哆哆的卷妈妈
因为机器设备是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可以抵扣,而抵扣时,按进价时取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所以,材料的入账成本是10,而不是12。用12的情况是,如果用的不是材料,而是企业生产的产品,此时,产品要视同销售,就要用12,不能用10。要看清用的是什么东西。
ryanhui123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领用原资料购入时的进项税允许抵扣,领用时无须作增值税税额转出处理。领用外购原资料用于动产、不动产建造会计分录:借:在建工程贷:原资料企业通过自营形式建造的固定资产,其入账价值应当按照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确认,包含直接资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应当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工程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暂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有关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则,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了解查看相关知识点推荐: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如何处理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会计分录会计实务知识点解读,考点分析能关注中级会计实务栏目。关注环球网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领用原资料增值税如何处理
淡粉浅蓝
额,本题给的背景条件不详细哈,只能简单处理了:处置时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00-400/10*4=240万元。固定资产清理借方金额=240+16=256万元固定资产清理贷方金额=100万元营业外支出156万元。这样的话应该选A,但是直觉又告诉我可能不对。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文件: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则为17%的适用税率。本题中该固定资产应该是06年6月购入的,所以单位销售时应该开具普通发票,适用4%税率减半征收,减半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仅供参考哈。
beetleleon
这不属于视同销售的项目,所以不用视同销售处理,当然也就用成本就可以啦。 视同销售:(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3)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的,移送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你看符合哪一项? 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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