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mine1995
您好,会计网为您解答 根据《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相关信息汇总》,自2011年5月起,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将于每个月的10日-15日报名,20日-25日打印准考证,次月安排考试。上海市2013年5月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时间:4月10日至15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4月20日至25日,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考试报名系统网址:根据《关于本市初级会计电算化实行网上报名的公告》,自2012年4月起,《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网上付费;本月报名、次月考试方式。报名时间为每月17-20日,打印准考证时间为报名当月的26日至考试当日。上海市2013年5月《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报名时间:4月17日至20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4月26日起。欢迎向会计网企业知道提问
咖啡不加糖的娟
关于本市二○○五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及市财政局《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精神,现就200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日期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市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 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门科目。 考试日期为:2005年11月19日(星期六),具体安排如下: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上午9:30—11:00 会计基础:下午1:00—3:00 初级会计电算化:全年常设考场。考生另行报名参加上海市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 二、报名对象 持有效身份证,并且在本市有工作单位或有本市居住证明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05年8月22日至8月31日(星期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报名办法:报名应试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报名照一张,就近前往指定地点报名,具体地址见附件。 四、考试成绩 报名参加本市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的人员,其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二门科目须在当年度内全部合格,考试成绩有效。 五、免试条件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二年内(含二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六、自2005年下半年起,本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信息以及客观题考试答题卡,均采用光电阅读方式,届时请考生注意相关公告。 七、本通知及相关内容,可通过上海财税网()财政公告栏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各区、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五年八月四日附件:各区、县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地 址 联系电话 黄浦区 上海市黄浦区业余大学(四川南路37号) 63281996 卢湾区 卢湾区财务会计管理服务中心(兴业路222号6号楼205室) 63262020-66220 徐汇区 徐汇区财政培训中心(建国西路652号) 64718058 静安区 静安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康定路314号) 62539133 长宁区 长宁区财政培训中心(古北路239号) 32110205 普陀区 普陀区财政服务窗口(北石路579号) 52564588-5125 闸北区 闸北区财政局服务大厅(天目中路383号4楼) 63542590 虹口区 虹口区财政局财会管理中心(飞虹路380号105室) 25658819 杨浦区 杨浦职业技术学校(黄兴路510号) 65200460 闵行区 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莘建东路201号2楼) 34120853 宝山区 宝山区财政局会计科(宝山友谊支路238号) 66785177 嘉定区 嘉定区财政局企会科(嘉定仓场路3333号) 69985326 金山区 金山区财政局会计科(金山朱泾镇人民路39号南楼109室) 57321647-1109 石化地区:上海市晨光进修学院(石化四村480号) 57952773 松江区 松江财会人员培训中心(松江秀水新路21号) 57822906 青浦区 青浦区财政局会计科(青浦镇城中西路38号) 59734849 南汇区 南汇区财政局(南汇惠南镇听潮二路28号) 58020839 奉贤区 奉贤区财政局(奉贤南桥镇江海路344号) 57180677 崇明县 崇明县财政局会计科(崇明南门人民路60号1号楼417室) 69613741 浦东新区 浦东新区党校(巨野路219号) 68545823-0
安哥拉天使
需要转到上海。会计证是有属地的,不能异地从业。另外,除了从业,以后每年的继续教育、年检、考职称等等后续事项,都要在属地办理。如果不转调,以后每年都要回河南去办理上述事项,很麻烦的
michellellll
一、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已经常规化,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报名,在一个公历年度内,每名考生暂限报考两次,每次应当一次性报考三门考试科目。当月考试成绩未公布前不得再次报考。 二、以下摘自《2016年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暖洋洋的心2006
明白请采纳吧。 当然要了。 一起告诉你怎么转入上海吧。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办理调转手续;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内容发生变更的,可以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本窗口向公众介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的有关规定,使持证人员了解注册、变更、调转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本窗口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格式及填表说明,此表可作为正式表格使用,持证人员下载此表并按说明的要求填制后,在办理注册/变更/调转登记时,将其连同其他材料一并交有关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 (一)持证人员下载此表格并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表格一式两份,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留存一份。(二)持证人员或委托代理人持相关材料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指定的受理场所办理相关事项。(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沪财会[2005]40号)规定:(一)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该证明应载明本人工作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税务登记证号、主管税务机关名称等,并加盖单位公章。下同),向单位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备案。该持证人员重新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办理注册登记。(三)持证人员在本市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属会计从业管理部门办理调转登记。(四)持有非本市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调入本市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和调转登记表,向本市调入单位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调入手续。(五)持证人员调往本市以外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及时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和调转登记表,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调入手续。(六)持证人员学历(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奖惩情况等需要变更的,可以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上海市财政局,各区、县财政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一)与单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申请人,且工作单位税务登记在市级税务机关的,由上海市财政局指定的受理场所受理,具体为: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地址:陆家浜路1060号3楼,邮编:200011,电话:63770882);(二)上海市财会管理中心(地址:陆家浜路1054号,邮编:200011,电话:63185588)。(三)与单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申请人,且工作单位按税务登记关系在各区、县税务机关或人员经费财政拨付关系属各区、县级财政的,或者与单位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申请人按户口(居住)所在地申请的,由各区县财政局指定的受理场所受理,具体为:区、县财政局 指定的受理场所 地 址 邮编 电话 浦东新区财政局 浦东新区财政局 合欢路2号 200135 68542222-88916 长宁区财政局 长宁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茅台路476-1号 200050 52065656 徐汇区财政局 徐汇区财政培训中心 建国西路652号 200030 64718058 黄浦区财政局 黄浦区会计事务管理中心 四川中路49号 200001 63529744 闸北区财政局 闸北区财政局 天目中路383号 200070 63179911 静安区财政局 静安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陕西北路1058号 200040 62278881 杨浦区财政局 杨浦区财政局 凤城四村8号(近黄兴路抚顺路口) 200093 65018811 虹口区财政局 虹口区会计管理中心 飞虹路380号 200086 25658819 卢湾区财政局 卢湾区财务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斜土路222号 200020 63262020 普陀区财政局 普陀区财政局 北石路631号 200333 52564588 金山区财政局 金山区财政局 朱泾镇人民路39号 201500 57334778 松江区财政局 松江区财政局 谷阳北路321号 201600 57810007 青浦区财政局 青浦区财政局 青浦镇城中西路38号 201700 59734849 闵行区财政局 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 莘建东路201号 201100 34120853 嘉定区财政局 嘉定区财政局 仓场路3333号 201800 69985327 宝山区财政局 宝山区财政局 友谊支路238号 201900 66785177 奉贤区财政局 奉贤区财务会计管理中心 解放东路488号 201400 33611053 崇明县财政局 崇明县财政局 崇明人民路60号 202150 69613740 样表或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填表说明 1.请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墨水笔填写。2.表头“编号”由主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按顺序填写。3.持证人员办理注册(备案)登记情况的,填写“基础信息”和“注册登记情况”栏目。表格一式两份,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留存一份。(1)从事会计岗位栏在以下选填项中任选一项:①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②出纳岗位;③稽核岗位;④资本、基金核算岗位;⑤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⑥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⑦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⑧总账岗位;⑨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⑩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岗位。(2)从事会计工作时间栏填写从事会计工作的时间,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人员填写最初从事会计工作时间:①在1990年以前从事过会计工作;②2002年以前持有有效的会计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在持证期间从事过会计工作。(3)离岗备案登记栏中“原单位名称”填写离岗时的工作单位名称。4.持证人员办理变更登记情况的,填写“基础信息”和“变更登记情况”栏目。表格一式两份,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留存一份。(1)学历(位)栏在以下选填项中任选一项:①初中及以下;②高中;③中专;④大专;⑤本科;⑥硕士;⑦博士。其中:①博士和硕士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业毕业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②本科和大专指正规全日制院校本科、专科毕业或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自学考试”及“五大”本科、专科各专业毕业的学历;③高中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毕业学历。(2)专业栏在以下选填项中任选一项:①会计学;②会计电算化;③注册会计师专门化;④审计;⑤财务管理;⑥理财学;⑦其它。其中:①专业是指最高学历(位)所对应的专业;②其他是指除表中所列的前6项专业以外的专业。(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栏在选填项中任选一项:其中①既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又有其他类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也必须选填此栏;②在取得方式中,评审是指1992年7月30日以前通过评审取得的;考试是指1992年以后通过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考评是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后再通过评审取得的,如果评审以后又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证书的,应选填考试。(4)会计行政职务在选填项中任选一项,其中:①会计机构负责人是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经济组织中所配备的会计机构的负责人员;②会计主管人员是指未单位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在本单位的有关机构中所配备的主管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或者在办理本单位财务会计业务的专职人员中指定的主管人员。(5)其他变更是指《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登记表》中其他相关信息发生的变更。5.持证人员在本市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填写“基础信息”和“调转登记情况”栏目。其中单位税务登记号、单位电话、单位地址、邮编和经济类型等栏填写调入单位,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审核栏不必填写。表格一式二份,本人持一份,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留存一份。6.持证人员跨省市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填写“基础信息”和“调转登记情况”栏目。表格一式三份,本人持一份,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7.持证人员在办理注册或调转登记时,如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可同时填写“变更登记情况”栏目或《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登记表》,办理变更登记。8.本人办理注册、变更、调转登记的,必须在“本人签名”处签名。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注册、变更、调转登记的,代理人须在“经办人签名”处签字。9.持证人员办理注册、调转登记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持证人员办理变更登记时,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相关材料应统一使用A4纸张,复印件要求申请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签字确认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