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技能。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学历、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相一致。
(七)具有本科及以下学历的,须在1988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须在1984年3月以后出生。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不限。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应按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相匹配的年龄报名。
(8)具备任职资格所需的其他条件。
《2024年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名单》(以下简称《岗位名单》)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后的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其他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报名与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报名与审批结果的通知》(教育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报名与审批结果的通知》(教育高函[2020]1号)等规定,现将2024年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岗位名单(以下简称《岗位名单》)印发给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后的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其他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报名与审批结果的通知》(教育高函[2020]2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教高函[2023]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教指城[2015]10号)规定,经省交通运输厅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将国内外同类专业、高校自建专业、专业硕士纳入招聘范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毕业院校自建专业的,毕业院校须出具该专业为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声明,并附应聘人员的课程成绩单,资格审查时提交审核。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要求详见《岗位一览表》。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查出有作弊或者其他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注册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初审。
1. 求职
应聘人员请登录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点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下的“人事考试”栏目,仔细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查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名单》(附件1),详细了解相关信息,确定所要报考岗位。
2. 注册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名须知》等内容,报名时所持身份证件须在有效期内,且须与考试时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一致。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甘肃省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报名实行集中统一报名,每个报名人员限报考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申请提交时间为2024年3月8日(星期五)9:00至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18:00。
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省直)”,使用本人正确手机号(招聘期间须保持畅通)注册为用户。注册时须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考试所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须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后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不可修改。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所选职位的报名要求,否则,应聘人员应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对伪造、变造、冒用相关证件和材料获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扰乱正常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
网络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如需咨询所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如需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各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最后部分。
2.网上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根据本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3月8日(星期五)9:30至3月13日(星期三)18: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申请其他职位。3月12日(星期二)18:00前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补充完善自身信息或申请其他职位。
如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核不通过而无法应聘其他职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申请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申请人不符合资格要求,均可能取消其申请或录用资格。
4.报名与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要求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3月8日(星期五)9:30至2024年3月14日(星期四)18:00。缴费成功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报名和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建议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表》,并牢记所报考岗位、考试类型等信息。
低保家庭人员、特困人员、享受扶贫政策人员、脱贫攻坚监测人员、残疾人、户籍或籍贯在临夏州积石山县的申请人,可申请免除报名和考试费用。审核通过并拟免除考试费用的申请人,须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缴费环节提交免除申请,符合免除条件的,考试费用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籍贯申请人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残联、临夏州积石山县核实。省外户籍和籍贯申请人,须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低保证明、特困人员证明、残疾人证明原件等扫描或拍照上传报名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审核。 申请豁免考试费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18: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在报名期间,考生仅可申请修改两类错误信息:一是考生姓名中明显拼写错误,主要为同音字、近义字等;二是考生证件号码中不涉及出生日期的个别数字错误。其他报名信息无法修改。
报考人员如需变更报名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填写《报名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2),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708室)审核修改。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12:00,逾期不予受理申请。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9:00至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9:00期间,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存。
3. 笔试
笔试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的1:3,未达到该比例的,省交通运输厅将设置最低控制线,并在笔试前通知报名人员。
1.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4月21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将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详情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书网()。
2. 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印制的地址为准,请考生提前熟悉前往考场的路线,确保准时参加考试。
3. 文件要求
考试当天,考生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所持证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未同时持有上述两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在考试前到公安派出所申领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净化笔试环境
考试期间,考试组织部门将协同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假身份证件获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考生进行入口安全检查,对携带高科技作弊设备的考生按违规处理。
考试结束后,专业机构将对试卷进行抄袭检测,经认定为抄袭的考生,该科目考试成绩作废。对被认定为抄袭的考生,如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有作弊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 业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于5月底在省交通运输厅和各招聘单位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面试前进行,由各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和各招考单位网站通知。各招考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服务岗位的资格审查同期进行。
资格审查人选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比例为1:3,未达到1:3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的报考人数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入校考察阶段可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2张。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所在院校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有所在单位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相近专业应聘人员,须提供所修课程成绩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发《面试通知书》。 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不能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报名费用不予退还,并按照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候补。
5. 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省交通运输厅和各招考单位网站公布。面试采用分级面试方式,百分制,如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省交通运输厅将设置最低控制线,并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结果将在现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任何一项材料的考生将无法参加面试。
6. 总成绩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各招考单位负责统计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在各招考单位网站上公布。笔试满分为300分,折算成百分比制后计算总成绩。综合类岗位(岗位10001-10137)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执法类岗位(岗位10138-10168)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应用能力)÷3×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如有小数,则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者排序。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考一次笔试和面试确定名次。
7. 体格检查
根据总成绩和拟招聘岗位数确定体检人选名单。招聘人员体检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安排,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电话或微信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证明材料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改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保证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各项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篡改体检结果的,一经查实,不予录用或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按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缺席面试或成绩为零分的应聘人员不予递补)。
8. 调查
考察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实施,各招录单位负责实施。各招录单位派出考察组,对报考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岗位匹配、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客观、公正地进行考核。考察强调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觉悟和政治表现。政治上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同等数量调换。
九、宣传
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告中反映的问题,各招聘单位要及时调查核实,经核实属实,不符合聘用规定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核实的,可以暂缓聘用,待调查清楚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告期间及以后出现的空缺不再填补。
10. 记录保存
公示后,对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由省交通运输厅会议确定为录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11. 批准和就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登记后,省交通运输部门为其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各招用单位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原则上,2024年7月5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本科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研究生、毕业证信息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到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录用。经审核登记录用人员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的,将记入其诚信档案备查。新录用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一经录用,本次招收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招收单位。招收单位应当与招收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违约具体责任及相关要求。
12. 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考试招聘过程中考生违纪违法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13. 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省纪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和省交通运输厅直属纪委的监督。
(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委托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书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社会上的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刊物,避免受骗,防止自身权益受到损害。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上述情况,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依法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四)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请人,无论何时发现,均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已缴纳的任何费用均不退还。
(五)申请人须保持沟通渠道畅通。
(六)本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七)本公告所附《申报指南》(附件3)中的具体解释与公告内容具有同等效力。
(八)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事宜,将在省交通运输厅和各招考单位网站发布公告或电话通知,请您及时关注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您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九)应聘人员不得担任入职后形成回避关系的职务,即与其有婚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亲属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用人单位职务,以及其他可能产生回避关系的职务。具体回避情形参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十)本公告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甘肃省纪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监察电话:-8485532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纪委监察电话:-8485467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咨询电话:-8485697
甘肃人力资源考试中心: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甘肃省公路发展中心人事劳务处(甘肃省交通运行(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甘肃省公路发展中心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427928,
甘肃省水运发展中心党委办公室咨询电话:
0931-2376320,
甘肃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与成本中心党委办公室咨询电话:
0931-2110633,
甘肃省交通发展研究中心综合管理科咨询电话:
0931-8500486,
甘肃省交通科技交流中心综合管理科咨询电话:
0931-8458407,
甘肃省交通文化宣传教育中心咨询电话:
0931-8484625,
甘肃省兰州市公路发展中心人事劳动处咨询电话:
0931-8871571, 0931-8871515
甘肃省白银公路发展中心人事劳务处咨询电话:
0943-8302878,
甘肃省定西公路发展中心人事劳动处咨询电话:
0932-8362629,
甘肃省平凉公路发展中心人事劳务处咨询电话:
0933-8713305, 0933-8713637
甘肃省庆阳公路发展中心人事劳动处咨询电话:
0934-8213835,
甘肃省天水公路发展中心人事劳务处咨询电话:
0938-8361242,
甘肃省陇南公路发展中心人事劳动处咨询电话:
0939-8893091,
甘肃省甘南公路发展中心人事劳动处咨询电话:
0941-8210440,
甘肃省临夏公路发展中心人事劳动处咨询电话:
0930-6290293,
甘肃省武威公路发展中心人事劳务处咨询电话:
0935-6182397,
甘肃金昌公路发展中心人事劳务科咨询电话:
0935-8220143, 0935-8335052
甘肃省张掖公路发展中心人事劳动处咨询电话:
0936-8246033,
甘肃省酒泉公路发展中心人事劳动处咨询电话:
0937-2650151, 0937-2650150
甘肃省嘉峪关市公路发展中心人事劳务科咨询电话:
0937-6225076, 0937-6262070
甘肃省公路管理局执法总队人事劳务科咨询电话:
0931-8771682, 0931-8771667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监督电话详见《岗位清单》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2024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