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各单位招聘联系电话及相关信息汇总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

0431—81162318(吉林省妇联组织部);

0431—85086928(吉林省工商联人事部);

0431—85261337(吉林省科协人事处);

0431—88600650(吉林日报人事部)。

(二)报名平台电话:

0531—66680723(网上报名期间拨打)。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电话:

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招聘方案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更改。本公告未尽事宜,敬请留意补充公告。

附件1:吉林省202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任职资格名单(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第8号);

附件2:关于2021年吉林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附件3:2021年吉林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行踪轨迹及体温监测记录表;

附件4:2021年吉林省国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识”考试大纲。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中国共产党吉林省委员会

吉林省档案馆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吉林省退伍军人事务厅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吉林省广播电视局

吉林省体育局

吉林省统计局

吉林省政务局

吉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

吉林省能源局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吉林省社会保险管理局

吉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吉林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

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吉林省妇女联合会

吉林省工商业联合会

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

吉林日报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 年 5 月 13 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电发〔2020〕27号)、《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社发〔2021〕1号)等有关规定,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决定面向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34个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属下170个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683人,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377人(岗位编号:1-225)。招聘范围为2021年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19年、2020年应届毕业且在求职期内未找到工作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全国统招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求职期内未找到工作,且户籍、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吉林省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招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名单(第8号)》(附件1)。

二、申请资格

1.基本情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品行良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35周岁(1985年5月13日至2003年5月13日出生),具有博士学位者,年龄可不超过40周岁。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年龄不受限制。

(2)任职要求

该职位所需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附件1。

(3)具备招收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或委托应届毕业生报名,须经定向或委托单位同意;

2.技工学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凭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相应学历、专业和其他招聘要求的相应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在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处于考试禁考期的人员;

2.被开除学籍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员;

3.非2021届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属于2021届毕业生)不得以其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2019年、2020年毕业且在求职期间已实现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再具备报考本公告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的资格;

五、现役军人;

6.“三拥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的人员,未达到现工作单位、单位或职务所规定最低工龄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凡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及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有关联关系的特定人员均需回避,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回避管理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和《准考证》下载打印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6月2日08:30—6月4日11:00。

考生(须使用标准IE9以上浏览器)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在“便捷通道”专区点击“网上报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详细阅读《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诚信协议》,点击“同意”进行网上报名,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按照报名平台提示进行报名。首次进入报名平台的考生需上传近6个月内的本人身份证正面免冠彩色数码照片一张(上传照片前务必使用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考生对照片质量负责,如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由考生自行负责。请按工具提示处理并保存您的电子照片,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处理过的照片)。 登录报名平台选择考试,完善个人信息,选择对应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进行报名。考生在线填报信息后,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后不得更换其他岗位。因姓名、身份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等信息填报错误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用户名和密码是考生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资格网上审核

时间:2021年6月2日08:30至6月4日15:30。

1.招考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及时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转换岗位或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转换符合资格要求的其他岗位。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得更改或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转换岗位。

2.审核截止时间为6月4日15:30。未变更报名信息、已变更报名信息但审核不通过或因时间原因无法完成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6月4日18:00,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及时完成网上缴费和打印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等资格条件问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作出说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主要依据教育部《研究生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专业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设立的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年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设立的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年5月31日)》等相关目录。目录中未涉及的专业,由有关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共同研究确定。 应聘人员如需就资格审查相关问题进行咨询,请通过所报考职位对应的报名咨询电话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联系。

(3)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6月2日08:30至6月4日20:0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须及时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费用为每人60元。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全部报名手续完成。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不予退还考试费用。考试费用用于各项考试开支。

考生在网上支付过程中如遇到疑问,可拨打易宝支付客服热线:95070。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6月19日08:30至6月26日09:30。

请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在“便民通道”专区点击“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在A4纸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体能素质评估。

笔试结束后,对报考吉林省公安厅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合格者,参加面试;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重新进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由主管部门或招收单位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项目、标准和频次组织实施。体能测试的项目、标准和频次为:

3. 体能评估须知:

① 体能测试结果不符合规定体能测评标准的考生,无需参加现场体能测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②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体能测试指定地点,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③ 考生如因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须在测评前提出申请,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评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④ 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如感觉身体不适,应立即告知工作人员并终止体能测评,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⑤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须保管好个人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讯工具或携带陪同人员进入测评场地。

⑥参加体能测评时,应穿着适宜的运动服、运动鞋,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考试比例

除吉林省科协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考录比例为1:3)外,本次公告其他招聘岗位不设比例。

(七)相关事项

1、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使用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无效。

2.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获取报名资格者,一经查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就业资格。

3.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名称须与毕业证上名称完全一致。2021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位证书的,应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报考专业;留学回国人员应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学位证明》上报考专业。对专业评审有异议的,可致电招聘单位咨询。

4.该招聘岗位所需工作经验的计算起止点为2021年8月,即截至2021年8月为止每12个月累计工作时间计为1年。其中,脱产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和参加工作后脱产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算作工作经验。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时间:2021年6月26日09:30-11:00(90分钟)。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科目为“常识类”。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二代身份证、《2021年吉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招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个人签名页,附件2)和《2021年吉林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招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出行轨迹及体温监测记录表》(附件3)进入考场。

对在我省入伍、服满兵役、退出现役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自主招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初次笔试成绩增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增加7分,荣立二等功的增加9分,荣立一等功的增加11分。对多次立功的,增加最高等级立功次数,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 符合优惠政策的考生,请于6月11日08:30至16:00将退伍证明及学历、学位证书寄送至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A座913室,电话:-88690586)。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项优惠政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政府征兵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对享受优惠政策的考生进行联合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6月18日在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欢迎考生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书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常识类”考试复习范围详见《2021年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常识类考试大纲》(附件4)。2021年7月7日后,笔试成绩可在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询。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除省教育厅直属高校(不含吉林财经大学及高校附属医院)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外,其余招聘单位均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律一起进入面试。

2.面试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21届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位证的,须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所需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证明》。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补录。

3.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面试可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以网络或现场形式联合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面试方式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当场评分,满分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为保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本次招聘高校教师岗位全部设置65分的普聘控制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如应聘高校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及格分数以上但未达到普聘控制分(即面试成绩在60-65分之间),招聘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将其列为应聘人选。应聘人员分数计算时,保留两位小数。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省教育厅直属高校(不含其直属医院)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不作为计算总成绩的权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生成绩计算。其他招聘岗位面试后,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成绩将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5. 体格检查和调查

面试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或就业控制分数线)者中,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优先录用条件的,优先录用【如在我省入伍服满期退出现役、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个体经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并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受到市(州)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等】;不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优先按面试成绩高者录用;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通过面试、考试相结合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由定点医院统一组织,由省教育厅所属高校及其附属医院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确定。

对于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守法律法规等进行考察,审查其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录用资格,并按照及格分数(或录用控制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违法违纪等行为,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六、宣传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省教育厅所属高校在其网站公示,其余招聘单位在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就业

(1)公示期反映问题严重,经核实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换已报考同一岗位且分数在及格线以上或录用控制分以上的拟聘用人员;反映问题严重但一时难以核实的,将暂缓录用,直至核实结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将按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二)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求职时,须提供所报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无法提供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与聘用合同期限合并计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办理录用手续(如毕业证或学位证其中一项日期为2021年,可视为2021届毕业生)。

(三)未办理录用手续而自动放弃录用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补录;需要补录的,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成绩(或录用控制分数)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补录。录用人员报考后,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无法依法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8. 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材料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名等,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或以作弊手段获取招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问题严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为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吉林人才网()。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的专用网站,考试报名、笔试成绩查询等信息将通过该网站公布,请留意查询。

各招考单位详细报名、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见附件1“报名咨询电话”栏。

(1)主管部门电话:

0431—88902846(吉林省委办公厅人事处);

0431—88792540(吉林省委政法委干部部);

0431—81162318(吉林省档案馆人事处)

0431—8890451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

0431—88905321(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

0431—88905718(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

0431—82097024(吉林省公安厅人事处);

0431—89152086(吉林省民政厅人事处);

0431—88550231(吉林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0431-89963095(Jilin省生态与环境部人事部门);

0431-85624376(吉林省运输部人事部门);

0431-84994058(吉林省水资源部人事部门);

0431-88906455(吉琳省农业和农村事务部人事部门);

0431-85630609(吉琳省级商务部人事部);

0431-85614180(吉林省文化和旅游部人事部门);

0431-88905568(吉琳省卫生委员会人事部门);

0431-80761058(吉林省退伍军人事务部人事部门);

0431-87082637(政治部,Jilin Province的人民);

0431-85816280(吉林省广播电视局人事部门);

0431-88616833(吉林省体育局人事部门);

0431-81766366(吉琳省统计局人事部门);

0431-88905392(吉琳省政府事务管理局人事部门);

0431-88582289(吉林省级材料储备局人事部门);

0431-88626602(吉林省林业和草地局人事部门);

0431-89156368(吉林省能源局人事部门);

0431-81763377(Jilin省级药物管理局人事部门);

0431-85821852(Jilin省社会保险管理人员部门);

0431 - 81860757(吉林省地质与矿产勘探与发展局人事部门);

0431-85664642(Jilin非有产金属地质勘探局的人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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