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告;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相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4.消防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5.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饰装修材料的认证文件及出厂验收证明;6.消防设施检验合格证书复印件;7.建设、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资质证书复印件;8.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等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9.消防部门核发的施工许可证;9.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第三部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材料清单克拉玛依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理消防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要求:由设计部门填写,正反两页打印(可自行设计制作)。
3.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封面加盖建设单位公章)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要求:设计部门填写,双面打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单位五家联合验收单位盖章,电子扫描件也可以); 封面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自动消防设施调试报告要求:(第三方提供,喷水灭火系统、烟雾探测系统检验) 4、工程竣工图要求:建设方提供消防设施工程竣工图(竣工图须加盖竣工章和消防自查专用章,竣工章内容须签字) 5、供货证明要求:建设方提供(网上打印,须有二维码网址:) 6、见证抽样检验报告要求: 1、提供消防产品见证抽样报告送xx自治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2、提供检验文件原件,报告所有内容须合格
4.封面须有检测单位盖章) 3.注:钢结构防火涂料须有2份见证抽样报告(涂层、测厚) 7.出厂合格证要求:(粘贴在A4纸上,复印件) 8.有防火要求的建筑构件、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供应商需提供随产品随附的检测报告(国家消防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9.消防设施检验合格证要求:第三方非消防部门提供,加盖公章 10.施工、监理、检测、施工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及资质证明;要求:(将证明复印件粘贴或扫描在A4纸上,签字盖章,最后有样表); 11.施工、监理单位承诺书;要求:(手写内容,盖章); 12.档案盒要求:(克拉玛依市档案局,5公分黑线方格
5.)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材料自查表 第四部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材料清单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须知 建设单位(建设方(甲方)须办理消防验收手续,领取意见书) 申请消防验收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网上消防大厅下载/表格下载,填写不可空白)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土建、设计、施工等综合文字报告(不采用表格形式),有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方盖章】 3.消防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消防产品和(或)装饰材料须送检(装饰工程须送吊顶、隔断、楼面装饰材料),防火门除外(如某类防火门超过198级或建设审查意见明确提出使用防火门的,向窗口写申请报告,向技术部门申请安排上门取样)
6、检测样品到窗口登记领取盖章]4、有防火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特别是建筑外墙节能、保温材料)、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型式认可证书不能过期,以验收时间为准,过期的须提供生产厂家情况说明,国家强制性检验报告须由销售方加盖印章)5、消防设施、电气消防技术检验合格的证明文件;(室内装饰工程提供主体建筑最近的消防设施检验报告、物业出具的“固定消防设施无变化”证明、本工程电气消防检验报告)自202x年5月1日新消防法实施以来,以上两项检测为强制要求,检验报告须附检验当天联动试验打印回执、自动消防系统部件照片、风机房、泵房照片; 电气检查必须附有照片
7. 6. 施工(土建、消防、装饰装修)、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红章有效) 7. 法律要求的其他材料:申请报告(甲方),写明检测范围;甲方介绍信(附法人、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申请人签字或盖章);施工审查意见原件(备案),备案复印件(除总平面图外的所有施工审查意见,包括同意、不同意的意见);对所有施工审查意见一一答复(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各方盖章);建筑外墙节能保温材料包括:武汉市建筑节能办登记表、保温材料购销合同、设计院设计说明(加盖设计院盖章)、保温产品国家检测报告、外墙保温施工合同;所有施工合同(土建、消防、装饰装修、检测);所有消防产品(建筑节能保温
8、材料(水枪及水带、应急灯具、疏散标志、风扇、烟温探头、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防火涂料、灭火器、气体灭火等)或装修材料购销合同、供水、供电合同(土建工程项目提供的,不是工程建设合同);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值班记录、施工及设施竣工图纸、所有图纸光盘一张(图纸加盖竣工章和设计院章,施工及购销合同加盖甲方乙方红章及隔行章,系统加盖施工单位章,所有图纸刻在光盘一张(dwf格式),光盘装入信封加盖甲方红章,光盘内图纸签字,标注竣工图)【注意事项】1、属于高校的新建、改建工程,须提供所在学院消防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2、所有材料一式两份(一份提交,一份自备),工程首次验收不合格,前次材料不予退还
9.归还,不得外借; 3.属于备案检验范围的工程(如纯住宅、丙级厂房等),无论五月一日前是否办理过施工审查手续,均须填写备案表,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对于装饰装修工程,需提供主体建筑合格的验收意见。 第五部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材料清单 消防 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 4.消防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a)建设工程选用消防产品登记表; (b)强制性产品认证、技术鉴定证书、检验报告复印件(复印件); (c)云南省消防产品市场准入核准清单原件; (d)建议填写消防产品核查记录; (五)消防产品安装前质量检验记录。5.防火性能要求
10、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原件)。 6、消防设施消防技术检验合格证书原件1份。报告须附:检验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检验单位承诺书。 7、施工、土建、监理单位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要求:加盖单位红章); (二)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单位承诺书(施工、土建、监理单位各1份) 8、消防施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要求:加盖单位红章)、云南省建筑消防设施建设验收清单原件1份、建设工程消防质量单位承诺书1份。 9、吊顶、防火分隔内布线敷设等隐蔽工程的验收材料、消防设施施工记录、调试报告、相关检验报告。 10、消防工程试运行报告、自动消防设施调试报告。 11、建设单位申请人要求 (a)如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办理申请,提供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注:仅本人可申请、领取); (b)如由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办理申请,提供法人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注:仅本人可申请、领取)。 消防设施工程竣工图1套。 以上是我收集的5个不同地区消防验收提供的材料清单,差别不大,按照以上5个地区的清单准备材料问题不大,希望可以帮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