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云南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2013年10月26日至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云南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检查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带队…

检查组听取了云南省政府和昆明、西双版纳、普洱、玉溪等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并实地考察了7所义务教育学校,召开了7场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云南省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主要做法

云南省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制定规划,稳步推进义务教育法实施。2010年,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实施办法》。各级人大常委会把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发挥了强有力的督促和推动作用。2011年,云南省全面实现“两基”,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1.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支持范围

义务教育投入大幅增加,全省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经费由2006年的18.69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107.77亿元,增长4.76倍。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包括民办学校学生在内全部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全部享受生活补助。

农村义务教育补助标准大幅提高,农村中小学公费补助标准由2006年的小学70元、初中100元提高到2011年的小学500元、初中700元,民办学校也享受公费补助。农村寄宿生生活费标准为小学每年1000元、初中每年1250元,人口较少的7个少数民族学生在此基础上每年增加250元,藏区学生分别为2400元和2600元。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现全覆盖。2011年底,国家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云南省将其余44个未纳入国家试点的县(市、区)作为地方试点,同等标准、同等范围、同步实施,实现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共惠及534.9万名义务教育学生。

2.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参考班级规模和工作量,切实用好增设编制因素,改进编制管理,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努力满足义务教育发展需要。目前,小学实际师生比为1:16,初中实际师生比为1:15.1。

切实保障教师工资福利。认真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将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使其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三年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工资连年增加,城乡、地区间收入差距不断缩小。按照国家部署,支持农村和偏远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改善特岗教师、教学交流学校教师和寄宿学校教师工作生活条件。鼓励地方将符合条件的农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综合解决。地方政府还根据农村教师实际情况给予生活补助,在职称评定、购房等方面给予倾斜,调动教师积极性。 如昭通市水富、绥江、鲁甸等县,按照乡村教师与乡镇距离远近,将乡村教师划分为区域,分别给予教师基本工资的50%、40%、30%、20%、10%五个等级补贴,最高月收入增加700多元。

重点做好农村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以农村校长培训为重点,加大经费和政策支持力度,努力构建全省义务教育教师全覆盖培训格局。

三、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认真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1年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分阶段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

因地制宜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省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办学规模和效益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平衡配置师资资源,积极推进教师交流。合理配置师资,重点为少数民族、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培训补充紧缺师资。2010年至2012年,全省新增初中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专业教师占新增教师总数的31%。玉溪市每年平均安排120个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专项名额,补充中小学紧缺师资。自2012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实行校长、教师流动机制,原则上任职(任教)6年以上的校长和中青年教师要定期流动,流动率在20%左右,流动期为3年。城市学校评聘高级职称教师,须具有农村学校1年以上执教经历。

实施义务教育学生关爱工程。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逐步实现“所有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所有流动儿童纳入财政支持范围”。重视特殊教育,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目前,全省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已达88%。“十二五”期间,省财政每年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5000万元。中央和省批准建设的64所特殊教育学校中,已建成投入使用24所,在建37所,待建3所。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教育。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农村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需求。

开展均衡发展督导评估。2012年,省政府教育督导组按照《“十二五”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度表》开展工作。目前,全省共有19个县(市、区)通过了地(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四)义务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改革初中教育评价制度。2009年,全省推行初中教育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并实施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中考制度改革“三位一体”的初中教育评价体系。

推动民族教育健康发展。积极探索民族教育办学模式,开展双语教学实验与研究。普洱、景洪结合当地特色,利用民族操等多种形式,促进民族团结,展现民族风采,推进素质教育,成效明显。

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完成教学点数字化教育资源全覆盖,实施“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优质资源全班覆盖”等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中心校作用,组织教学点利用数字化资源开展县域教学,帮助村小学、教学点开设国家规定课程。

利用社会资源拓展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推动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机构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

二、主要困难和问题

云南省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长期努力

云南省地处边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较为落后,是全国最后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地区之一,义务教育基础普遍薄弱,九年制义务教育水平尚不稳固。目前各级政府主要关注如何继续提高经费水平、改善办学条件,重点是“保运行、保工资、保安全”。

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任务。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薄弱,城乡学校差距明显。边远山区,调整后留下的不少教学点办学条件简陋,教学设施缺乏,教育质量提升困难。目前,云南省仍有一师一校点1356个。布局调整后,一些农村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寄宿率较高。同一区域内学校间教育质量差距主要体现在师资水平上,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格局尚未形成,促进校长和教师合理流动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发放生活补贴、职称评定倾斜等相关政策推动力不足。在城市,择校仍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在农村,受骨干教师调入支教、农村学校师资流失等影响,一些学校的正常教学也受到了影响。座谈中,有家长反映,自己孩子上村中心小学,每年都要换老师,孩子不适应,家长也不放心。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迁移聚集,城区、县城学生数量急剧增加,学位紧张、大班额现象十分突出。督查组了解到,在云南,60至70名学生的大班额比较普遍,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160人以上的超大班额。一些地区的“大班额”现象还影响了教学质量的提高和学生的身体健康。座谈中,家长们对此意见很大。

2.学校运行经费紧张,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云南省129个县(市、区)中有73个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基层财力十分薄弱。地方政府反映,推进标准化建设和校舍安全工程资金缺口很大,有的地方政府只能通过借贷来筹集校舍安全工程配套资金,在还清义务教育债务后又出现新的债务。(普洱市历年已欠债1.13亿元;截至2013年7月,澜沧县义务教育累计债务已达6700多万元。)一是推进农村学校标准化建设资金缺口很大。不少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差,校舍、体育场所仍不达标。检查中了解到,一些边境民族县还没有标准化学校,教学所需的仪器设备、音乐、体育和美术等学科设备购置、维护费用紧缺。 对于农村学校来说,“校对校”、“班对班”的上网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据江城县通报,该县现有项目仅配套资金就需要3500万元左右。二是农村寄宿制学校条件差。学校宿舍紧张,两人同床现象还比较普遍。云南广大山区学校缺乏安全饮水设施,受近年来旱灾影响,大量寄宿制学校面临饮水困难。三是危房改造资金压力大,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受地基、地质条件等原因,云南省危房存量大,任务重。玉溪市中小学尚有丁级危房55万平方米、乙、丙级危房120万平方米,危房面积占校舍总建筑面积的42.2%。 此外,近年来云南自然灾害频发,每次灾害都给当地中小学造成重大损失,恢复重建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力量不足、相关手续复杂、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不理想,危房拆除或退役后,只能合并用于教学,将功能用房作为宿舍使用。一些农村学校,特别是村小学,也使用装配式房屋。条件最好的澜沧县第一中学,至今仍在使用600平方米的装配式房屋。

3. 农村学校教师面临三大挑战

一是新教师引进难。边远艰苦地区教师引进计划常常无法完成,现有岗位难以填补。如普洱市汇报,全市共有教师24994人,其中实际在职23597人,空缺1397人,空缺岗位主要集中在农村学校。座谈中了解到,一些农村学校十年没有引进新教师,由于教学点布局分散,条件极其艰苦,无法派出教师,只能临时聘请代课教师。目前,全省代课教师有1万余人。督查组在座谈会上了解到,除中心小学外,村小学和教学点普遍缺乏音乐、体育、美术等教师。二是稳定难。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总体较低,难以吸引优秀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骨干教师流失严重。 目前,云南省主要采用绩效工资制度,向边远艰苦地区教师倾斜,但由于是在绩效工资存量内调整,且数额较低,激励效果不明显。在工资待遇较低的同时,农村教师特别是民族地区双语教师教学任务重,兼职班多,工作压力大,有的寄宿制学校教师还承担宿舍管理、保安等工作职责,白天授课,晚上值班,长期加班。座谈中,一位中心小学校长汇报,该校教师每周平均课时为26小时,有的村小学教师达到38小时。三是提升难度大。农村教师进修培训机会少,水平提升有限,职业发展缺乏后劲。受经费、人员限制,教师培训大多通过远程教育完成。 座谈中,教师们普遍反映远程培训缺乏互动、效果不理想、容易流于形式。督查组了解到,很多农村教师很少有参加校外培训的机会。参与座谈的一位小学高级教师,在民族地区小学工作20多年,从未参加过校外集中培训。

4.实施素质教育面临诸多困难

由于传统社会观念和升学压力,义务教育阶段应试倾向仍然比较严重,学业成绩和考试成绩仍然是社会和家长评价学生的主导指标,德育、体育、艺术教育没有得到足够重视。由于师资、设备、场地不足,很多学校课程难以全开。农村学校音乐、体育、美术等教师短缺,有的学校没有专职教师,不能开设课程,或者由其他学科的教师兼职,教学效果难以保证。另外,很多学校出于安全和经费等原因,很少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五、防止辍学、保障入学任务艰巨

地方普遍反映,农村特别是边境、民族地区初中辍学率较高,有的地区甚至达到10%。辍学率出现反弹,有的是因为学生随父母外出打工,未能及时入学,有的是因为家长认为继续读书深造不如打工挣钱,有的是因为学校布局调整后上学不方便,还有的是因为学生厌学。学生厌学,一方面是因为农村学校教学条件有限,师资力量薄弱,教师不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失去学习兴趣,另一方面是因为教材难度大,学生基础差,觉得学起来很难。有的学生虽然在学校读了九年书,但达不到应有的学业水平。 检查组了解到,在某边境民族县,六年级学生学业考核通过率不足一半,九年级学生通过率不足五分之一(六年级语文、数学总分为200分,达到120分即为及格,九年级总分为860分,达到500分即为及格)。

3.建议

1.加强义务教育法的宣传贯彻

针对目前部分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辍学率较高的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增强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义务教育发展的氛围。各级政府要合理设置学校,为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提供必要条件。学校要加强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让学生“来得着、留得住、学得好”。家长要保证子女按时到校接受和完成义务教育,增强做好家庭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履行监护职责,通过言传身教、日常照料、亲情关爱、安全防护等方式,促进子女健康成长。全社会要形成合力,动员、监督、帮助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农村义务教育作为教育督导工作的重点和重点领域,强化动态督导,对重大问题及时督导。

2.继续增加义务教育经费投入

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是经费投入继续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在下达项目时,尽可能减少对西部困难地区的配套资金要求。二是国家建立与物价涨幅指数挂钩的人均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切实解决当前学校水电费、取暖费、师资培训费、小修费等经费短缺问题。研究确定寄宿制学校运行成本,提高寄宿制学校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三是地方政府建议设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专项资金,实施国家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动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发展。 重点解决中西部农村校舍安全合规问题,重点建设宿舍、食堂、饮水、厕所、运动场等设施,配备基本教学仪器设备。

3.重点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第一,提高教师编制标准。教师编制要重点保障边远艰苦地区小学、教学点、寄宿制学校、民族地区双语学校的需求,充分弥补师资短缺。建议将寄宿制学校工作人员从教师编制中分离出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让有限的教育编制更多地用于保障教学任务。第二,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建立边远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专项岗位津贴制度,根据距离、条件艰苦程度、工作年限等因素,有针对性地提高教师工资收入。建议国家对一师一校教学点教师发放专项岗位津贴。继续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在职称晋升、评优、绩效考核等方面出台政策,优先考虑农村教师。 三是国家出台鼓励义务教育教师流动的政策,解决教师后顾之忧。通过机制创新,引导和保障优秀人才有序合理流动,确保人才流动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四是完善农村教师补充和培训机制。加强对音乐、体育、美术、理科、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农村紧缺教师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的培训。鼓励年轻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解决农村学校师资老化问题。继续实施“特岗教师”计划,加大对边疆贫困民族地区支持力度。五是鼓励和支持地方结合实际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为农村学校培养“走得下去、留下来、干得好”的高素质教师。

四、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要适应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新形势,研究分析学龄人口变化、人口流动等因素,科学规划,做好学校布局和资源配置。一是要因地制宜,做好城乡学校布局调整。农村学校的合并、关闭要严格遵守程序,办好必要的教学点,避免产生新的“远校”。要真正落实国务院文件关于“农村小学一至三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就读;小学高年级学生以随到随学为主,确有需要的可以随到随学;初中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随到随学或寄宿”的规定。城镇地区要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学校规划布局,加大教育投入,适当扩大容量,缓解“大班额”现象。二是加大对西部、民族地区教师培训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快西部地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第三,在教师培训,教师培训,教科书汇编和教育资源开发方面,提高了少数民族领域的双语教育水平,研究和探索长期机制,以促进校长和教师的流动性,并促进该地区的教师群体的建设,以促进远距离的教师,以促进一定的教师构成,并促进了一定的教师。高质量的教育资源,有效地保证了特殊团体的强制性教育。

5.进一步改善以质量为导向的教育的实施

我们将继续探索和促进评估系统的改革,并努力改变学习绩效和入学率作为评估指标,我们将加深教学改革,统一道德教育,知识教育,体育教育,并在教育活动中促进全部的教育和各个方面的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可以根据地方特征和种族传统来创新优质的教育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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