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德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的基本原则是“二元论”:先在大学学习理论,再将理论运用于实践。但关于理论与实践之间关系的讨论一直在进行,直到20世纪90年代一体化模式的出现,两者之间的紧张关系才得以缓解。
关键词:德国职业教育 师资培养方式
目前德国职业教育的师资培养趋向学术化。
不来梅大学弗利克斯教授指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存在几个结构性问题:第一,缺乏与实践的联系;第二,缺乏实地工作经验;第三,职业知识的应用没有参考相应的大学研究;第四,缺乏对工作程序的了解;第五,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内容缺乏技术知识和教育教学知识。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德国在职业教育教师培训方面进行了大规模的创新,这成为德国高校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领域,并产生了许多刺激教师教育改革的因素。目前,德国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出现了一些重大变化:一是增加了教学法和教学方法的内容;二是以科学性为本,注重通过塑造学习环境来培养教师能力和培训;三是重视全球化、个性化、互联网和知识爆炸的挑战。
1.德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方式
德国职业学校的教师主要有三种类型,即通识教育教师、专业理论教师和专业实践教师。三、1.通识教育和专业理论教师的培养通识教育和专业理论教师一般在完成中等教育后进入大学,部分教师也在完成中等教育后接受双元制培训,进而取得入学资格。具有特殊能力但不符合大学入学资格的在职人员,可以通过专门的大学入学资格考试,确认学校所要求的学历和能力。在第一阶段的培养中,有志成为职业学校教师的学生必须接受四至五年的正规大学教育。以达姆施塔特工业大学为例,总学时为每周160学时,其中专业内容每周80学时,基础课程每周40学时,教育科学每周24学时,社会科学每周16学时。这些学生在大学学习结束时,需要通过相应的工程师/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第二次全国考试。 接下来是为期一年的企业实习,在此期间,他们将学习专业范围内的实践知识和技能,了解公司的组织管理和设备设施,了解公司的基本运作,熟悉未来的职业环境,养成良好的工作方法。
这就是双元制要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具体体现。
第二阶段培养即教师预备实习(见习期),通常为两年,在职业学校和师范学院同时进行。按照规定,每人选择两门未来将要任教的专业科目,并根据所选专业科目选择一所能够提供该方面专业培养的职业学校。预备实习的第一年,新教师在经验丰富的教师指导下授课,课时至少达到90课时。第一年结束时,校长根据新教师的教学效果决定是否让新教师独立授课。第二年,根据各学校、学科的相关情况,新教师每周独立授课8—12节课。预备实习期间,新教师每周要到师范学院一天时间,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课程,使新教师具备成为合格职业学校教师的素质,包括了解相关学科教学计划的内容:掌握专业的教学方法; 能独立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开展考核工作等。
第二阶段结束前,学生需通过第二次全国性考试。考试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考查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二是考查教育学、心理学、专业教学法、学校法和公务员知识。本次考试要求学生撰写课外论文、参加公共教学实验,并进行教学法、教育学、学校法等口试。
2.专业实践课程师资培训
专业实践课教师的培养方式为高中毕业后,学生经过三年或三年半的双元制职业培训,之后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继续深造: ①经过三至五年的实际工作经验,在一年制的技术管理工/硕士学校学习。 ②经过至少两年的实际工作经验,在两年制的技师学校学习。 第二阶段的专业实践课教师培养也是在职业学校和师范院校同步进行。 在职业学校听课、试讲,逐步进行独立教学实践。 同时,也在师范院校学习教育学、教学法、学校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完成学业后,还需要通过相应的考试。
3.德国职业教育教师的继续教育在德国,职业教育教师的继续教育也受到高度重视。现代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发展迅速,要求职业教育教师不断提高和丰富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因此,职业教育教师的继续教育,特别是专业理论课教师和专业实践课教师的继续教育,是一项重要的长期任务。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德国职业学校教师的继续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新标准、新专业知识、新技术和计算机技术。[4]德国各省、地区的法律都规定职业教师应当继续接受继续教育,但法律并没有规定教师每年的培训时间。例如在下萨克森州,教师培训主要有三种形式,即全州集中培训、地区培训和校本培训。全州集中培训由联邦文化部组织,每次培训持续一周左右。 区域培训由区政府组织,每次培训通常持续数天;校本培训最为灵活,通常为一至两天。教师自愿、免费参加这些培训课程。下萨克森州教师培训改革的趋势是将教师培训经费一次性拨给学校,由学校自由使用。
二、对我国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的启示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大量关于职业教育的文件,表明国家面对新的经济形势对人才培养作出了战略调整,职业教育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及其师资培养的优势对我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有着积极的影响。
1、企业参与职业教育教师培养,成为重要力量。笔者认为,无论是中职还是高职教师,都必须接受本科以上学历,因为一定的学历可以保证教师掌握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科学知识。但作为培养社会需要的技术员、技能型工人的职业学校教师,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的实际操作技能,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高校一般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只有相关企业的技术人员、工程师等一线人员才能传授这种经验。因此,以企业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依托企业,是培养职业教育教师的有效途径。
2、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制度保障虽然我国《教师法》对职业学校教师的学历有明确的要求,但对职业教育教师的任职资格并没有严格的限制。在德国,除了学历要求外,要取得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还必须具备实践经验,接受师范学校的培训。这种对教师资格的制度要求,保证了职业教师的质量。笔者还认为,职业学校教师除了具备必要的专业理论和实践经验外,还必须掌握一定的教育理论,否则就不能成为职业学校教师或实践培训指导员。
3、建立科学的职业教育师资培训评估体系。师资培训效果评估在我国特别是职业教育师资培训方面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这与职业教育本身在我国教育体系中的地位以及长期以来人们轻视职业教育的观念有关。德国成熟、科学的职业教育师资评估体系对保证师资培训质量起着重要作用,评估标准既可以作为培训师资的目标,也可以作为衡量培训效果的指标,在培训计划需要调整时也可以及时反馈。因此,建立科学的我国职业学校师资培训评估体系至关重要。
4、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的规范化、专业化。职业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使学生具备企业所需要的技能和知识,教师应尽可能地把这些知识和经验传授给他们。但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由于缺乏一定的理论基础,不能成为合格的教师;师范学校或普通大学的毕业生由于缺乏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和技能,不能成为职业学校的优秀教师。因此,职业学校的教师必须既懂理论又懂实践,掌握教育学和教学法的相关知识。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训的规范化、专业化是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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