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为目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全面、综合、多维度对教师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工作成效进行评价,充分发挥评价的规范、引导、激励功能,调动和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实施。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尊重规律。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
2.德为先,注重业绩。把师德放在第一位,关注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以全体学生为中心、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学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避免繁琐。
三、考核范围及分类
考核范围:全体在职教师。根据工作性质和分工,对一线教师和其他岗位教师进行考核。
4. 评估小组:
领队:姜少燕
副队长:于海燕、张志龙、快手、林胜
团队成员:侯红丽、穆建华、马继飞、王庆明、林莉、卢燕、高学成、易兆军、郭丽娜、谭俊霞、隋福昌
五、考核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是教师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和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情况。
1.一线教师考核指标共四项:①职业道德10%;②专业能力10%;③工作业绩45%;④工作成效35%。
2、其他岗位教师考核依据四项指标:①职业道德10%;②业务能力5%;③工作业绩35%;④工作效率50%。
六、评估方法
1.评估涉及多元评估主体,定性评价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适当听取学生、家长、社会的意见。
2、评估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的学校评估委员会牵头实施,制定评分规则,分解量化评估指标,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评估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评估结果由学校向社会公布。
3.每学期对教师进行一次考核。
七、评估结果的使用
教师评价结果作为教师专业发展、任职聘任、晋升、培训、表彰奖励、绩效工资、年度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作为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8. 考核规则
1. 职业道德(10分)
1、本次考核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栖霞市教师职业行为规范(试行)》、《翠屏中学教师师德考核方案》。
2、职业道德考核采用民主评审形式,满分为100分,(民主评审得分-违规扣分值)×10%=本项得分。
民主评议由学校评议委员会组织进行,分为学生评议20%、教师评议30%、评议委员会评议50%三个部分。
(1)学生评核: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由班主任进行评核,评核委员会随机抽取该班主任任教班级一班学生进行评核,家长可参与学生评核。
(2)教师考核:采取全体教职工集体考核的方式进行。
(3)考核委员会考核:考核委员会将根据教师平时的职业道德表现,对每位教师作出客观评价。
3. 教师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扣分:
(1)学校会议或其他学校活动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每次扣0.5分。
(2)教师师德修养差,不依法治教,不关爱学生,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一经查实,扣3分。
(3)学生违反校规校纪,或被他人发现殴打、勒索、胁迫而未制止、未报告的,或学生遇到事故发生而未及时采取措施协助解决、未报告的,视情节分别扣3-5分。
(4)故意寻衅滋事、引发或激化矛盾、诽谤、打架斗殴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分别扣3至5分。
(5)工作中安于现状,不努力进取,找各种借口逃避某些任务或活动,将视具体情况扣1-2分。
4.在教师职业道德评价等级认定和学校“择优录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职业道德评价不予加分,职业道德评价成绩判定为不合格。
(1)发表不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灌输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观念的。
(二)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违反《栖霞市教育体育系统禁酒令》。
(四)从事有偿补习,举办、参加有偿辅导班,或者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
(五)向学生、家长索要钱财、其他物品,或者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出售、散发学习资料、其他物品。
(6)参与赌博、色情、不良娱乐活动、斗殴、封建迷信、邪教活动的。
(7)向学生滥收费用,强迫学生参加储蓄、保险或购买学习材料和工具。
(8)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专业能力考核:(一线教师第1、2、3项各10分;其他岗位教师第1、2项各5分)
1. 教学年限:1-10年得1.5分,11-20年得2分,21-30年得2.5分,30年以上得3分。教学年限以学校档案记载为准。
2.专业发展能力。分数为2分,以当年获奖证书为准,当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奖励积分以颁发证书的学期为准。以下每项奖励均可累计积分,但最高不得超过2分。具体计算如下:
(一)商业奖:
商业奖
县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的
评论
工作经历或教学改革、研究成果、教育工作会议或学术会议发言材料(含讲义)
0.2
0.3
0.4
0.5
学校推荐参加精品课程评选
0.2
0.3
0.4
0.5
精选优质课程资源
0.3
0.4
0.45
0.5
学校开展“高效课堂”示范班、精品班等活动
参加活动的老师
三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以上奖项仅限获奖当年学校组织的优秀课程竞赛有效。
0.2
0.3
0.4
0.5
(2)荣誉奖:
荣誉提名
等级
县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的
评论
在音乐、体育、美术等团体比赛中获得相应组别的个人或团体奖项
一
0.2
0.3
0.4
0.5
若获奖项目涉及两位以上老师,则所有老师共享分数(排名奖按排名分为三个等级)
二
0.1
0.25
0.35
0.45
三
0.2
0.3
0.4
老师代表学校参加各大演讲比赛并获奖
0.2
0.3
0.4
0.5
教师代表学校参加技能竞赛、演习、表演、上级指定比赛等,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一
0.2
0.3
0.4
0.5
本项不包括教师独立参加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举办的竞赛。(排名奖按排名分为三级)
二
0.1
0.25
0.35
0.45
三
0.2
0.3
0.4
(三)导师奖:
指导奖
等级
县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的
评论
引导学生以集体(或个人)形式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选拔的各类学科知识竞赛或专业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含三等奖)
一
0.2
0.3
0.4
0.5
指导教师分别获得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和一级、二级、三级奖励:(注:若获奖项目涉及两位以上教师,则该项目分数平分。)
二
0.1
0.25
0.35
0.45
三
0.2
0.3
0.4
教师指导学生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征文、演讲等竞赛获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
一
0.2
0.3
0.4
0.5
奖励县、市、省、国家级及一级、二级、三级导师
二
0.1
0.25
0.35
0.45
三
0.2
0.3
0.4
帮助学生在报刊、广播上发表作文的老师,分别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奖励0.2分、0.3分、0.4分、0.5分。
一
0.2
0.3
0.4
0.5
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团体、杂志、报刊举办的征文、绘画比赛,并获得获奖证书。指导教师分别获县、市、省、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二
0.1
0.25
0.35
0.45
三
0.2
0.3
0.4
(四)信息推广奖
信息推广奖
县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的
评论
指《中国教育报》、《齐鲁晚报》、《烟台日报》、《烟台晚报》、《烟台广播电视报》、《甜蜜栖霞》(原《栖霞工作》)等刊物; 山东教育网、烟台教育网、栖霞市政府网、栖霞教育网、《栖霞教育信息》等。
0.2
0.3
0.4
0.5
学校活动新闻、信息、资料或图片报道。在栖霞电视台、烟台电视台等电视台、广播电台、教育网站等刊登的新闻、图片信息;在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杂志等刊登的学校新闻、图片信息。分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
3.教学及科研能力(5分)
(1)基本要求:考核主要考核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的能力、反思与评价自身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参与教学研究的能力。
(2)考核方式:综合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 ①出勤:2.5分,缺勤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②课堂出勤:2.5分,缺勤一次扣0.1分,扣完为止。
(三)工作业绩(一线教师第1、2、3项共计45分;其他岗位教师第1、2项共计35分)
1. 工作出勤和工作纪律(20分)
(1)工作期间,参加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每次迟到扣0.05分;缺席聚会(工作、生病、婚丧等情况除外),每次请假扣0.1分。
(2)院系主任故意隐瞒教职工迟到、早退、旷工等缺勤情况,不发放请假条,或不予登记、报告,一经发现,除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外,每次扣0.2分。
(3)教职工缺勤半天,扣1分。每学期教职工累计缺勤1天以上3天(含3天)以内的,学校须向教育体育局政工科书面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4)一学期内,教师请事假3天以下,每天扣0.1分(每天按7小时计算);请事假3天以上,每天扣0.4分;请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每天扣1分。一学期内,教师或教职工请事假超过10天的,不得再参加年度评选活动。
(5)一学期内,教职工请病假(经县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5天(含)以下的,只记出勤,不扣分;请病假5天以上,按事假处理。教职工因病住院,出院后继续工作的,住院期间只记出勤,不扣分。每学期请病假累计超过15天的,不得参加该年度各项评选活动。
(6)参加学校批准或安排的各类培训课程,只记学习时间,不扣考核分。但教师缺勤一节课,扣0.2分;缺勤一天,扣1.5分;缺课一次,视为旷课,扣0.2分。每学期缺勤一天以上(含一天)的教职工,当年无资格评选先进、优秀学生。(注:每学期缺勤1天以上3天以下(含3天)的,学校需向教体局政工科书面报告及处理意见。)
(7)上班期间,教职工无请假条离开校园,或经值班保安人员批准离开校园,均视为旷工,本人及值班人员每人扣0.2分。
(8)教职工婚丧、产假等法定假期,只记录假期,不计算出勤率。
(9)特殊部门(如宿舍管理部、保卫部等)出勤计算方法:平均每学期按20周计算,每周工作5天,每学期共100个工作日,即每个工作日扣0.1分。
(10)上课期间擅自离开教室或使用手机,每次扣0.1分。
(11)上班时间在办公室大声喧哗,影响办公秩序,每人扣0.3分;玩游戏、购物、上网聊天,每人扣0.2分。
(12)教师值班期间缺勤,扣0.5分;值班期间不履行职责,扣0.2分;不按时参加值班会议,扣0.1分;值班期间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发生重大事故的,视情节轻重,扣0.5-5分。
(十三)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负责,不得在考场内看书、看报,每次扣0.3分;学校发现有作弊行为的,每人扣0.5分;监考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如漏考、丢失试卷、遗漏试卷等),每人扣1分;考试期间安排监考、阅卷等考试工作,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
(十四)全体任课教师均有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的职责,若学生发生严重事故,视情节轻重,班主任及其他责任教师分别被扣0.5-5分。
(十五)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每次记一分,并由相关部门(含年级)负责人负责考核。
注:以上所有工作纪律扣分均将从个人总分中扣除。
2. 工作量(15分)(一线教师)
(1)计分标准:平均工作量=学校每周总课时数÷学校教师总数
(2)达到平均教学工作量(8.5节课)的教师,可得8分,每超出标准教学工作量一节课,加0.7分;每低于标准教学工作量一节课,扣0.7分。
(3)其他加分项:
综合课程奖励
功能室管理员
年级教研组长、图书管理员、实验员、综合楼负责人
学校公布的学科带头人、系主任、副主任、副系主任、各部门工作人员
班级
主持人
委
司副司长、处长
跨学科教授语数英的教师和跨年级教授语数英的教师
部门主管或以上
1.5/1/
0.5/
0.3
0.5/ 0.4
1/0.8
1.6/1.4
2.5/
2.3
2.6/ 2.4
0.7/0.5
3.1/ 2.9
(4)其他奖励项目:
①课程综合加分:音乐、体育、美术等地方课程加0.3分;历史、地理、生物、思政、信息技术等课程加0.5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课程加1分;初四年级及高考科目在原基础上加0.5分。
②教研组长、功能室、实验室等负责人按照《教研组长考核办法》和《功能室管理人员考核办法》经考核后给予加分,考核由教学部门人员组织。
③班主任加分以班级评比成绩为准,由政教处根据各系提供的班级评比成绩进行评定。
④ 跨学科讲授语文、数学、英语或跨年级讲授语文、数学、英语两个班级的教师,若两个班级之间的成绩差距(文科大于4分、理科大于6分)可享受第二档加分。
⑤领导干部根据分工情况,给予加分,上级检查时若出现失误,视情况扣分。
⑥学科活动加分:凡由学科组申请,由学校组织安排或经学校批准的活动,相关领导及教学部门将根据活动规模、成效等给予适当加分。
⑦承担学校其他临时工作:相关领导、教学部门根据工作时间和工作成效增加相应课时或分值。
注:教师每周课时数以各级院系上报的实际课时数为准,经教学处核定,每学期初决定。教师因个人原因互相代课,不作调整。教师病假、事假,教学处安排代课的,计算工作量时扣除请假教师工作量,增加代课教师工作量;学校安排外出、开会等活动,不扣除请假教师工作量,增加代课教师工作量。
(5)其他岗位教师工作量评分标准:按照岗位职责记录一线教师的工作量。
①领导干部和特殊岗位工作量:按考核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为一线教师最高分的95%,第三等级为一线教师平均分,第二等级为第一等级和第三等级的平均分。
② 部处级教师工作量计算方式为:一线教师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2门课工作量+补课课时数×系数(有考核结果取0.5,无考核结果取0.2)
③保障教师工作量:取一线教师物理、化学等科目一节课的工作量+补课课时数×系数(有考核结果取0.5,无考核结果取0.2)
④宿舍管理老师工作量:取一线老师两小时学科课单节工作量+加课节数×系数(有考核结果的按0.5,无考核结果的按0.2)3、教学日常(10分制)教师教学日常工作考核分值为100分,具体考核由教学部门负责,学期末进行汇总。每位教师的实际得分按教学日常考核分值,以学科为单位,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为10分、9.9分、9.8分、5分。日常检查标准详见《翠屏中学教学日常检查细则》。
(四)工作绩效(一线教师35分,其他岗位教师50分)
1、教学一线教师:按照《翠屏中学教学考核规定》,每学期进行期中、期末两次考核。教师考核分数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教师个人教学成绩为六、七、八年级开学时班上学生人数的95%,九年级开学时班上学生人数的80%(以各年级最低班数和教研室统计比例为准),计算学生平均成绩,计入教师考核。 (2)教师各期考试成绩:个人平均分除以全市平均分*25分+学科组平均分/全市平均分*10。(超过35分部分按一半计算,九年级中考成绩第二学期末如能及时送达学校,则以中考成绩为依据,如不能及时送达,则以期中考试成绩为准。)(3)教师各学期工作业绩得分=教师期中工作业绩得分×40%+教师期末工作业绩得分×60%。(4)音乐、体育、美术教师教学成效由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教师个人工作汇报及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记录教师工作成效得分。(5)本地、校内及综合实践教师工作成效为各分班教师总成绩后一半的平均分。
2.其他岗位教师工作绩效:民主评议结果×50%
(1)考核方式:
①组内民主评议:参会教师互通本学期工作总结,组内教师根据工作成果、日常表现进行民主评议打分。个人得分=个人平均分×40%
②学校评比组评比:学校成立评比领导小组,根据工作情况、检查记录进行评比打分,个人得分=个人平均分×60%
③ 个人最终得分=((1项+2项)×50%-工作失误扣分
(2)岗位责任扣分、工作失误扣分
系主任考核标准
工作职责:
①工作积极主动,圆满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
②工作认真负责,善于思考,及时提出合理建议,并能够采取有效措施。
③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更好地为师生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④工作态度认真负责,积极解答师生疑问,及时帮助师生解决工作困难。
责任与惩罚: 出现以下错误将导致评估分数中扣除相应分数。
① 工作负责人台账或物资管理混乱,或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失误,视情节轻重,分别扣1-5分。
②工作中不服从安排、不服从指挥,视情节轻重,分别扣1至5分。
③服务意识淡薄,工作态度不好,师生抵触情绪强烈,视情节轻重扣1-2分。
④ 工作拖延,不能及时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延误学校整体工作,视情节轻重,分别扣1-2分。
(二)宿舍管理老师考核标准
工作职责:
①工作积极主动,能够及时发现、制止各类刑事、治安案件、火灾事故,保护学校免受损失。
②工作认真负责,善于思考,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建议,采取有效措施。
③勇于战斗,保护学生安全和公私财产;发现犯罪嫌疑人及时举报,遇到犯罪嫌疑人时挺身而出,妥善处置。
④ 工作上服从命令,服从安排。
责任与惩罚: 出现以下错误将导致评估分数中扣除相应分数。
① 值班人员管理不善,导致非校内人员进入宿舍区域,甚至发生盗窃、治安事故,视失控、盗窃等情况,值班人员将被扣3分,并须赔偿相应损失。
② 学生或家长进入宿舍时,宿舍管理员必须跟随,否则扣1分,如出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承担经济损失。
③ 值班期间,允许教师或非校内人员在宿舍区逗留、聊天,每次扣1分。
④宿舍税室很脏,凌乱且干净差,并且不整齐地放置物品,每次不符合1点。
⑤每天检查宿舍和户外安全,如果未打开学生宿舍的门,并及时关闭,则每次都会扣除1点。
(3)安全教师评估标准
工作职责:
①每天对学生进行随机检查,以查看他们是否携带违禁物品,例如刀具和手机,以确保学生不会将违禁物品带入校园。
②协助政治和教育部门迅速调查并与出去互联网冲浪并及时处理学生纠纷的学生。
③积极努力立即发现并停止各种刑事,公共安全案件,火灾和火灾事故,以保护学校免受损失。
④要尽职尽责,负责工作,善于思考,及时发现安全危害,提出合理的建议并采取有效的措施。
⑤我们必须有勇气来保护老师和学生的安全以及公共和私人财产。
责任和惩罚:以下错误将导致从评估评分中扣除相应的点。
①当值班时,该人的衣服不正确或不正确,他的外观不整洁;
②如果员工缺席工作,或者正在做与工作无关的个人事务,或者不耐烦,不礼貌,或者在回答访客的问题时表现出烦恼,则将扣除2分以进行大规模反应,而4分将因态度不好而扣除。
③不服从命令并在工作中遵守命令;在值班的同时未能正确管理人员,使局外人通过正门进入校园,甚至是盗窃或安全事件;
④在特殊的时间段(学生星期一上学,星期五上学,开学开始,假期,家长教师会议或四年级初中学生的毕业典礼),安全人员必须按要求,无法正确地管理外部车辆和每次值班的公园车辆。
⑤当值班时,没有进行检查,或者没有进行巡逻;未进行巡逻;未注册的局外人,或者,领导者,老师和学生在没有休假的情况下出去;
ix。
1.主要奖励:
1.那些为学校获得了更大的荣誉和利益的人,或者为维持学校的利益和形象做出了更大的贡献,将根据特定情况获得1-5分。
2.那些可以及时向学校提供合理的建议或解决问题的人,并帮助学校避免重大损失或做出重大贡献,将根据特定情况授予1-3分。
3.课程实施水平的教学工作取得了出色的成绩,并在Qixia City的前六名中排名。
(ii)主要处罚:对于违反相关法规的教职员工,学校委员会应提出罚款,教职员工委员会应批准根据以下规定从总评估中扣除相应的罚款。
1.如果教师患有以下任何情况,则根据情况,他/她的评估得分将被扣除5-10分,并且他/她将被视为在教师伦理评估和年度评估中被视为无资格的。
(1)那些已发出行政警告或以上的人,或者是由执法机构处理的,以违反法律和学科。
(2)违反了相关法规,例如教育和体育局制定的“十个禁令”和“禁止禁止令”。
(3)体罚或伪装的对学生的体罚,造成严重后果。
(4)那些因失职而导致严重事故,重大错误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人,导致不良影响,并受到上级或报纸和广播电台的批评。
(5)教育不当会导致学生自杀或严重的非法事件或安全事故。
(6)直接或间接参与非法政治活动,影响正常的教学和社会秩序,在社会中造成不利影响或对他人造成不利影响;
(7)那些已受到了当事方警告或已受到当事方缓刑,行政解雇或雇用保留的人。
2.如果发生以下任何情况,将从测试分数中扣除5分。
(1)以下任何行为,包括不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引起麻烦,激起不和谐或不忠,这被证明是在调查后真实的。
(2)在工作检查或上级分配的工作期间发生错误或失职。
(3)未能在学校或上级调整工作后的两天内报告工作。
9.如果这些评估规则与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不一致,则学校委员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研究和修改,教职员工大会将对它们进行讨论和投票。
10.每个学年结束后,评估计划将根据实际条件及时修改,并由教师大会讨论和批准。
Qixia 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