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及数量
根据干部队伍结构和基层工作需要,从省内重点、有特色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及部分省外高校招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不含委托办、定点办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中选拔400名。
二、评选条件
2015年入选人选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组织能力强,愿意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
2、报名时须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或者预备党员。
3、本科期间获得过院系级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相应级别职务的应届本科生。其中,“985”大学学生担任过班委以上职务,包括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团委)、协会(社团)职务;“211”大学学生担任过副班长以上职务,包括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副班长(副书记)、院系或学院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务、校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务、院系或学院协会(社团)副职务、校协会(社团)中层专职职务以上职务; 其他学校学生担任过班长及以上职务的,包括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系或学院学生会(团委)中层专职职务、校学生会(团委)中层副职职务、系或学院协会(学社)专职职务、校协会(学社)副职及以上职务。
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过院系级以上奖励,并担任过班级委员及以上职务,包括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协会(学社)等职务。
奖励及任期至考核结束为止,任期至少为一个学年。
4.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4岁(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7岁,博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岁。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工作步骤
1.公布。选拔通知将发至各有关高校,并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上公布。各高校将通过文件、网站等形式转发,并及时向全体应届毕业生公布选拔通知。
2.个人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填写《2015年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单》,向所在学院或院系党组织提出报名申请,不限计划,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17:00。
3、学校推荐。学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会同各学院、院系党组织对应聘人员按照选拔条件填写的《2015年江苏省选拔生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审核,汇总后报校党委批准后方可推荐。学校推荐不受计划限制。
4.网上报名。经学校推荐的应届毕业生于2015年2月2日至2月9日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经江苏省委组织部初审合格。非经学校推荐的应届毕业生可先在网上报名,后申请推荐。报考人员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
5、参加笔试。2015年选拔考试与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同时举行,报考者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参加考试。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将参加江苏省公务员甲类笔试。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类别,在笔试及格线上,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985”、“211”高校岗位不符合1:3比例,选拔计划相应减少,减少的计划增加到同一省辖市其他普通高校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可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6.资格审查。面试前,江苏省委组织部将根据学校报送的《2015年江苏省选聘推荐人选名单》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选拔条件且未经学校推荐的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选当中,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全额补录。资格审查合格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上公布。
7、进行面试。所有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面试结果当场公布。根据岗位类别,经百分比折算后,笔试和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计算,再按1: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人选(报考人数为单数时按四舍五入)。
8.公示候选人名单。学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将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本校候选人名单。公示内容包括候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入党时间、任职职务及时间、所受表彰奖励等。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
9、组织考察。江苏省委组织部成立考察组对拟任人进行考察,主要了解拟任人学业成绩、道德专业表现以及在校期间任职、奖惩情况。拟任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上公示。
10.确定招聘人选。经百分制折算后,笔试、面试、考察、聘任、奖励按5:2:1:1:1的比例进行综合评分,按总分最高分到最低分确定招聘人选。招聘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上公示。
11、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对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一次性补录。补录人选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上公布。
12、确定录用。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报江苏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13.办理招聘派遣手续。确定人选后,将招聘派遣通知书送相关高校,由江苏省委组织部与应聘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部门办理派遣手续,相关高校及时将档案转送派遣地市委组织部,并注明入选生源档案。应聘人员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
14.工作地点。选拔人选统一分配到所报考省级城市,一般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其中在村(社区)工作年限不少于1年。
15.依法登记。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依照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登记为公务员,履行聘任、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作纪律
各相关高校要坚持条件要求,严格程序要求,认真审核推荐人选,配合组织考察。参加选拔的毕业生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供就业证明、获奖证明等,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选拔资格,严肃追究纪律责任。
五、相关要求
各相关高校应于2015年3月1日前将《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选名单》(Excel格式,加盖公章)报送江苏省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面试后,入围人选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院系填写实际表现及推荐意见,学校负责在考察时审核并报送考察组。