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认定批次及网上报名时间
(一)第一批
接收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8:00至4月7日17:00。
(二)第二批
接受范围:符合报名条件的2024名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认证的非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8:00至6月24日17:00。
(三)第三批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且前两批未提出认证申请的人员。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8:00至9月24日17:00。
二、认证申请者范围
(一)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山东省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
1.具有山东省户籍;
2、持有山东省居住证(有效期在内);
3.学生所在学校位于山东省内(包括全日制毕业生和取得认可所需学历资格的其他全日制学生);
4.驻鲁现役军人和武警部队人员。
(二)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教师资格认可;持有有效期5年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举办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可。申请教师资格认可的学历要求等条件和程序与内地申请人相同。
三、申请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2)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申请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认定,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
(三)符合免试条件的师范生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证书》(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其他申请人应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证书》(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函[2009]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凭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明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证书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与发证机构联系,咨询延长考试证书有效期事宜。
(四)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的教学年限、教学科目应当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者《师范生专业能力证书》一致。其中,申请中职专业课教学资格或者中职实习指导资格时,申请的教学科目还应当与所学专业或者所从事的专业一致(有相应专业资格或技能证书)。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B级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六)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标准的通知》(教字[2010]1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项目 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招生就业权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的要求参加体检,体检结论合格。
四、认证机构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证的,申请人应当参照本公告第二条“申请认证的人员范围”的规定,选择相应户籍地、居住地、学校所在地或者军事基地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作为认证机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专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认证的,申请人应当参照本公告第二条“申请认证的人员范围”的规定,选择相应户籍地、居住地、学校所在地或者军事基地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
五、身份确认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教师资格认证”服务门户“网上服务”栏目下报名认证,点击“网上办理”。报名时应按照本公告第四条规定选择相应的认证机构,并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其中,在“请选择考试形式”栏中,参加过全国统考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全国统考”,取得《师范生教师专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人员认证”。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按照认证机构要求接受体检(体检表附后)及材料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及各环节具体安排以各认证机构发布的认证公告为准(各认证机构网址及咨询电话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查阅)。
6.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及时、认真查阅认证机构发布的认证公告,认真阅读认证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和提交材料,以免错过工作安排。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以欺骗手段取得教师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证机构或确认点、报名信息不正确或者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认证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认证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注册后,认证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的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国内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认证结果为准;港澳台地区学历申请人,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申请人,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职学历申请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 请申请者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供认证机构查阅。
(三)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一个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若已取得多个教学学时或教学科目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生专业能力证书》,应在本年度内选择一个教师资格证书申请认证。其他教师资格证书可在证书有效期内的后续年份申请认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师范生专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申请人申请并已获批准撤销或注销教师资格的,认证机构不再受理。
附件: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pdf
山东省教育厅
2024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