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度自治州工程系列质量技术监督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州工程系列质量技术监督专业中、初级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属有关单位、地市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职称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0]25号)、自治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巴人社规[2021]1号)、自治州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补充通知》(巴职改办字[2022]19号)要求,现就2022年自治州工程质量技术监督专业中级、初级技术人员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1. 审查范围

自治州内各县、市、企事业单位从事标准化、计量、质量检测、纤维检验、特种设备检测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报名。

二、评价标准

根据新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质量技术监督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新人社发[2022]2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条件,可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进行查阅。离退休人员、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3. 时间安排

网上申请时间:2022年9月27日至10月20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30日。

付款期限: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0日。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及缴费,逾期收到的申请将不予接受。

四、申请方式及事项

(一)网上申报。申请人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址:,以下简称“平台”),点击“资格条件”查看职称评审条件,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参加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具体申报方式请参见《职称网上申报操作指南》。

(二)填写材料。申请人须严格按要求整理、填写材料,不得出现歧义词。表格中无内容的栏目应标注“无”,不得留有空格。申请人在申报职称评审材料时,须对所填的每一栏目上传证明材料及相关证明(其中:单位公开信息应上传至“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栏)。每栏均需提供正面扫描的清晰电子版材料。漏填、错填、不上传者,视为无相关材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申请人须按要求填写网上申报材料,确认无误后,报送基层单位审核。

(三)网上审核。各推荐、审核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申请材料予以退回,申请人应严格按照修改意见修改后提交。通过审核的申请材料,分步提交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职称评审委员会,提交次数不得超过3次,经第三次提交仍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今年不再受理。

五、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请人。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填写、上传申请人本人签名的承诺书。所有复印件均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并签署“材料已审核,与原件一致”的意见。

1、基本信息: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身份证扫描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学历及学位:上传学历及学位证明,同时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的学历及学位证明查询结果,如查询失败,请上传相关学历材料扫描件。

3.专业技术资格:应聘人员须填写现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在新疆取得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应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职称证书”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表”;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取得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应上传“资格证明文件”、“职称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表”。

对于从所在机关调入(含分流、转岗)到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需要在此栏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任职文件、干部简历)。

4、工作简历: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工作简历。

5.实践能力及业绩成果: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与实践能力及业绩成果相关的证明材料。

6.继续教育:申请人需按要求上传继续教育培训证书;参加初级职称评审的,需参加最近两年的继续教育(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参加中级职称评审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需提供近五年的公共课证书、近两年的专业课证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近两年的公共课证书、近两年的专业课证书。继续教育公共课、专业课证书请扫描上传。

7.图书、论文信息:本专业正式出版的学术技术著作,应按要求上传论文封面、目录、正文、检索报告;代表作(技术报告、技术标准、工程方案、项目实施报告等)应经单位审核、盖章后上传。

8、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职称不要求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9.参与自治区“走访惠民聚民心”驻村工作:按照《关于对参与“走访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给予职称政策倾斜的通知》(新人社函[2017]175号)要求执行。

10.现职期间考核结果:申请人须按要求上传近三年(2019-2021年)年度考核表(正反面),非公职人员无需提交此表。

11、受聘现职以来个人工作总结:反映应聘者受聘现职后的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学术水平等方面的情况,字数不超过3000字。

12、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公示材料》、《公示结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申报材料经派遣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并上传派遣单位审核同意的证明材料)。

13.信息屏蔽:申请人需登录系统,在我的主页 > 我的申请 > 【查看姓名屏蔽】中查看每条上传附件的姓名屏蔽情况,如该页面需要屏蔽(图片中有您的姓名),请点击【是】和【屏蔽】;如该页面不需要屏蔽(图片中没有您的姓名),请点击【否】查看是否需要屏蔽。

(二)推荐单位。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审核后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单位应当在单位范围内公示材料,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审核意见“本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材料真实、齐全、有效,同意推荐”,并上传本单位公示结果(详见附件模板)。

(三)主管单位。主管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应认真审核申请人材料,对审核结果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上传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同意推荐×××同志报考××系列××专业(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详见附件模板)。

(四)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时,须按要求填写《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2022年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思想政治情况表》,经相关单位盖章并上传“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由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五)评委会。“形式审查通过”后,申请状态显示“评委会已收到材料”的申请人,应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表》(评定表须使用A4纸双面打印,附申请人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一式两份,加水印方为有效),并在“登记上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或个人履历)”栏末填写如下承诺:“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及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如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有虚假或违反相关规定,本人五年内不报考相应职称评定,并承担一切责任。”基层单位推荐意见、主管申报单位意见栏目均应手工填写“本单位对所提供的申请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并签字盖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的评定材料不予受理。 主管申报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表》和《应聘人员名册》(详见附件),并缴纳评定费用。

(六)需要向上级单位人事、职称部门报送的纸质材料,应严格按照表单或模板要求的备注填写,装入纸质文件袋密封,并附上内容清单:

1、实绩政审材料原件1份,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实际工作实绩、工作态度、廉洁自律等情况,担任现职以来是否有过严重的政治、方向性失误,是否受过违纪违规处分或因其他原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按管理权限由分管领导、党支部纪委委员签字盖章。自由职业者需提供《巴州市2022年自由职业者职称评定思想政治状况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表》复印件2份(该评定表为网上申请提交​​、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需网上打印,使用A4纸张,双面打印,有水印才有效);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性质证明材料1份(行政事业单位附当地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或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证明;法人单位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5、推荐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及公示结果原件(推荐单位公示模板见附件1、附件2)。

6.公共必修科目、专业科目在线继续教育,参加初级职称评审的需提供近两年继续教育(公共必修科目和专业科目);参加中级职称评审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需提供近五年公共必修科目结业证书和近两年专业科目结业证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近两年公共必修科目结业证书和近两年专业科目结业证书。

7.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证明(注明具体起止日期及所承担的相关工作)。

8、专业自传(初定为实习总结)。重点叙述入职以来的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知识水平等,经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签署“已审核,情况属实”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9.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结果;

10.资质证明;

11、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正反面)或《专业技术人员任期满考核表》(正反面),非公有制经济人员无需提供;

12.评审对象担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质量技术监督领域的代表性论文、专业著作。

13.申请人所提供材料真实性保证书(模板见附件5)。

14.职称材料审查责任书(模板见附件6)。

15. 主管当局的建议(模板见附录3)。

六、其他事项

对已派驻新疆1年以上、目前在援疆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派出单位(原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可自行报送申请材料,并上传其他附件或证明材料。

七、国防需求

若现场答辩环节采用量化评分,则按照当年参加该专业现场答辩的考生平均成绩计分;若现场答辩环节不采用量化评分,则通过现场答辩的考生视为

(一)参加过驻村工作、管委会、南疆学前教育支援、内地服务管理等“走访帮扶”工作和担任过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且末县、若羌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免于答辩。

(2)申请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免于答辩。

(3)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体专业技术人员免于辩护。

8.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及时组织本系统、本单位人员开展职称申报工作,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制,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问责制度。各基层推荐单位、主管申报单位要严格审核推荐,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事,增强工作透明度,公开政策、条件、程序、结果,对审核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按规定程序推荐,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及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被处理的单位3年内取消参与评价资格,个人5年内不得再报考相应职称评审,并纳入平台黑名单。

(二)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工程质量技术监督职称评审工作。

(三)职称评审费:中级380元/人、初级220元/人。初评初级100元,初评中级380元,授予(中级)380元。

(四)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初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审岗位确定)人员,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平台()填报材料。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网上审核通过后,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初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提交表》。

(五)申请材料由单位向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个人提交的材料不受理。

(六)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务必将文件及时转发给参加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确保自治州2022年度工程质量技术监督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支持热线:,

联系人:陈志东、龚永强

地址:库尔勒市延安路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311室

附录:

1. 推荐单位公示模板

2.推荐单位名称公示模板

3.主管部门建议模板

4.自治区“访惠聚”驻村专业技术人员免修继续教育申请表

5. 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6.职称材料审核责任书

7.巴州市2022年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思想政治状况表

8. 申请人名单

附件1:推荐单位公告模板.docx

附件2:推荐单位公告结果模板.docx

附件3:主管部门建议书模板.docx

附件4:自治区“访惠聚”驻村专业技术人员免修继续教育申请表.doc

附件5: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书.doc

附件6:职称材料审核责任书.docx

附件7:巴州市2022年自由职业者职称评定思想政治状况表.docx

附件8:应聘人员名单.xls

霸州工程系列质量技术监督专业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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