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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的要求差不多2010年河南省统一招录1905名公务员公告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公务员局 文件豫人社(2010)156号 关于印发《河南省201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省直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201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201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10年面向社会统一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为确保本次考试录用工作的顺利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面向基层的导向,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录用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公务员队伍中来,以进一步改善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招考条件 根据省直单位和各省辖市、县(市、区、乡镇机关的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全省共计划招考1905人。其中省直单位160人,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599人,省属监狱、劳教系统250人,省辖市直单位434人,县(市、区)直单位227人,乡镇机关面向我省目前在岗、截止2010年12月31日连续计算任职满3年以上的优秀村干部(村两委成员及面向社会选聘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招考200人,乡镇机关面向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招考35人(具体招考单位、拟录用人数见附件1。各省辖市面向优秀村干部招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具体录用计划待报名和资格审查后确定)。 三、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体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1975年8月6日至1992年8月6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一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在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具有军队团和相当团一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拟录用职位。 四、发布招考信息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在2010年8月6日的《河南日报》上发布报考公告,同时在河南公务员考试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上发布招考简章。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也要在当地的新闻媒体上发布招考信息。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公务员考试网、河南人事考试网为本次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网站,有关考试录用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各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和省直有关单位也要确定相关应的专用网站,用于为应试者提供查询等服务。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省直单位(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省局机关)的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各省辖市、县(市、区)、乡镇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不含省局机关)的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其中报考郑州市直单位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驻郑州市的市以下单位的实行网上报名;优秀村干部和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报考郑州市乡镇机关的实行现场报名。具体报各办法和程序,由郑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按照本方案规定制定并在郑州人事人才网和郑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一)网上报名 报考省直单位(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省局机关)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下列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0年8月10日8:00至8月15日18:0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也可登陆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省直各招考单位负责。省直各招考单位根据本方案规定及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审查,并在2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报考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让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应留存报名信息,供面试确认时参考。 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至8月18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准备工商银行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0年9月14日8:00至9月18日16:00期间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河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二)现场报名 报考各省辖市、县(市、区)、乡镇(不含郑州市)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不含省局机关和驻郑州市的市以下单位)的人员,于2010年8月12日至8月15日每天9:00至16:00到有关省辖市设立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及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每张报名表贴2张)。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报考乡镇机关的,还须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 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河南省201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的,填写《河南省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审查表》(附件3)一式2份;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乡镇机关的,填写《河南省2010年从“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表》(附件4)一式2份。《河南省201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和《河南省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审查表》、《河南省2010年从“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表》由报考者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人事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报考省辖市、县(市、区)、乡镇的,由各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并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情况汇总,分别填写《河南省201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5)和《河南省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6)《河南省2010年从“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情况统计表》(附件7),在2010年8月18日前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报考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不含省局机关)的,由各省辖市局在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公务员局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报名工作结束后,各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要及时汇总本系统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情况,填写《河南省201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情况统计表》,在2010年8月18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同时进行数码照片采集,并由相关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确定并报知报考者。 (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各拟录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不足5:1的,需相应核减拟录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以在报名结束后3日内到省直有关单位或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重新选报其他职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五)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笔试考务费。其中报考省直单位(含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省局机关)的,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审查后,与2010年8月16日至8月17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郑州市未来路与顺河路交叉口)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报考有关省辖市及县(市、区)、乡镇(不含郑州市)和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不含省局机关和驻郑州市的下的单位)的人员,于现场报名时直接向相关省辖市人事考试中心提出免缴笔试考务费的申请,并办理减免费用的手续。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的县(市、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报名期间,省直各招考单位和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对于咨询比较集中的问题,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将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集中进行答复。 (七)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定录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笔试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常识判断等内容。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生可参考《2010年河南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考试范围参考《河南省201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附件8) 笔试考试分别设在郑州和有关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市、区)不设考点。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2010年9月18日上午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测试申论。具体考务工作有省人事考试中心另行安排。 笔试成绩行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职位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课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积极探索新的面试方法,经批准也可以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文件筐作业、演讲等方式进行面试。 面试工作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安排,面试时间相对集中。 面试考务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指导下,由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公务员局和省直单位具体负责。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面试考务工作由各市局具体负责。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公务员局和省直单位须在面试前将面试实施方案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审核。招考人数较少的单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协调,与其他单位合并进行面试。 为进一步加强面试考官队伍建设,确保面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面试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应组织进行面试考官培训。面试时,具有省辖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面试考官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方可担任面试考官。 应试者应在面试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原件到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和省直单位进行面试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试者还是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报考乡镇机关的,还须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由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和省直单位确认并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的面试确认工作由各省局统一安排。 面试确认时,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和省直单位应根据报名时留存的报考者照片及信息,与应试者本人及其有关证书原件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应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根据职位需要,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和省直单位可采取相应的测评办法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满分100分。采取相应的测评办法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的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X6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X40%。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的指导下,由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和省直单位(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统由省局)组织实施。 体检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报考法院、鉴于劳教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照国家有关录用人民警察的规定执行。 考察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录用 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和省直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拟录用职位及职位代码、拟录用人员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工作单位(优秀村干部报考乡镇机关的,还须公示在村任职其实时间、现任职务等内容;“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乡镇机关的,还须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地、服务起止时间和考核结果等内容),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认真进行处理。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有关表格,按照管理分工和管理权限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各省辖市录用审批工作结束后,有关省辖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要及时汇总录用人员情况,填写《河南省201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录用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9)和《河南省2010年从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录用情况汇总表》(附件10),《河南省2010年从“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录用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11),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接受初任培训。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正式任职定级,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录用的意见,报录用审批机关批准。被取消录用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考试录用经费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得人员外,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用于组织笔试考务工作;现场报名的报考者,另行缴纳数码照相费12元。发布招考信息、面试等方面的费用,商各级财政予以解决。 十、有关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是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责任到人,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有关规定办事,确保考试录用工作的顺利进行。 要增强考试录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认真落实考录政策、录用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成绩、录用结果“五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把安全共工作置于公务员考试录用的重要位置,时刻保持高度的敏感性,及时堵塞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努力提高考试录用安全保障水平。 要严明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开始录用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将受到责任追究。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审查把关不严的,都将依 法依纪严肃处理。

河南省公务员考试附件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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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南省公务员招录公告 2020年河南省公务员招录公告暂未发布,格燃教育预计2020年河南省公务员将于2月底3月初公布,3月中上旬报名,4月18日考试。考生可以参考2019年河南省公务员招录公告进行备考。考生也可登录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第一时间关注公告发布信息。 2020年河南省公务员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2月底、3月初报名时间:2020年3月中上旬笔试时间:2020年4月18日、4月19日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公安基础知识成绩发布时间:2020年6月中下旬面试时间:2020年7月初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河南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近期将组织实施全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录用计划全省共计划录用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478人。具体招考单位、拟录用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见附件1。二、报考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间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8.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类别和专业方面的要求,可参考附件2。(二)其他条件1.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执行《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的规定。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3月。在基层工作之后参加全日制学习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2.招考职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省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3.招考职位要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的职位。(三)不得报考的情形1.现役军人、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三、信息发布及咨询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为本次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省公务员主管部门通过以上网站发布招考公告及与本次考试录用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各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直机关(单位)通过本地、本单位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考录工作各环节的相关信息。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及咨询电话,见附件3。四、报名办法和有关要求 (一)网络报名本次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查询初审结果、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其中,提交报名申请、查询初审结果两个环节,均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两个环节,报考省直机关(单位)的,通过河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考省辖市以下职位的,通过相关省辖市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进行;报考省属监狱的,通过相关监狱所在的省辖市专用网站进行。具体按以下要求进行: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9年 3月11日9:00至 3月 15日17:3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申请。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将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2.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3月18日9:00至3月20日17:30期间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3月18日9:00至3月19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3月19日17:30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3.报名确认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28日9:00至3月 31日17:30前,首先登录对应网站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照片上传成功后方可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自备使用本人姓名的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4.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4月15日9:00至4月20日14:30,登录报名确认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二)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机关(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录工作中必须一致。(三)各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可放宽到3:1。其他地处偏远、条件艰苦、贫困人口较多的乡镇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也可放宽到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职位。核减或取消的拟录用职位情况,在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上统一公布。对拟录用职位被取消的,有关省辖市和省直机关(单位)于4月3日前通知报考人员重新选报其他职位。重新选报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于4月 5日17:30前到相关省辖市或省直机关(单位),填写《河南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附件4)。重新选报职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缴费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拟重新选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不得再报考已公布取消的职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职位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四)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经当地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其中,报考省直机关(单位)职位的,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3月28日9:00至3月29日17:3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郑州市顺河路32号)办理免缴费用手续。报考省辖市以下职位的,办理免缴费用手续的时间和办法由各地确定。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五)提交报名申请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 66321973(省人事考试中心)。招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和初审、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等方面的具体问题,请报考人员拨打有关省辖市、省直机关(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五、考试(一)笔试1.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实行分类分级考试办法,对县级以上机关(单位)的职位和乡镇机关职位分别命制试题。笔试时间为4月20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2.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要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公安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4月21日9:00—11:00。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申论成绩×30%+公安专业科目成绩×30%。3. 笔试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19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4. 笔试考点分别设在省直和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5.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于6月20日前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查询。(二)面试根据拟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实际需要,招录机关(单位)也可对报考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和个性评价,评价结果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仅供参考。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按照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要求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确定并通过适当方式通知。面试确认时,应试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含目前在读学习方式、所学专业、学制等)和工作经历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等原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相应的服务证书或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招考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和政治面貌、从业资格等有要求的,还须提交有关证书、证明。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放弃面试的,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记录备查。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由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及时发布递补公告,并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确认的,由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应在同一面试考官组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可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前应试人员应签订保密责任承诺书,并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三)专业能力测试招考职位中明确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在面试阶段组织实施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四)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8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六、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均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二)体检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须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的有关规定。(三)体能测评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在体检前统一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选的确定办法,与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办法相同。体能测评工作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实施。(四)考察1.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2.考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进行。(五)递补面试结束后至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出现的职位空缺,由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根据实际确定是否进行递补以及递补次数等,并在本地和省直机关(单位)面试工作方案和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递补人选须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应试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再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七、公示和录用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新录用的公务员在机关(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和公安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或公安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申报办理录用手续前,拟录用人员须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录用机关(单位)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明确最低服务年限和权责关系等。八、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任职定级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笔试后进行雷同答卷甄别,发现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确认的,给予其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或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人员的录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河南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录用职位表2.河南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3.河南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及咨询电话4.河南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 河南省公务员局 2019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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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南省公务员公告还没有发布,您这边的话可以参照19年的公务员招录要求。报考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至2001年3月期间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8.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类别和专业方面的要求,可参考附件2。(二)其他条件1.招考职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起始时间,执行《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的规定。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3月。在基层工作之后参加全日制学习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2.招考职位要求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是我省大学生村干部或我省招募的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3.招考职位要求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考人员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满5年的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考的职位。(三)不得报考的情形1.现役军人、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具体岗位还需要查看省考的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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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省考的招聘条件供大家参考:【学历要求】本科学历:面向普通本科学历2492人,面向大学本科以上学士学位以上的岗位为2988人,共计5480人,占到总招录人数73.2%,如果招录岗位没有明确要求学位证、全日制学历,那么国家承认的自考、成教等学历均可报考。专科学历:面向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招录1812人,占总招录人数的24.2%,主要以乡镇基层岗位为主。硕士及以上:硕士及硕士以上岗位招录183人,岗位主要集中在省直、各地市直单位。【专业要求】专业限制是报名河南公务员考试的重要的门槛之一,相对不限制专业的岗位,报考时选择那些与自己所学专业一致的职位,竞争压力相对更小。每年河南省考职位要求变化不大,从2019河南省考招录的专业限制来看,不限专业的岗位招录3522人,占到总招录人数的47%,同样也是以乡镇岗位为主;【年龄要求】2019年的省考中,就有187个岗位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这一点是需要考生注意的。不过还是有很大一部分岗位年龄限制比较松的,有1013个职位要求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占全部招录人数的13.54%;同时有6277个职位要求年龄在18-35岁之间,占全部招录人数的83.94%。【工作经历要求】河南省考职位中有不少会要求考生有一定年限的基层工作经历(一般为两年以上工作经历),但从历年职位表来看,不限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职位仍会占大多数。所以小伙伴们在选择职位时还需注意有些职位要求考生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即要求考生现有的工作经历与报考职位工作内容是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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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zzy520520

以2017年为例:发布信息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www.ha.hrss.gov.cn)、河南省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hngwy.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gov.cn)为本次全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通过以上网站发布招考公告及与本次考试录用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通过本地、本单位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专用网站发布考录工作各环节的相关信息,相关工作专用网站及咨询电话(点击查看:2017河南公务员考试政策咨询电话)。四、报名和资格审查(一)报名方式和基本要求本次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提交报名申请与查询审核结果阶段的工作,全省统一在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进行。在报名确认和打印准考证阶段,报考省直机关(单位)的,在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gov.cn)进行;报考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职位的,在各地专用网站进行;报考省属监狱系统和省辖市以下地税系统的,在所在的省辖市专用网站进行。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7年 11月3日9:00至 11月7日17:30,登录河南人事考试网,点击“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并保存报名申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2.资格初审。11月8日9:00至11月14日17:30为资格初审时间,资格审查工作分别由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负责,按照拟录用职位的要求进行。招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负责解释。3.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4日17:30前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11月14日17:30后,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4.报名确认。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7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5日17:30前,首先登录对应网站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照片上传成功后方可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自备使用本人姓名的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5.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7日14:30,登录报名确认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以及省属监狱系统和省辖市以下地税系统的有关考务工作1.报考省辖市市直机关(单位)和所辖县(市、区)直机关(单位)、乡镇机关的考务工作和完成时间,按照相应节点的考务工作和完成时间进行,并在本市确定的专用网站(见附件3)公布。2.报考省属监狱系统和省辖市以下地税系统的,随所在的省辖市报名确认。3.报考省直管县(市)直机关(单位)和所辖乡镇机关的,随原所属的省辖市报名确认。(三)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考录工作中必须一致。(四)各招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1。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乡镇(不含城关镇)职位,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可放宽到3:1。其他地处偏远、条件艰苦、贫困人口较多的乡镇职位,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也可放宽到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拟录用人数直至取消职位。核减或取消的拟录用职位情况,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汇总审核后予以公布。对拟录用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办)和省直机关(单位)通知其于2017年11月30日17:30前,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按要求重新选报的,视为自愿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重新选报职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由报考人员填写《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重新选报职位报名表》(附件4),到相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办)或省直机关(单位)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缴费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拟重新选报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不得再报考已被取消的职位。(五)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其中报考省直机关(单位)职位的,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17年 11月22日9:00至11月23日17:30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免缴费用手续。报考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职位的,办理免缴费用手续的时间和办法,由各地确定。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六)报名期间,关于报名资格审查及其他有关事宜,请拨打各地和省直有关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七)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发现报考人员与拟录用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条件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录用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对考试录用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惩处。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一)笔试1.笔试的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附件5)。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16:30申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2.笔试考点分别设在省直和各省辖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报考省属监狱和省辖市以下地税系统的,笔试考点设在报考单位所在的省辖市。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018年2月中旬前公布笔试成绩。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可根据笔试情况,研究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二)面试根据拟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以及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职位特点,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同意,也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其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按照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要求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确定并通知应试人员。面试确认时,应试人员应如实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等原件,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含目前在读学习方式、所学专业、学制等)和工作经历等情况,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的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推荐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等);我省招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供相应的服务证书或证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定向招考职位的,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招考职位对基层工作经历和政治面貌、从业资格等有要求的,还应提供有关证书、证明。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放弃面试的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记录备查。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由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发布递补公告,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面试确认的,由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可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三)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招录机关(单位)具体负责。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四)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进行专业能力测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8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2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六、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均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二)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还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三)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在体检前统一进行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能测评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等规定具体实施。(四)体检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考察人选。(五)考察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进行。(六)面试结束后至拟录用公示前出现的职位空缺,由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结合实际明确是否递补和递补次数等意见,并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备案。递补人选须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应试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七、公示和录用(一)各地和省直机关(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二)公示期满后,按照职责分工、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三)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62号)等规定执行。新录用的公务员在机关(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新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拟录用人员须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录用机关(单位)签订书面服务协议,明确最低服务年限和权责关系等。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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