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昏头了
不需要,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第十九条规定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备案。经备案后,就不必每次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了,重新从事会计工作时,你只要按要求,自重新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到原注册地办理恢复手续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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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可以不做会计,但不可以不参加继续教育,现在的继续教育就相当于会计证的年检,所以既然考了,还想以后从事会计工作,那么最好参加继续教育,并且进行注册,这样对于考职称也是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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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继续教育,除非以后不打算从事会计行业相关工作。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相关条款,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因此,具有会计行业证书的人员都应参加继续教育。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因此,若以后不打算从事会计行业的相关工作,可以不参加继续教育,会计证即作废。
扩展资料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
(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二)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四)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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