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选调生选拔条件及程序详解

为培养储备适应辽宁振兴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决定面向东北大学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到辽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范围东北大学2024年全日制应…

(2)在所选学校学习期间,担任班长、副班长、班级团支部或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学校或学院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副中层以上职务、学校或学院协会(学社)副级以上学生干部至少一学年;

(3)在所选学校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综合表彰奖励,或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以上奖学金;

(4)具有军队服役经历。

条件6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政治立场和态度有问题,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道德问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予录用。

四、评选程序

1. 考生报名及学校推荐

1、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10月16日9:00开通,请考生使用IE浏览器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中相关提示,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未按要求填写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选拔资格。

2、报名后系统导出打印《2024年辽宁省选调申请表》,交由学校就业部门审核、盖章,再将盖章后的申请表上传至报名系统,同时上传本人亲笔签名的个人承诺书。

符合报名条件的在国外高校学习人员的申请材料由推荐学校就业部门审核并加盖印章。

岗位申请填写提示:在报名系统填写申请时,考生需分三级填写申请,第一级为省级单位职位,第二级为沈阳或大连市级单位职位,第三级为沈阳、大连或其他12个直辖市及沈抚示范区市级单位职位。还可根据个人意愿申请县乡机构职位。请认真填写申请,提交后不可更改。对于省级机构职位,考生需按自己意愿依次填写三个单位,单位名称不能重复。其他两级申请不再细分具体单位职位。

需要注意的是:①党委部门任职人员须符合中共党员或者中共党员候选人条件;②公安机关任职人员须符合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和体能考核标准;③省外办优先考虑英语、俄语专业;④省高级人民法院任职人员须为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学硕士以上学历,且须为本科阶段全日制学习法律专业,取得与其大学学历相匹配的法学学士学位。

应聘人员填写的志愿是确定岗位的重要参考,请应聘人员根据自身专业、学业经历等情况,按照岗位匹配的原则,认真选择志愿岗位和排序。应聘人员需在报名系统中填写自荐材料,详细介绍自己的道德品质、专业特长、性格特质等。

(二)资格审查。辽宁省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其信息予以锁定;审查不合格的,可在规定报名时限内补齐相关材料,否则视为不具备报名资格。

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10月27日24时关闭,关闭考生报名、学校推荐及资格审查工作。报名系统开放期间,考生须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系统提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进入后续选拔阶段。如需提交补充证明材料,请在系统关闭前提交。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全过程,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资格要求,将立即取消考生就业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计划于11月上旬至中旬在沈阳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前,我们将与报名的考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并发放准考证。

1、笔试。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50分。最低及格分数线由辽宁省委组织部确定。

2、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和面试成绩若其中一项未达到及格分数线,将无法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具体考试要求及其他相关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考试公告中明确,敬请留意后续发布的考试公告。

(四)确定岗位初步人选。对取得岗位对接资格的候选人进行综合素质测评,按照候选人报考省级岗位、沈大市级岗位、沈大区级岗位、鞍山等其他12个市级岗位、沈抚示范区区级岗位和部分县乡党政机关岗位三个层级,分别与各层级岗位进行对接。确定岗位初步人选,签订“三方”聘任协议。已确定岗位初步人选的候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三方”聘任协议的,取消其拟对接层级岗位任职资格。

(五)组织考察。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组织落实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要求,主要通过查阅档案、面试应聘人员、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对照考察对象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心理素质、组织协调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发展潜力等进行客观、全面的考察。依据相关政策,严格审查应聘人员档案,重点审核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六)体检与公示。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程序进行,由录用单位组织实施。报考公安岗位的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能测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者,在所在院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出现负面反馈,被认定不适合作为录用人选,取消录用资格。

(七)招考审批。2024年8月31日前,对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集中办理招考手续。博士研究生于12月31日前,以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为准办理招考手续。如考生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逾期不到岗,选拔关系自动终止,取消招考资格。

五、相关政策

1、入选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在聘用人数限制内,博士研究生评为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评为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评为一级主任科员。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选调到省级机关任职的,试用期满后,派到所对口支援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培训不少于2年,其中至少安排1年在村任职;选调到市级机关任职的,试用期满后,安排在村任职2年。在基层培训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可任用乡镇(街道)班子副领导职务。

3.省委组织部对选拔培养人选进行重点关注和跟踪督导,表现突出的,选派进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或安排到国有重要企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进行重点培养。

4.符合条件的入选者,享受人才引进相关政策优惠。

六、相关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真实的应聘材料。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不符合公务员录用、选拔条件的,取消其选拔资格。

2、本次选拔笔试、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体检费用需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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