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报考指南:资格初审、报名与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最后一天报名的考生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网址:宿城区人民政…

报名网站:苏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4.报名及资格预审须知

(1)应聘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2寸(35×45mm)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

(2)区教育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

(3)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且报名与考试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须一致。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可以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各岗位与报名人数配比为1:3,报名截止后,如报名人数未达到配比,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名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重新报名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12:00-16:00。

(5)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方式的正常使用和畅通,如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如换号、服务中断等)影响招聘进程的,应聘人员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后果。

3.资格审查

考试前,区教育局组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来我区参加考试的省外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交通住宿补贴,省内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500元交通住宿补贴。资格审查时,将采集毕业生银行卡复印件(仅限工商银行)。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12月14日至12月15日9:00-11:30、14:00-17:00,地点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宿迁分校(宿城区城子湖路28号)。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列报考条件的全部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在同一张纸上)。②学历证明。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毕业生择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委托、指导、联合办学项目毕业生,还须提供委托、指导、联合办学项目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须经所在院校同意;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和我驻外使领馆的认证材料。 求职期间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及《求职期间失业承诺书》(见附件2)。③教师资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2024届师范毕业生,不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须提供师范学校出具的毕业即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证明。④岗位要求的其他全部材料。⑤应聘人员近期免冠、蓝色背景一寸照片2张。上述证明材料①-④均需原件,提供复印件。

(四)笔试

笔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考试办法。考试办法根据报考人数确定。报考人数未达到(或达到)招聘计划数5倍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报考人数超过招聘计划数5倍的岗位,组织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此基础上,对34个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包括计算机组装与通用故障处理、C语言编程等。

2、笔试。如报考人数超过拟招聘岗位数5倍,将组织笔试。笔试时间为资格审查后两日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包括所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师风等。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不得提前离场。考生笔试成绩不得低于试卷总成绩的60%,否则取消进入下一轮招聘的资格。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苏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3. 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为讲座式,面试时长15分钟,满分100分,通过分数为60分,当场向考生公布结果。

4、专业技能测试。34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即可通过。

5.总成绩。01-33岗位,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直接参加面试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34岗位,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直接参加面试并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

5. 体格检查

体检人选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01-33岗位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同时参加的人员优先录用,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重新组织考试确定人选;仅面试成绩相同,则重新组织考试确定人选。34岗位总成绩相同,以技能测试成绩确定人选;如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人选;仅面试成绩仍相同,则重新组织考试确定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将在苏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体检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检查

体检合格者将接受区教育局的考察,考察工作按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公务员实施办法》执行,被考察人员的个人信用、犯罪记录等纳入考察范围。

(七)宣传及聘用记录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且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由区教育局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同期留学人员应届毕业生2024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聘用合同终止。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经核实,材料不齐全或逾期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不予办理手续,由招聘主管部门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年,服务期间不得调动、借调。 服务期满前离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体检考察及公示阶段,如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应聘人员被取消体检考察录用资格、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通过后,如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不再进行填补。

六、纪律与监察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一经查实,对违反考录纪律或因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需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环节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包括失信行为)均将被记入全国统一的《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记录五年或长期不予受理,并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报名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项政策,并按照本公告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相关环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是公开招聘的综合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和查处职责,建立公开招聘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政策咨询电话:苏城区教育局0527-

监察电话:苏城区纪委第四纪检监察组0527-

附录:

附件1: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2024年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青年人才岗位职责描述表

附件2:求职期间不就业承诺书

附件3:江苏省2024年公务员考试报名参考目录

宿迁市宿城区教育局

2023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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