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培训班火热招生,家长需警惕虚假宣传!北师大胜诉获赔 40 万

原标题:培训班“傍上”北师大,判赔40万寒假将至,不少培训班已经开始了火热招生,可是家长在为孩子报名时千万不要被各种噱头蒙蔽双眼,一定要核实培训机构的真实情况。…

原告北京师范大学诉称,被告北京某教育公司在公司简介中声称将“更好地整合北京师范大学丰富优质的教育资源”,并虚假宣传其举办的各类培训课程“以北京师范大学为依托”、“结业证书由北京师范大学颁发”,并在培训班、毕业典礼、合影等场合悬挂的图标上使用“北京师范大学培训班或讲座”等字样,构成虚假商业宣传的不正当竞争。北京师范大学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发表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400余万元。

该教育公司辩称,其并未实施任何混淆行为,其与北师大签订了协议,约定双方合作招生、举办培训班,该公司实际只举办了一期培训班,并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向北师大支付了培训费,履行了合同义务,未实施任何虚假宣传行为,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教育公司在对上述8门培训课程的宣传中使用了“依托北师大”、“结业证书由北师大颁发”、“充分发挥北师大的优势和特色”等表述,并声称部分培训课程的主讲老师是北师大的老师,其应当提交相关证据支持其宣传内容,但教育公司并未提供相关证据,应承担不利后果。虽然双方确实有过合作,但并不意味着教育公司可以在未合作的培训课程的招生宣传中使用与北师大相关的用语,否则容易引起相关公众的误解,误导公众。

据此,法院认定教育公司的行为构成虚假广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审法院判决教育公司停止虚假广告、发布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北师大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40余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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