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浙江省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 381 名,报名已开启

为健全完善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进一步畅通国有企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渠道,浙江省公务员局11月4日发布公告,启动全省公开遴选和公…

2023年,省直机关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公务员共安排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其他相当职级)271名,其中,省直选拔单位计划安排103名、市直选拔单位计划安排168名;定向选拔计划安排18名。选拔范围为全省所有地级市市属以下机关乡镇、科级(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含公务员),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全省县级以上国家机关共拟公开选拔公务员110名,其中省级12名、市县级98名。选拔职位为副处级、乡镇级领导职务或三至四级调研员及其他相当职级公务员,主要补充县级以上国家机关熟悉乡村振兴、城乡规划、生态环保、医疗卫生、数字经济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选拔范围为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共事务的人员。

自2022年11月4日起,考生可登录长三角公务员考试录用一体化平台网站()、浙江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等网站查看全省公务员公开选拔、公开选拔公告、计划,并进行网上报名。全省公务员公开选拔、公开选拔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9时至11月14日17时;初审资格审查时间为11月14日17时至11月16日17时;笔试时间为12月18日。

2023年浙江省直机关要深入基层

关于公开选拔优秀公务员的公告

为牢固树立从基层选拔用人导向,不断优化省市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选拔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省市机关基层优秀公务员公开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职位选择

根据人员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要,省、市各机关(含依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以下简称选拔单位)共安排一级主任科员级别以下(含其他相当级别,下同)职位选拔计划271个,其中,省级选拔单位计划103个、市级选拔单位计划168个;定向选拔人选拔计划18个(省级选拔单位计划4个、市级选拔单位计划14个)。

评选范围及资格标准

选择范围

1.省级选拔单位定向选拔对象为在本省市级及以下机关登记为公务员并在职在岗的乡镇科级(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含公务员,下同)。省级选拔单位定向选拔对象为经省委组织部或者市委组织部确定选拔的在本省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镇科级(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

2.市级选拔单位定向选拔对象为本市辖区县(市、区)及以下登记为公务员并在职在岗的乡镇级(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市级选拔单位定向选拔对象为本市辖区县(市、区)内经省委组织部或市委组织部确定选拔的乡镇级(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符合条件的入选人员可以选择报考定向岗位或非定向岗位,但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岗位。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军队团级及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官、义务兵的服役经历等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11月)。

符合条件的驻浙江中央直属机构、省级驻市、县(市、区)机构(含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下同)、所辖县(市、区)市级机构也可参加评选。

合格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过硬的政治素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受到社会公众认可;

3、除所选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应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在同级机构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1月);

6.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及以上;

7、具备所选职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

8.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满足所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反纪律、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调查尚未得出结论,或者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警告、组织处分、党纪、行政处分等处罚,且影响期尚未届满,或者影响期已届满,影响其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时间未满5年(含试用期);

6.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指定单位工作未履行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调动规定的;

7.尚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时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拔职务,也不得报考有与其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亲属婚姻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用人单位的职务。

工作计划

求职

应聘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点击“2023年浙江省直辖市政府公开选拔基层优秀公务员”进入报名系统,查看选拔岗位和具体资格条件。如需咨询相关事宜,可通过岗位表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选拔单位联系。

选择过程

1. 注册与报名

时间:2022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4日17:00。

报考人员报名前须下载打印《2023年省直辖市公务员公开选拔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送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加盖章。

应聘人员登记个人信息后,应选择报考选拔岗位,将审核盖章后的《应聘推荐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照,电子文档需处理为jpg或jpeg格式),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未上传《应聘推荐表》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岗位的,选拔单位将不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注册,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注册,在此期间,选拔单位不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变更应聘岗位。

2. 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11月14日17:00至11月16日17:00。

选拔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

3. 检查并重新注册

时间:2022年11月16日17:00—11月17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将于应聘人员再次报名之日起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17:00。

每个选拔岗位的录用人数与岗位数量一般不低于5:1,若低于5:1,则相应选拔岗位将被减少或取消,除非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降低录用人数。因不符合录用人数比例而被取消选拔岗位的,选拔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可以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联系或者在收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变更登记的,视为放弃登记。

4. 付款确认

时间:2022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支付并查询是否缴费完成,未按时支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12月13日9:00至12月18日17:00。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

参加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

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考核政策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书面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部门统一确定及格分数线。

时间:2022年12月18日上午9:00—下午12:0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审查。选拔单位根据各选拔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审查的人选,一般按5:1的比例确定。如最后一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资格审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比例或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笔试成绩未达到及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报考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资格审查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对笔试合格人员进行替换,分数相同者一并替换。

资格审查和换届一般只进行一次,换届后,申请人主动放弃考试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选拔单位应当商同级公务员部门决定是否继续换届。

评选单位负责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

2、面试。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选聘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及格分数者,取消选聘资格。

应聘人员可通过职位列表中公布的咨询电话向选拔单位咨询面试相关事宜。

检查和体检

面试后,选拔单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与选拔计划比例一般为2:1,低于规定人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选拔单位应当选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品德、能力、勤勉、绩廉、政治业务素质和选拔岗位适应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落实、岗位履职、工作实绩和社会认可度等情况,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坚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严把政治、道德、能力、作风、廉洁关。对政治素质不符合要求、道德操守不当、廉洁从业不力的,取消选拔资格。

调查可采取个别谈话、民主评议、实地走访、与调查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调查。要充分听取有关领导、群众和调查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党组织的意见。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登记表,核实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章违纪、社会信用记录等)。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可核实的信访举报,应当核实。如调查对象需要举报、核实个人事项或者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我们在调查基层一线服务单位人员时,注意倾听服务对象的意见。

选拔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应聘人员体检,是否组织体检在选拔单位发布的面试公告中明确,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

公示并办理相关手续

选拔单位应当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匹配的原则,集体讨论确定拟任人选,不得以分数选人。省级选拔单位应当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招聘网和拟任人选现工作单位向社会公布,市级选拔单位应当在本市公务员考试招聘网和拟任人选现工作单位向社会公布。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单位、报考职位、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无问题或者举报问题不影响其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对问题严重、证据确凿的,取消其选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其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阶段,因应聘人选自愿放弃职位,出现空缺的,选拔单位应当商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决定是否填补。

防范措施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要求的,用人单位可以取消其考试或选拔资格。应聘人员报名时符合资格要求,但报名后因工作单位或岗位变动,在本级机关任职未满2年、试用期或晋升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其选拔程序终止,不再作为选拔人选。

(2)选拔过程中,如发现候选人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选拔资格。候选人主动放弃选拔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提出,逾期放弃选拔资格的,将记入廉政档案。

(三)下一年度选拔结果公布前,省级机关因新的工作需要及时填补人员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省级机关面试入围人选中符合补缺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人选组织复试,择优调剂。

(四)评选实施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公告中的“以上”、“以下”均含本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2022年浙江省政府机构

公开招聘公告

为促进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服务和保障共同富裕和现代化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剂条例和浙江省公务员调剂实施办法,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2022年省级机关公务员公开选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职位选择

2022年,省级国家机关计划公开招聘公务员12名,包括副处级领导职务和三至四级调研员职务。

报名范围及条件

应用范围

本次考试面向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不属于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公务员工作的人员,符合条件的中央驻浙单位人员也可报名参加。

合格

报考人选除应当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公务员调职条例》《浙江省公务员调职实施办法》规定的资格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以下工作经历及资格:

申报副处级领导职务的,须为国有企事业单位现任副处级以上人员,且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或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经历;申报三至四级研究员职务的,须为国有企事业单位现任副处级以上人员,且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或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担任事业单位六级以上管理职务的经历。

2.具有所选职位所要求的相关工作经验。

3.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副处级领导职务和三至四级研究员职务的,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81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被评为称职(合格)以上。

6.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晋升公开选拔职务、职级所要求的最低累计工作年限。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满足所选职位的其他资格要求。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11月,现职职位以申请前所担任的职位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评选:

1.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解除公职的。

4.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反纪律、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6.受过训诫、组织处理或者受过党政纪处分等,且影响期尚未届满或者已届满,影响其使用的。

七、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

8.尚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一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入职后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任职位,也不得报考有与其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亲属婚姻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选择程序

求职

各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等详情,请参见《2022年省级机关公开招聘公务员岗位清单》,《岗位清单》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查询。

注册和报名

时间:2022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4日17:00。

考生报名前须下载打印《2022年省级机关单位公开选拔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按干部管理权限将《选拔报名表》报所在单位和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考生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2022年公务员公开选拔”报名门户,登记个人信息,选择报考选拔岗位。将审核、盖章后的《选拔报名表》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照,电子文档需处理成jpg或jpeg格式),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选拔报名表》、报考岗位的,选拔单位不进行资格审查。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含市县机关同时选拔岗位),多报无效。 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选拔资格,并报告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初步资格审查

时间:2022年11月14日17:00至11月16日17:00。

选拔单位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对初审不合格的考生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检查并重新注册

时间:2022年11月16日17:00—11月17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将于应聘人员再次报名之日起24小时内完成。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17:00。

每个选拔岗位人岗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可以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选拔岗位予以减少或者取消。因达不到比例取消选拔岗位的,选拔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可以变更报名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接到通知后,因个人原因不能正常联系申请人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变更报名的,视为申请人放弃报名。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12月13日9:00至12月18日17:00。

考生须登录报名系统,按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

时间:2022年12月18日9:00-12:00。

笔试主要考核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书面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题型为案例分析、政策论文,满分为100分。

考试结束后,省级公务员局将确定笔试的最低及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及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能进入后续阶段。

资格审查及面试

选拔单位将根据各选拔岗位笔试成绩,按5: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如比例不足实际人数,选拔单位将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如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前24小时放弃面试,可进行补考。审查材料包括应聘人员身份证、《选拔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选拔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由选拔单位研究确定是否进行补考。

面试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素质,面试时间、地点由选拔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参加综合能力和专业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综合​​能力面试及格分数为60分,综合​​能力面试不合格者不予纳入考核;及格分数通过者,其面试成绩按综合能力面试成绩50%、专业能力面试成绩50%的权重合并计算。

检查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选拔单位将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及时通知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入围人数与中选人数比例一般为2:1,低于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不纳入考察范围。入围应聘人员如放弃考察资格,须在考察开始前提出申请。应聘人员放弃考察的,选拔单位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予以替换。考察后放弃考察的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由选拔单位决定是否替换参加考察。

选拔单位应当对考察对象的品德、能力、勤勉、业绩、廉洁等素质和政治业务素质与拟任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执行、岗位履职、工作实绩、群众认可度等,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决心、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各方面素质,严把政治、品行、能力、作风、廉洁关,坚决防止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操守不端、廉洁素养不达标的人员选拔进入公务员队伍。考察应当检查干部个人档案,核实“三龄两史”、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根据人岗匹配原则和考察结果,确定选拔人选。 考察对象经考察认定不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经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可以放弃选聘岗位。

选拔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拟任人体检。是否组织体检由选拔单位在选拔岗位名单或者面试公告中明确,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公示并办理相关手续

选拔单位根据考察结果和岗位要求,集体讨论确定拟选人选,并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选拔单位和拟选人选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职手续;如反映的问题严重,证据确凿,取消选拔资格,是否调换由选拔单位商省公务员局决定。拟公开选拔人选的试用期,按照《浙江省公务员调职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东西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申请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选拔单位可以取消其报名。申请人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但报名后因工作单位、职务变动、试用期满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其选拔程序终止,不再作为选拔人选。

(2)考生如需咨询岗位清单中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要求等事项,可通过岗位清单上公布的电话直接与相关选拔单位联系。

(iii)在组织和实施过程中,我们将根据Covid-19的相关要求,在必要的情况下,我们将根据COVID-19的相关要求,在必要时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了解所有申请人。

(iv)在本公告中“上方”和“下方”的表达方式包括省级公务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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