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考试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具有重庆市户籍或持有重庆市公安局核发的有效《居住证》(非暂住证、居住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重庆市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经重庆市教委批准的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三年级学生;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
(3)在渝学习、工作和生活,持有有效期5年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申请条件
1.基本情况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符合报考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详见重庆教师资格网)。
2. 教育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人员,须具有重庆市教委认可的中等师范学前教育专业学历或大专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的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技术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