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向消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一份有问题的消防检验报告,揭露一起伪造公司印章案。2020年1月13日,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起诉的钱某伪造公司印章案一审宣判,被告人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这是新吴区检察院多措并举加强治安领域公益诉讼监督的典型案例。
2019年年初,新吴区检察院在全区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安全生产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当年6月,在会同教育部门对该区一所幼儿园进行安全检查时,一份疑点颇多的消防检查报告引起了新吴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的注意。
“《消防系统检查表》的检查日期,竟然比我们当天检查的时间晚了10多天;消防设施维护检查记录的日期与检查月份不符;检查报告中多次出现其他幼儿园的名称,有明显的复制粘贴……显然,这不是疏漏造成的笔误,很有可能是出具检查报告的单位不专业,存在问题。”新吴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部长崔勤说。
新吴区检察院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经过调查询问、走访相关职能部门,发现常州某消防工程公司无锡分公司盖章签字的消防技术服务文书存在不实之处。
除了发现问题的这所幼儿园,辖区内其他幼儿园是否存在类似情况?针对上述情况,法院向消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迅速查处此事,并召开案件证据收集、调查处理联席会议进行现场指导。同时建议进一步扩大调查范围,查找其他线索。
提出起诉建议后,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份有问题的检查报告谜团重重,可能存在“案中案”。
署名举报的常州某消防工程公司无锡分公司是一家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叫冯某。接到主管部门要求对虚假消防检测报告进行处理的通知后,冯某一头雾水。经核实,该公司并没有与幼儿园签订消防维修合同,明显是有人以该公司名义招揽生意。冯某将此情况告知了消防部门。
“我们接到消防部门反馈后,意识到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建议消防部门尽快收集证据,及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我们还联系了我院刑事检察部门,提前介入案件定性、侦查、取证等工作,指导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崔勤介绍。
经调查发现,与该幼儿园签订消防设施维修合同的人为钱某,其并无消防资质,但此前承接过被冒充公司的一些施工项目,对业务有所了解。2019年3月,钱某经人介绍到新吴区某幼儿园承接消防维修工程。其在未取得该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冒用该公司营业执照并私自刻制该公司印章,以该公司名义承接业务并收取费用。据悉,钱某以该公司名义与辖区两所幼儿园签订消防维修合同,出具的检测报告均存在失实情况。
为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监督效能,加大挖掘排查力度,防范此类事件发生,及时发现和消除辖区内公共场所安全隐患,新吴区检察院向区教育局、相关街道办事处发送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对辖区内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调查,督促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组织开展常态化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增强公民消防安全意识。
接到检察建议后,区教育局及相关街道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项行动”等,逐一排查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第三方维修单位信息,对问题较多的7所学校、幼儿园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整改到位。街道成立专项工作组,联合安全管理部门对城市综合体、综合市场、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315处。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了约谈处罚,加强管控,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2019年7月,公安机关以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对钱某某立案侦查,同年10月,案件移送新吴区检察院审查起诉。12月27日,新吴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