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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鸟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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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飞侠包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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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管理的劳动关系,劳动局不管你们的劳动争议。如果i问题不能解决,只能打民事官司。不信可去社保部门询问。供参考。

兼职会计非劳动关系

167 评论(13)

藤原惠津子

兼职聘用协议是劳务关系,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

258 评论(15)

蓝色天机

兼职应该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此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签合同双方自愿,但如果能签订书面合同最好。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333 评论(11)

LiangJin0727

兼职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是一种利益关系。

149 评论(11)

深田和美

兼职属于非全日制形式,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311 评论(9)

蜜桃红茶

兼职是指劳动者从事一种劳动职业之外的另一种职业。即一个人做多份工作。严格说来,兼职既不属于劳务关系也不属于劳动关系。但是,也可以既属于与劳务关系又属于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根据约定,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人单位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158 评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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