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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天彩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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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鬼Jac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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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某贸易公司购入商品时发生运杂费500元,由于金额较小,该公司将其直接计入销售费用;发现前期非重大差错不进行追溯重述,直接调整发现当期相关项目。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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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曾相识SaMa

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中的第二章的第十二条至十九条,明确规定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共8条,分别是: 1、客观性:第12条 2、相关性:第13条 3、明晰性:第14条 4、可比性:第15条 5、实质重于形式:第16条 6、重要性:第17条 7、谨慎性:第18条 8、及时性:第19条 与原《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1993)相比,原13个信息质量要求被缩减了5个,分别是: 1、一贯性。该质量要求在新准则中,被并入了“可比性”中,即企业前后各期信息“可比”。 2、权责发生制。该质量要求在新准则中,被前移至第一章总则中,重要性得到提升,仅次于四大会计假设。也有意见认为,“权责发生制”已经归类于会计假设之中,即第五大会计假设。 3、配比性。基于资产负债表观,新准则取消了该质量要求。 4、历史成本。该质量要求在新准则中,被调整至第九章会计计量中,与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一起构成了会计计量属性。 5、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在新准则中,对于各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某一支出应当是资本化还是费用化,取决于该支出是否符合资产、费用等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因此,新准则不再单独规定该质量要求。 从上可见,原13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在新准则中真正被废止的只有“配比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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