辅导岗位,并配备专门的教学辅导人员。学校成教办学条件优良。在学校建成成龙新校区后,学校为成人高等教育提供校本部办学场地和相应配套的教学资源,学校高等重视成人高等教育,各举办专业单位和办学单位积极开展成人高等教育,投入大量师资力量进行专业建设和教学。 学校创新办学体制,适应社会需求,在办学体制上,积极与社会各界合作。国外,与新加坡英华美成都学院联合举办了中外合作成人高等教育。省外,与云南、山东、新疆、广西等省的学校开展联合办学,设立成人教育函授站。省内,设置了五个教学点、一个函授教学点和十个培训基地。五个教学点是:校本部、经济职业学院、职业技术学院五月花学院、城南成教教学部、南城自考教学部。函授教学点设在攀煤集团职工培训中心。十个培训基地是:经济职业学院、五月花学院、新东方烹饪分院、机械分院、汽车分院、新思维培训中心、永信会计培训中心、银河培训中心、锦城培训中心和酒店管理分院。 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模式具有多形式、多层次的特点。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开办有两种办学模式和三种办学层次,三种办学模式:一是举办的“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办学模式;二是举办函授班和半脱产周末班。三种办学层次:高中起点专科、高中起点本科和专科起点本科。 我校是四川省最早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院校之一,迄今已有20多年的历史。2005年8月,学校被四川省自学考试委员会确定为全省首批普通专科与自学考试本科高职教育改革试点院校。有40个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具有主考院校资格。现有脱产和业余两种学习形式;三种办学模式:一是自考应用型专业脱产助学班;二是专科与自学考试本科衔接班,鼓励学有余力的在校专科生通过自学考试本科学习获得本科学历文凭;三是社会业余助学辅导班。目前,学校针对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与用人单位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正在实施中职学校与自学考试专科教育改革模式,学校在省考试院的大力支持下,推出了机械、汽车、电子商务、动漫设计和旅游管理等技能要求高、实践性强的应用型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学校积极同省内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密切联系,共同促进新型人才的培养。学校积极开展灵活多样的职业培训。经省劳动厅审批、国家劳动部备案,我校具有国家级、省级等职业培训与组织考试的资格。开展的职业培训是:一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类项目;二是教育部非学历证书考试;三是国家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类项目;四是行业与协会认证证书类项目;五是文化补习及其它培训类。大力推进信息化服务,建立成人高等教育学习支持服务体系。学院先后建设了“四川师范大学成教自考职教网”和“四川师范大学成教学习服务网”。 学校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研究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与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职业教育协会、远程教育协会、台湾成人教育协会等建立了广泛的联系。目前出版专著10余部,发表论文200余篇,多次荣获国家、省级科研成果奖。成人教育学硕士点是我国较早一批具有教育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培养高层次科研与管理人才的单位,研究方向有成人与现代远程教育和成人与职业教育。 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实施“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创造更加良好的办学环境,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为社会各行各业培养需要的人才。 学校热忱欢迎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和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报考我校! 学校热忱欢迎各高职专科学校、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和各类培训机构与我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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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田心ttx

摘自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二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施;(二)拥有与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三)制定完善的教学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四)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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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客C

自考,你读不读高中都可以去的,你堂堂一个高中生,去那个太不划算了,真的.这种自考学校就是因为没多少人去,才乱发通知书,我有个朋友就是,根本没报那学校,就把通知书发来了,吓人吓人的.最终他是决定去复读一年的,不知道你是什么想法.我觉得么,即使你不想去,也最好去个正规点的,比如楼上说的四川师范大学的本部,虽然是本科学校,但也有专科类的专业,以后用功些,拿点钱升本都行.我这边法院就有一个,学的川师大的法律(专升的本),现在工作得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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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货在学厨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强化服务,注重质量,全面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第四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人员从业基本要求,突出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引导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突出重点,提高能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人员,全面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改善会计人员知识结构。(三)加强指导,创新机制。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各方面教育资源,引导社会办学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并不断丰富继续教育内容,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整合继续教育资源,提高继续教育质量,逐步形成政府部门规划指导、社会单位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督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第五条 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第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七条 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项:(一)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二)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三)拟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重点;(四)组织开发、评估、推荐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点教材;(五)组织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六)指导、督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项:(一)依据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制定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二)依据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确定本地区各级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权限;(四)组织推荐适合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或者选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开发、推荐的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点教材;(五)组织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六)指导、监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市场;(七)监督、检查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第九条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以下简称中央主管单位)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应当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体制,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中央主管单位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职责,比照本办法第八条执行。第十条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支持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第三章内容与形式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一)会计理论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二)政策法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法规制度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依法从事会计工作的能力;(三)业务知识和技能训练继续教育,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会计准则制度等专业知识、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四)职业道德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第十二条 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本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二)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三)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六)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八)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定期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第十四条 除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还包括:(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四)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五)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六)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七)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第十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的从业要求,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第十六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推广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方式,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第四章学分管理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一)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二)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三)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六)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第十九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七)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第二十条 会计人员在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管辖范围之间办理调转登记时,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分情况进行处理:(一)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应当在调出地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后,才能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二)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的,调出地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会计人员办理调转后,应当在调入地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第二十一条 会计人员参加未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开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不为其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会计人员参加未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开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不为其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第五章机构管理第二十二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体系。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充分发挥国家会计学院、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会计学会、总会计师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中央主管单位会计人员培训基地(中心)等教育资源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第二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施;(二)拥有与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三)制定完善的教学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四)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工作重点等,改进培训方式,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保证培训质量。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第六章师资与教材第二十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的教学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第二十七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建设,逐步形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体系,以适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需要。第二十八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的建设应当坚持开发与利用相结合,加强教材开发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开发社会化,鼓励社会上有能力的部门和单位按照统一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工作重点等,参与编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第二十九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的编写、评估、推荐、出版、发行、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第三十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会计人员强行推销、搭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三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行登记制度。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一)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二)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报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如实记载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第三十二条 会计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的,应当提供合理证明,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其没有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取得。第三十三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会计人员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依据之一。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第三十四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所在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检查、评估。第三十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二)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培训证书的;(四)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培训的。第三十六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将各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会计从业资格情况检查的内容。第八章附 则第三十七条 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6年11月20日发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06〕1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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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ssluckyg

建议你还是走有本科的专科学校 以后升本 这种自考没有多大意思的 随便什么人都能去读 文凭也不硬 学习氛围也不怎么好

314 评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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